第五十一章 我们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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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的脸上。 我揉揉眼睛,看到躺在床上的洛璃还在呼呼大睡。她的眼睛紧紧闭着,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温顺的呼吸声告诉我,她现在还睡得很香。 “喂,小懒虫,起床啦。”我推了推正在睡觉的洛璃。 小懒虫洛璃不满地蠕动了一下身子,继续香甜地睡着。 看着洛璃还不肯起床,我再次催促道:“快八点钟啦。你昨天不是说今天要跟着哥哥一起去买东西吗?” “买东西?”洛璃眯着眼,迷迷糊糊地说道:“那哥哥先去做早饭,我再起床啦。” 我摇了摇手臂,无奈地说道:“那你也得把哥哥的手放开才行啊。” 洛璃从小就缺乏安全感,睡觉的时候总喜欢抱着点什么才能睡去。所以我每天早上醒来,洛璃经常是像八爪章鱼一样紧紧缠着我的手臂。 我每次早上面对着这样的场景都很纠结:也不知道每天早上被洛璃抱醒是不是应该算一种幸福呢。 见洛璃还迷迷糊糊地睡着没反应,我吓唬道:“你再这样哥哥要掀被子咯。” “……” 洛璃用行动表示要继续睡下去。 我掀了被子之后,光溜溜的洛璃也只是因为感到寒冷,稍微蜷缩着身子,往我这边靠了靠。 因为好几次洗完澡后,都是直接抱着洛璃上床睡觉,所以洛璃到最后已经染上了果睡的好习惯。即使是不洗澡的晚上,也要把衣服脱掉才觉得睡得安心。 她的那套小奶牛睡衣,现在已经纯粹地变成了观赏品。 看着洛璃还不肯起床,最后我终于忍无可忍了,伸出另一只没有被洛璃缠着的手,对着洛璃说道:“哥哥要挠痒痒咯。” 如果说还有什么能让洛璃顾忌的,那毫无疑问就是挠她痒痒了。 听到我的威胁,洛璃这才擦了擦惺忪的眼睛,伸伸懒腰爬起来。 “哥哥,早安。”洛璃跟我打着招呼。 “早安。”我收回被洛璃抱了一夜的手臂,揉了揉。 自己穿上衣服后,我从床头拿来洛璃的衣服,给洛璃一件一件穿上。 “早餐想吃什么?”我走进厨房,问洛璃。 “唔……”洛璃从冰箱抱出一瓶牛奶,然后想了想说道:“想喝蛋花粥。” 现在这边的冰箱,电视,沙发等一些家具,都是从江心区那边的房子里搬过来了。只要我们觉得有用的,就是餐桌和厨具这些,也被我们搬了过来。 除了卧室里的那张床,是我和洛璃后来一起挑的,其他东西能省的,我们都给省了。 我做了蛋花粥,盛了两碗端到餐桌上,洛璃已经给我倒好了一碗牛奶。 虽然我并没有每天喝牛奶的习惯,不过洛璃给我倒的,我肯定也不会拒绝。 今天是农历十二月十五了,刚好还有大概半个月就要过年了。 我早就和洛璃商量好了,寒假要带她去江南过年。她早就想去看看我以前生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了。 “哥哥,我们今天去买什么东西?”洛璃边喝着粥,边问道。 “今天啊,我们先去湘城广场那边的大超市去,哥哥要买一个新手机,然后买一些家里还缺的东西回来。” 因为之前用的4s在送洛璃去医院的那个晚上进水坏掉了,我从医院出来到现在,一直用的都是霍启雄给我的备用功能机。 只能打电话和发短信,其他的功能少的可怜,连拍照都没有。 无论是事务上,还是娱乐上,可以说现在的人是已经离不开手机了。 就连洛璃,也对我这个只能玩推箱子,贪吃蛇的手机感到愤愤不满。 “哥哥,去超市的话,我可不可以买吃的?”洛璃问道。 我想了想,说道:“只能买三个。” “好。” 洛璃舔了舔嘴唇,乖乖点了点头。 吃完早饭,我带着洛璃坐上了通往城区的车。 从念书岭到城区的车每天只有五班,分别是5:40,9:20,12:00,17:30,20:30. 虽然班数很少,不过勉强还能满足生活的交通需求。 而且说是公交车,其实就像是城乡之间的巴士。 我和洛璃坐的就是早上9:20的这班车。 念书岭到城区大约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洛璃坐在车上觉得无聊,又靠在我身上睡了一会儿。 到了车站,我和洛璃又一路奔波,换乘了几站,这才到了湘城广场。 因为已经到了年关时节,在这边购买年货的人特别多,商家也乘机推出各种优惠活动,吸引顾客。 湘城广场这边又是比较出名的商业区,自然是人山人海。 我先拉着洛璃到手机店里逛了逛,打算先挑一只手机。 我挑了好久,最后决定买一只6s。 原本我觉得这机子除了性能强了点,没有什么别的卖点。但是相比之下,其他的安卓手机屏幕都太大了。 安卓机的柜台上,都是以大屏为卖点。什么5.5寸大屏,6寸的也有。而5.0寸的已经被他们称作小屏了。 我在问洛璃意见的时候,她看了看那些安卓的手机,直接摇头说:“哥哥,这些手机好大,我拿不过来。” 虽然这手机并不是买给洛璃用,不过洛璃经常要用我的手机玩游戏,所以她的意见也肯定是要参考的。 “行吧,那我们买6s。”我挑了一只土豪金的,然后刷卡付了钱。 看着刷卡机上五千多的数字,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