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斑纹狼(求收藏)
三十几号人在漫无边际的林地里搜寻着那本就不存在的目标,这样的日子足足用去了一个月之久。 起初很担心其中会有人放弃这种“旅途”而返回土屋群,但事实证明:无论是猴子还是人,与独处比起来,本性中都更愿意过这种每日朝夕相处的群居生活。 当然了,一些特殊的情况除外,比如人类的rou体欲望发作时。 我掐算着时间,观察着他们中每个人的神情神态,当发现绝大多数白袍男人看到虎丫就眼珠发红时,这场“野外拉练”才算告一段落。 是的,我们最终也没能找到那根本不存在的“凶手”,但却各个儿拎着极限重量的野味儿踏上了“回乡”的旅途。 他们本就是难得的猎人,只是这一次,白袍们不再是几个人单独狩猎,所以,我们所获得的,比他们一生中任何一次都要丰盛,同时,这也令我大开了眼界,八年了,我从不知道原来这座岛上有如此多的山珍野味。 比如狼,但那不是狼,因为它的身上长有一圈一圈犹如斑马的纹路,而且犬齿不够长,这导致它可能连大一些的兔子都未必咬得死。 但这种生物跑起来的姿势以及尾巴时长夹在后腿之间的举动让我断定这就是狼的一种,但却从未听它们在夜色中嚎叫,它们从不叫,遇到威胁时只是低沉的吼,注意,这个“吼”字是拟声词,而不是动词,倒是很像一些巨型犬的声音。 遇到这种生物时,我们已经深入那密林约二十几公里,太远了,我甚至在自己用木炭手绘的木板地图上认定,队伍已经踏入了那片死亡森林。 假如我们再向前深入几公里,保不齐会遇到什么畜生,还记得川妹子对我说的话吗?,她们的探路队就是进入了那片死亡森林,几分钟的时间里两名探路者便在众人的身边不翼而飞,寻找到时已经是森森白骨。 于是,为了抓住这种被我称为狼的东西,队伍就在原地撒出了几只野兔子,这东西的sao味儿很重,果不其然,三天的时间里,埋伏圈一共逮住六条斑纹狼,为此,我们也损失野兔十几只。 可等到抵达缓坡时却只剩下五条,其中的一条自己咬断了拴在脖子上的藤索,独自清净享福去了。 我喜欢狼这种畜生,嗯.......好吧,我是说,我更喜欢狗,只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本事驯化他们,这也是我让人把这群尖嘴畜生活着带回来的原因。 “下一次进林地能不能只有咱们几个?” 虎丫坐在神谕所内的饭桌旁低声说着,而我明白,她所指的“咱们”实际上包含了所有人,只是排除了秃子。 我并没有回答虎丫,而是用嫩树枝挑了挑桌案边的油灯; 兔子脂肪炼制的膏油,干燥的嗝根茎叶制成的灯芯。 懒得陷入他们俩之间的往事纠葛中,尽管我连他们为什么纠葛都不知道。 “我......我可以搬到这里住吗?”; 平日里话很少、冰冷面庞的虎丫今天忽然结结巴巴问了我这么一个问题。 “不能”,我说道。 这个答案让她一愣,旋即扭头眼睛看向了别处。 “因为过不了几天,咱们还得带着白袍们出发去密林”,我顿了一顿。 “这一次可能会更久,也可能更危险”,我说道。 “那之后呢?我可以住在这里吗?”,虎丫转回头来,眼睛有些发红。 “还是不能”; 我摇了摇头:“因为我还要做另外一件事,然后,带你回家,带你回你出生的地方,那座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