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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敢赌么?

    “这里没有犯罪现场应有的元素。”fbi的鉴证科赶到那一刻,一位资深的鉴证人员站在胡同口位置说了这么一句。

    周末对此感同身受,因为这条小路上不存在丝毫暴虐气息,这里安静的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垃圾桶摆放的很正、路边野草没有被踩踏过的痕迹、地上没有血迹、更没有在厮打过程中地表应该存在的杂乱脚印……该有的,都没有。

    “周,你确定这里就是凯瑟琳被挟持的现场吗?”

    贾斯丁也开始犹豫了,他看到的是一个没遭到任何破坏、从表面痕迹上来看也瞧不出任何端倪的现场:“凯瑟琳是马修的女儿,出生于警察世家又嫁给了一个警察,这样的女人在遭到挟持的时候会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即便没有故意给咱们留下线索,也会在潜意识中有抵抗思维,这里,太干净了。”

    所谓犯罪现场的暴虐气息和元素是指更深层次的分析,比如,原本该摆在茶几上的花瓶在犯罪现场摔的粉碎,那么鉴证科就会分析这个花瓶是被人撞的摔到了地上还是被人拿着当了武器,也就是说,犯罪现场在这些科学怪人眼里不是静态的,是动态。

    面对贾斯丁的怀疑,周末没说话,脑子里快速运转着,任凭卡尔和西部分局的人于贾斯丁在那顶牛。

    “高高在上的fbi大老爷,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是说西部分局的人故意找了一条小路耍你们?我们从帕克总台接到凯瑟琳失踪的消息以后,整个上午都窝在这附近查监控,顺着凯瑟琳离开大厦的监控录像我们一路查了附近所有商铺门前的监控,直到确定凯瑟琳最后消失的方位,这是查了整整两个小时以后才找到线索、还连监控的拷贝都准备好了,现在,你跟我们说这种话?”

    卡尔气坏了,忙了一整个上午结果却被人怀疑工作成果,这事放在谁身上都没有好态度。

    周末站在一旁任凭他们在争吵,自己按照思绪整理整个现场的顺序。他首先考虑的是贾斯丁的问题,那就是凯瑟琳为什么不反抗。

    被挟持者不反抗一般都基于两个不利因素,首先,泰德拿着枪。枪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致命威胁,在这种威胁下,只要对方没表达出要杀人的**,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口头上的服软和静观其变;然后,是麻醉类药剂。一个被注射了麻醉类药剂的人,根本不可能反抗。

    那么,根据以往的案件中泰德从未使用过枪的作案习惯,周末更偏向于麻醉类药剂的选择……

    “s—h—i—t!”周末骂了一句脏话,胸腔内突然多出了一团愤怒,这股怒火要是能掏出来,恨不得彻底点燃整个洛杉矶直接将有可能还留在这里的泰德烧死。

    很多麻醉类药剂都对胎儿有害,有些麻醉类药剂还会在胎儿未发育成熟的时候造成胎儿畸形和智力上的欠缺……万一泰德掌控的麻醉类药剂剂量过大……

    “各位,麻烦你们在这条小路上仔细搜索,这件案子对咱们来说很重要。”贾斯丁在被卡尔噎了一句后。开始和鉴证科交流,他不光要争口气,更重要的是,泰德曾经是连乔都没办法抓住的人。

    此刻,周末已经蹲在了地上,他要证实自己的猜测。

    凯瑟琳是个孕妇,还是个小腹隆起的孕妇,这就证明凯瑟琳的体重在怀孕期间会迅速增加,这是伺候过孕妇的人都知道的常识;泰德不是一个暴力型的罪犯、也并非是力气很大的肌rou男,犯罪过程中从未充斥过力量感的泰德面对这么一个被麻醉后倒下去的孕妇。他的第一选择绝对不是背着,他只能选抱着或者拖拽。

    他的力量够么?

    凯瑟琳身高达到了五英尺九英寸(175cm),这个身高,可以让她的体重在怀孕期间迅速增加到一个让普通人为难的地步。有可能在泰德抱起凯瑟琳的一瞬间去用前脚掌撑地的抵抗这股重量,这是人掌握身体平衡的习惯,没人会用后脚跟撑地,除了在倒退时出现突发事件导致匆忙后退。那么,泰德会不会在这股压力下,留下脚印?

    一个脚印足以证明泰德是怎么带走凯瑟琳的。

    周末非常肯定泰德是抱着凯瑟琳离开的。若是拖着,则会在这条小路上留下非常明显的拖拽痕迹,即便经过处理也会变得不自然……像是落满灰尘的桌子一旦被人触碰就会留下一块痕迹一样,想要处理这种痕迹,只能用湿抹布将桌子全擦干净,而在这条小路上,泰德根本不具备擦干净一切的条件,土色会第一个出卖他,因为土的颜色会因为层次不同而变得独一无二。

    影视剧中,杀人犯杀了人以后把人埋在地下在盖旧土的方式根本不适合于现代,周末曾经亲自做过这个实验,他在地上挖了个坑,然后掩埋,最后盖上旧土,那个被挖过的地方像是鬼剃头一样留在那,和自然形成的地表完全不同。泰德要是敢把凯瑟琳拖拽出这条小路,那么留下的托在痕迹将会成为他这辈子都抹不干净的印记,他不会那么傻。

    “sir,我发现了一个脚印!”fbi鉴证科的人喊完了这一句以后低头看着地上那个脚印,神情很是专注。

    周末第一个冲了过去,可他看见的不是完整的脚印,确切的说,应该是半个。那是一个半弧形的月牙痕迹,月牙内,还有土迹翻起的小土包,看到这块痕迹的时候,周末都能想象到泰德在抱起凯瑟琳的一瞬间,在承受压力的情况下用前脚掌蹬踏地面的画面。

    只是,这个脚印横在了小路上,像是泰德侧着身体将凯瑟琳抱起,完全看不出他离开的方向,关键是,这脚印非常奇怪……

    “sir,我怀疑这个脚印是假的……”fbi的鉴证科人员冲着贾斯丁说出这句话时,贾斯丁不太相信的说道:“不可能,在这种地方作案,他追求的应该是速度。哪有时间做假脚印迷惑警察?”

    “你在城市里见过这种脚印么?”周末看向贾斯丁说道:“这种脚印一般都出现在沙漠中,那里土质松软到了一踩就会留下一个坑的地步,你眼前的这个脚印和周围土质不符,这条路被踩的很实。怎么可能会有一块如此松软的位置?这还不是在靠近墙根处容易堆积灰尘的位置。”

    看到这个脚印的时候周末就很奇怪,最近几天洛杉矶都没有下雨,这条路上也没有积水和泥巴,在这种情况下,眼前这个脚印出现的非常不合理。要是一个非常浅的脚印痕迹,甚至只留下一个残缺不全的鞋底边缘痕迹还能说得过去。

    周末想起了自己在监狱中的那些书籍里找到的线索,这很符合的泰德的风格。

    “卡尔。”

    周末转身冲着卡尔问道:“这条路上有多少个出口?”

    “三个。”

    “那我们就用最笨的办法。”

    周末继续道:“先生们,泰德一定是开车来的,那么周围的人看到一个男人抱着昏迷的孕妇上车,肯定会多看两眼,咱们与其在这里找线索证明泰德的去向,还不如直接分头行动的去各个出口询问。”

    如果没有这个假脚印,周末宁愿浪费一些时间在这里进行鉴证工作,起码这样可以让他知道凯瑟琳在离开这里时的情况。回去见到契科夫和马修的时候也能有话说。只是,那个假脚印出现以后他放弃这么做了,有了假脚印,周末将会怀疑在这条小路上出现的每一个线索,在犹豫和推断中去判定线索的真假,时间会随着他的判断慢慢流逝,浪费掉追捕泰德的最佳机会。

    那为什么不退而求其次么?

    直接去出口询问不就好了么?

    有些时候,当警察的就得学会灵活,即便你拥有鉴证技能。

    周末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部分,只在现场留下了几名擅长痕迹鉴定的鉴证人员。其余人,分头向三个出口走去,去询问周围居民有没有看到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抱着孕妇上车。他要的,是汽车型号和颜色。最好能有车牌。

    对此,贾斯丁并没有太多意见,对于鉴证科的工作,他其实从未参与过。

    于是,西部分局的巡警、fbi警探分头向三个出口走去,问询是每一个警察和警探的基本功。周末觉得,结果应该很快会出来……

    偏偏他又一次失算了,周末和贾斯丁在询问过程中不断什么都没发现,竟然在打电话去联络其他人的时候,也没有得到任何线索!

    没人看见孕妇被人抱出来,倒是有人看见了凯瑟琳顺着路口拐进了这条小路。

    这,怎么可能?

    “这就是你的破案思路?”贾斯丁嘲讽了的看了他一眼,之所以听从周末的建议进行询问,完全是因为他对案件的了解没有周末多,现在则证明了这个决定是错的,大错特错!

    周末愣在原地,他对这件事也有些想不清楚了,这不合理!

    如果那辆车真的存在,周围的居民在上午十点这个时间段不可能没人看见,连路上走过去一个孕妇都会有人不自觉的看上两眼,一个抱着昏迷孕妇上车的人,怎么可能没人注意?

    除非……

    周末想起了那个躲在冰箱里的沙漠蚂蚁,因为,只有躲在这附近的某栋房子里,才能避免所有路面监控设备的监视,也避免了在交通工具上露出的马脚!

    只是,周末敢赌吗?

    他要是通知了马修,调来大量警察对这片区域进行搜索的话,赌赢了还好说,赌输了……那可是彻底错过了追上泰德的时间,也许这次搜索之后,黄花菜都凉了。(未完待续。)

    ps:卡尔在找到这个现场时去出口处询问,是巡警要保护现场的指责,在调查人员没有到来之前,找到犯罪现场的巡警不可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