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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雪地伯爵

    在‘生命之息’的作用下,安伊的伤势快速恢复着,不过科斯就没那么好运了,他全身的骨头被崩山裂地斩砸成粉碎,终生残废。【】

    “我嬴了,我嬴了,我嬴了……”

    安伊嘴里喃喃念着,他已经虚弱的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领奖仪式,安伊没能参加,由修依代领,而科斯的奖励,则由其弟科尔代为领取。

    次日,安伊的身体稍稍恢复,便前往赫顿玛尔皇宫,接受女王的晋见。

    “我要拿回塞尔特家族的产业,继承父亲的爵位!”

    安伊对斯卡迪女王说出了自己的愿望,这也是他拼死也要拿到冠军的原因。

    成为年度第一,就有资格向女王提出一个请求。

    斯卡迪女王把目光投向四大长老。

    普斯开口道:“目前草原城市斯坦尼的拥有者是新任伯爵玛德,如果你想收回斯坦尼,需要经过玛德的同意。”

    戴肯道:“玛德继任以来,将斯坦尼治理的井井有条,我们没有理由将斯坦尼从他手中收回。”

    希诺道:“前任草原伯爵长子屠城事件发生之后,塞尔特家族就已经成为了历史,安伊,你现在还能够拥有贵族的身份,就已经是女王的恩赐了。”

    四大长老的态度很明显,否决了安伊的请求。

    “我哥哥屠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我的兄弟姐妹,亲人朋友,全都在那场灾难中死了,说起来。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况且,我父亲的伯爵身份,从未因屠城事件取消。我至今都还是伯爵之子,如今我已经年满十六。按照贝尔玛尔公国的法律,我现在的身份,应该就是伯爵!”

    普斯看着安伊,点了点头,道:“好吧,安伊伯爵,虽然你现在拥有爵位,可是。斯坦尼已经成为了斯拉家族的封地,按照贝尔玛尔公国的法律,就算是女王命令,也无法将赐给贵族的封地回收。”

    戴肯想了想,道:“这样吧,斯顿雪域西部,有一片荒地,论面积,和大草原不相上下,不由就将那里赐给你好了。”

    斯顿雪域西部。是一片荒芜之地,因为常年冰雪,连动物都看不到几只。就更不要说人了。

    那是一片没有人要的领地。

    梅林笑道:“雪地伯爵,这个称呼也不错呢,安伊伯爵,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那个地方,让玛德伯爵去继承,我倒是没意见。”

    “塞尔特家族的封地,我必须收回!”安伊眼中红光闪烁,道:“如果公国无能帮我回收,我自己回收便是!”

    希诺冷笑:“如果你有这个能力的话。我们不会过问。”

    斯卡迪女王道:“安伊伯爵,我觉得这件事。你可以和玛德伯爵商量一下,如果他愿意让出斯坦尼。最好不过了。”

    “女王陛下,我打个比方,如果我叫你让出女王之位,你会同意吗?”

    普斯怒道:“大胆!”

    斯卡斯女王一怔。

    “感谢女王陛下的接见,感谢四位长老的接见,我没有请求了。”

    安伊转身离去。

    两个小时过后,安伊骑着一匹快马出了城,马背上驮着一个布袋,里面装着杰尔森。

    安伊单人独骑,前往大草原!

    数日后,有消息传来,现任草原伯爵玛德主动将斯坦尼城归还给了塞尔特家族的正统继承人,安伊伯爵,而斯拉家族,获得了位于斯顿雪域西部的新领地。

    草原小路上,鼻青脸肿身穿补丁衣服的玛德和全身绷带像极了木乃伊的杰尔森坐在同一辆马车上,身后长长的一列,破烂的马车,老残的马匹,老旧的行李,和一群灰头土脸的斯拉家族人们。

    “我亲爱的儿子杰尔森,草原虽然辽阔,可是,又怎能养住斯拉这头雄狮?只有雪域,才能让斯拉家族变得更加强大,我亲爱的儿子杰尔森,请记住我这句话,掌握了大雪山的人,等同于世界之王!”

    “前进吧,斯拉雄狮的新篇章已经开始,世界之王,即将掌控大陆!”

    “咳咳咳咳——”杰尔森刚想开口,牵动了伤口,忍不住大声咳了起来。

    “塞尔家族的领地,我拿回来了!”

    安伊看着眼前破烂的城市废墟,身体微微颤抖。

    快四年了,被托波斯摧毁的斯坦尼,仍然没有完成重建,玛德那个混蛋,只是在废墟上建造了一些临时帐蓬,要知道,重建斯坦尼,公国可是出了钱的,那一大笔重建款,全都被玛德的斯拉家族私吞了。

    压榨平民,加收税赋,收刮财宝,这些,都是玛德这几年干的好事。

    斯拉家族的部队,还不到五百人,而斯坦尼剩余的平民,数量不到两千,死的死,逃的逃,这哪里还是一座城市,这简直就是一座难民营!

    “你们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们,我是新任伯爵安伊塞尔特,从今以后,我要让斯坦尼成为阿拉德大陆上最富有的城市!”

    安伊站在废墟上,向四周惊慌的平民大吼。

    训练室里,修依收起长剑,擦着汗走向雷蒙。

    “安伊这个家伙,怎么还没有消息传来,好担心。”

    雷蒙手持一柄木剑,向着一块厚重的钢板比划着,道:“他继承了伯爵之位,绑走了杰尔森,一定是去回收斯坦尼了。”

    “一个人回收一座城市,他又不是阿甘左那样的绝世强者,这么做实在是太危险了,这个笨蛋,这件事,他怎么不和咱们商量一下呢。”

    “就是因为有危险,他才没有对咱们说呢。”

    哧——

    雷蒙用木剑刺向钢板,发出金铁交鸣的声音,钢板上面出现了一个小坑,而他手中的木剑,没有任何损伤。

    经过长达数月的练习,意之境界,总算初入门径!

    “那个笨蛋,总是这样,虽然他狂暴起来的样子很吓人,可我知道,他还是以前那个安伊。”修依小声道:“我看到过一次,他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哭。”

    雷蒙笑道:“他不会有事的,经过和科斯一战,他的实力又有提升,除非是高阶以上的强者,否则没人能杀得了他。”

    中了透胸一刀,都不会死,这可不是运气,而是狂战士拥有的一个天赋本能‘死亡抗拒’,当这个天赋发动时,就算狂战士受到致命的打击,也不会立刻死去。

    只是,狂战士的所有技能,都会损伤身体,越是使用的次数多,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大。

    这也是狂战士死亡人数超高的原因。

    “那个叫安伊的家伙,就在这里吗?”

    门外忽然响起一个娇柔的女声,雷蒙微微一怔,转过头,看到芙蕾雅带着一位身材修长,胸前超级有料的金发少女走了进来。

    呃,怎么这么眼熟?

    雷蒙看着金发少女,微微一怔。

    “怎么?被我的美丽迷住了吗?”

    金发少女骄傲的扬起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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