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章 恶人老边
总之学校里大家传的意思就是,我其实隐藏了自己老爸是黑帮大哥中的大哥这个信息,扮猪吃老虎,轻松教训了武阳,吓破了他的胆,成为一中有史以来第一个高一就混成学校大哥的人。 别说,在学校,一夜之间还真的有不太熟的人热情地给我敬烟,嘿嘿,感觉挺爽的嘛。 再后来,既然没有了郁南的sao扰,我和张莉也没有必要再假装情侣关系,也就没有再一起回过家,不过我们在学校也还是经常会在一起玩,包括我的弱鸡同桌史佳,在看到张莉从教室前面走来的时候,都会主动说:“要换座位吗嫂子?” 奇怪的是张莉好像还挺享用‘嫂子’这个称号的。 好吃不如饺子,好玩不过嫂子。干嘛这么喜欢当嫂子,表示费解。 其实在学校里混过的人都知道,在学校混,真的很没意思,就像是那几天的我,虽然人人都以和我成为朋友为荣,都经常谈论我的厉害,可是又能怎么样呢?一点实际的意义都没有。 那天喝酒的时候,我看到大家现在好像都找到了自己的目标,而我的目标不能再这样模糊了,我一定要给我自己设定好目标,我的目标就是考上重点大学,然后再考研究生,然后当官或者当大老板,光宗耀祖,就这么定了! 还没有认真学习几天,武阳又派高二的学生来教室找我了。 不过这次来找我的那个高二的同学,不再像上次一样站在班门口大呼我的名字。这次来的时候看上去一点都不吊,下课之后,只见他嘿嘿地站在班门口笑着,对我们班的某个同学说:“学弟,请问一下,公孙小强同学,在教室吗?能不能请您帮我叫一下?谢谢了哈。” 反而我们班的那位同学站在门口对我大吼一声:“强哥,有人找,赶紧的!”(他这样做是故意显得和我说话很随意,以表示和我关系很好。当然,我们班的同学嘛,无所谓。) 跟着那个高二的人走出教室,他带我来到上次殴打我的那个厕所,路上还给我敬了一支烟,在走廊不方便点燃,我就握在手心里带进了厕所。 来到厕所,我吃惊地看到,张小虎竟然在里面,武阳站在他身边抽着烟,两人随意的聊天。 看到我走了进来,武阳有些尴尬,可还是很主动的和我说话:“强哥,不是我找你,是虎哥找你,说有急事。” 张小虎找我干嘛? 只见张小虎穿着当时很流行的纯黑色夹克衫,裤子是带破洞的牛仔裤。白色布鞋。潮男啊。 (当时的服装店里没有卖破洞牛仔裤的,牛仔裤的破洞必须我们自己磨,用玻璃尖磨是效果最好的,用刀子的话锋利,磨不出毛边的效果。先用粉笔画好位置,比如膝盖处或者大腿处,再用玻璃一条一条地磨,就会出现那种又破又带毛边的效果,最后还必须用订书钉在破口的两端狠狠钉死,否则穿着穿着,你就会发现破口越来越大,最后裤子就完全不能穿了。穿的时候腿都有可能伸出去。而且用订书钉还可以顶出来金属质感,十分流行。) 看着张小虎,我惊讶地问道:“你进来的?” “我当然是翻墙进来的啦,难道从正门?”张小虎抽了一口烟,斜眼看了看周围,小声对我说:“小强,事情紧急,我只有来你们学校找你了,你现在就得跟我走!” “为什么?” “因为老边要打你。” “哪个老边?” “卧槽,站前区有几个老边?就是那个红军哥都不敢轻易和他翻脸的老边!”张小虎面色凝重,不像是在开玩笑。 前文提到,老边和刘大伟最近走的很近。在很早以前,红军哥刚混起来的时候,老边和刘大伟就已经很出名了。那时候还有辈分更高一些的王老五和韩三。被称为站前五虎。在红军哥最后一个崛起之后,这五个人就被看作是火车站混混界的五座大山。 王老五干黄色事业,红军哥小偷小摸,韩三经商顺便敲诈,老边和刘大伟两个人什么都不干,但就是不缺吃不缺喝,一句话,混的吊。 现在韩三死在了红军手里,而王老五也机缘巧合被红军的手下石头哥打死。(很多人说红军和石头早就认识,两个人密谋杀害了王老五,最后石头顶了包。当然,这个版本可信度不高。可信度最高的版本,我相信是另一个,那就是,红军和石头压根就和王老五的死没关系,可能石头哥是真的揍了王老五,但是王老五一个月之后无缘无故的死了,很大可能正是手下索胜干的,为什么,因为王老五死了之后,收益最大的就是索胜,接替了他的地位继续经营黄色事业。而王老五在当时只是当了替罪羊。) 要说现在站前区比较有实力的,首当其冲就是红军哥,紧接着就要说索胜,接替了王老五这么多年,索胜也是默默地积攒了实力。然后才是刘大伟,最后是老边。 老边的实力排在最后,但是确实最危险的人物,接下来就详细介绍一下刘大伟和老边。 刘大伟和老边年龄差不多大,在那个年代,有三十**岁,比红军哥大一两岁。 先说刘大伟,刘大伟据说从小在少林寺呆过,俗家武僧弟子,后来机缘巧合,不辞劳顿,坐着火车来到A市投奔亲戚。刘大伟的性格类似魏宝祥,但却比魏宝祥要聪明许多,正义许多。当时刘大伟来到火车站周边,也是干苦力,蹬三轮,因为那时候货运场来了货,都需要有车夫给送到各个单位。 刘大伟就干这个。 当刘大伟被附近混混欺负了的时候,从小习武多年的他自然是血气方刚,经常和混混对打。当然,这里不是电影,刘大伟虽然在少林寺学过功夫,但就算他是十八铜人,十几个混混围殴他他也得怪怪挨打。但是毕竟是练家子,就算被一二十个混混围殴,他也总能先放倒那么两三个。 后来刘大伟逐渐形成了一句自己的口头禅:“谁先过来谁先死!” 久而久之,刘大伟的名声也被江湖传闻传了出去,当混混们面对刘大伟的时候,刘大伟一旦说了这句话,就真的没有人敢上了。经常会出现十几个人面对刘大伟一个人,双方骂来骂去,唇枪舌战,就是谁都不动手,骂累了,骂到最后也懒得再骂,变成了辩论会。 “这件事是你不对,你还有理了?……” “你说什么!明明是你先……” “照你这么说,你才是……” “你不对……” “你的错……” ………… 刘大伟并不张狂,所以当他有了名声之后,就轻易没有人再来欺负他,后来他被当时还在江湖的张宏哥收成了小弟,当时张宏哥就有承包了一家国营食堂,当时国营食堂刚刚可以承包,张宏哥承包的是A市第一家。(在这之前,全市的饭店都是国企,服务员厨子全是公务员。) 刘大伟就这样跟了张宏哥,开始东征西战,闲暇之余当当厨子。 再后来,张宏大哥因为某件大事退隐江湖,刘大伟也不再混,娶妻生子,在紧挨火车站的大戏台街开了家饭馆至今。 按说刘大伟不该被列如混混头子的行列。可是张宏哥退出江湖之后,刘大伟没有退出,脾气暴躁的他经常帮助别人抱打不平,自然很多被他帮助过的人都自愿投入他门下。 很多时候大哥就是这样,你越是帮别人铲事儿,别人越是愿意出门说一句:“我是跟XXX的!”越是说这句话的人多,你的影响力就越大,铲事儿就更容易,良性循环,最关键的是一个突破点。 可是刘大伟毕竟没什么野心,只维持着一个饭店,混混们总是好吃懒做的,刘大伟根本养不起多少小弟。所以他身边最多也就跟着七八个人,这些人全都在饭店当厨子或者服务员。 前些年,据说有一次刘大伟的媳妇和孩子被北区的一个大混混给欺负了,刘大伟暴跳如雷,当晚就带人把那个大混混的家给砸了,第二天还不罢休,带着人满大街找那个大混混,接着打,只要和大混混有关的人全都吓得躲了起来。最后的结局一死一残一进去。刘大伟的一个小弟一刀捅在了对方其中一个小弟的胸口,没中要害,但也是重伤,受伤小弟的表哥为了报仇失手打死了刘大伟的小弟,也进了监狱。而北区的大混混最后为了息事宁人,竟然主动说和,赔偿了刘大伟很多钱,才作罢。 只此一役,本来快要淡出大家视线的刘大伟又成了雄霸一方的老大。 其实大家不难想到,按说刘大伟只是个爱打架的饭店老板,带着一帮爱打架的厨子服务员,应该打不过北区的那个大混混的。道理很简单,光脚不怕穿鞋的。刘大伟撑死了饭店不干了,今后天天和你死磕,而对方呢,家大业大,只要面子上说的过去,也不会太较真。对方的人死了,自己的人一个重伤一个进去,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要说光脚不怕穿鞋的,老边那才是巅峰的赤脚大仙,因为他的身份一直就是个越。狱的通。缉犯。 张小虎所说要打我的那个老边,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就因为80年代初全。国严。打被拉去了北大荒劳改农场。 根据江湖传闻,好像是老边(那个时候应该叫小边)因为调戏妇女罪被抓的。但是知情者又说,什么调戏妇女,就因为当时老边手贱,下班的时候看见一个小媳妇穿着个碎花的大长裙,特别好看,就想问问她是在哪里买的,准备开了工资给老妈也买一条。结果生性调皮的老边走上前去问道:“美妞儿(那时候兴这样叫),裙子挺好看呀,能不能让我仔细看看,我回头给我老娘也……”说着老边竟然准备上去掀人家的裙子。 其实他只是想看看裙子的材料,那时候买裙子都不是买现成的,你得先去扯布,然后送到裁缝店做,做好了才能拿回家。所以老边就一时傻X,一把就抓住人家裙子,正想说,回头给老娘也做一个的时候,话没说出口,小媳妇一把就挠了过来,老边脸上就多了几条血淋淋的痕迹。 老边一下子就怒了,在厂里整天欺负别人的他,今天竟然被一个小娘们给打了,就一巴掌打在小媳妇脸上,小媳妇那个哭啊,闹啊,把附近保卫室的人都叫了出来。 调戏妇女,那个时候可是重罪,老边就这样,当天被收押在局子,没几天就送去了北大荒。那时候,从严从重从快嘛,邓亲口说的:“可抓可不抓的,要抓!可杀可不杀的,要杀!” 送去北大荒的第二年,老边的娘就去世了,临走之前都没有再见到自己的儿子,对儿子最后的回忆,都仅仅是那天匆匆喝了几口稀饭去上班的背影。 老边父亲死的早,一手被老边mama带大,自从老边在北大荒得知老妈死了之后,就性情大变,无数次尝试自杀,或者杀掉看不惯的人,可是因为当时吃不饱穿不暖,面黄肌瘦的老边一次都没有成功过,用头撞墙自杀也只是撞晕了过去而已。 老边开始报复似的挥霍自己的人生。在北大荒的时候,和别人比“签儿”,下了很多人的手指头,自己也少了两根手指和半只耳朵。 所谓”签儿“就是抽签的意思,比签儿,是当时那个年代混混们决斗的一种方式,那个时候的人还没有现在这么聪明醒目,那个时候,谁狠谁就是大哥,谁敢放血谁就是爷。不需要打架,混混之间如果互相看不惯,那行,来比签儿吧,就是两个人,一大把竹签,或者草根,全都有长有短,让一个辈分高一些的中间人攥着,一人抽一根,比长短。 抽到短的那个人,就把事先说好的身体上的哪个零件给弄下来,送给对方。如果不服气,再来一局。 有的时候,连输好几次的人,却往往更受人尊敬。这叫有签儿,有种的意思。 当然,如果你不敢和人家比签儿,人家骂你打你你就别叽歪,如果比签儿输了你不敢动手,自然有人来帮你动手。到那个时候,你不但少了零件,还丢了面子,一辈子当狗就行了。 老边最爱和别人玩这种游戏,谁输了,谁出去干活(拿铁锹挖土)的时候用铁锹自己铲下自己的手指,或者耳朵(当然,铁锹削耳朵这种事技术难度太高,老边尝试了一次,只削掉了自己半个耳朵)而且让人害怕的是有一次老边输了,懒得等明天干活儿的时候,当场用牙要掉了自己半截手指,还说,现在就咬掉半个能顶一个不?要是不能顶我就把剩下的也咬下来。 当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事情在他们那一辈的混混里确实很流行。所以我经常说,我们上一辈的混混,拼的是胆识和凶狠。我们这一辈的混混,拼的是果敢和技巧。我们下一辈的混混,拼的就只是家境了,那还能叫混混?这就是为什么我把书名叫做最后一代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