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成圣!无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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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白云。 黄土巨坑。 一支金色的手! 此时此刻,若是将是视线放远,会发现巨坑边缘有一些土著生物突然掉头狂奔而去,惊慌四蹿,仿佛感知到什么致命的危险似得。 爆炸巨坑之中,继这流转着金色的手伸出来之后,紧跟着一具**的身体就从土里爬了出来。 这具身体并不强壮,但也并不消瘦,一块块肌rou分明,线条刚硬,浑身上下每一寸都仿佛充斥着力量感。 没有错,他正是刘重武! 大汉帝国的开国皇帝,一个所有人都认为已经死亡的人,此时此刻就赤条条,活生生的站在巨坑的底部,金色的流光渐渐包裹着他的身体,最终凝结成一身灿金色的唐装。 是的,唐装,而不是龙袍。 和龙袍唯一相同之处,大概就是同样是金色。 如果习择在这里,那么拥有“黄金神脉”的他一定能够感知出来,此时此刻的刘重武比之前还要强大,但具体强大多少他绝对感知不出来。 并不高大的一个人,却散发着顶天立地的威势。 “有过执着,放下执着……”刘重武喃喃自语,“有过牵挂,了无牵挂。” 我的执着是什么? 执着于拥戴我的万民,欲为他们开一个万世太平! 执着于对邦联的仇恨,痛恨他们的无情的抛弃! 执着于手中的至尊权力,不想它落入刘家之外的人手里! 我的牵挂是什么? 牵挂那不争气的儿子,希望他能够担起帝国重担! 牵挂那为我死去的众多兄弟,夜夜不得安睡! 牵挂帝国万民的未来,担心他们将来死在盖克猿族的拳头之下! 然而…… 现在我都放下了。 拥戴我的万民?其实我不过是你们共同捧起来的一柄保护伞。 对邦联的仇恨?邦联其实并没有做错,人类的火种不能在一个地方燃烧。 手中的权力?这份权力从来都是能者居之。 不争气的儿子?他若争气,不用牵挂,若不争气,牵挂也无用。 死去的兄弟?死去的终究是死去的,又何须生者为之受累。 万民的未来?人类始终会找到出路,不需要任何人cao心。 至于大汉帝国和邦联的未来的命运……势必是有一战的!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自古以来大一统都是人类社会的大势所趋,而今人类被分成了“帝国”和“邦联”。一个世纪以来,彼此之间的矛盾早已经不可调和,只有一战而灭其一才是最终的归宿。 要么邦联灭掉帝国,将帝国人也纳入邦联。 要么帝国灭掉邦联,将帝制全面覆盖整个人类。 至于会死多少人,最后结果如何,这些都已经不是刘重武关心的了。 他应该去关心吗? 死而复生……他只想为自己而活。 放下这些执着,了了这些牵挂,那…… 我又是谁? 我从哪来? 我又该去往何处? 就是这三个简简单单的问题萦绕在刘重武的心头,使得他一直将自己埋在地下。 而今天,刘重武终于想明白了。 答案也很简单。 我是刘重武,本名叫刘真,我是一个农夫,一个人。 我从大汉帝国来,我从地球来,我从娘胎里来。 我要去我没有去过的地方,看看我未曾看过的风光。 逍遥自在,畅游星域苍穹! 刘重武的问题很复杂吗?不,非常简单。 他得出的答案很复杂吗?更不,同样非常简单。 唯一与众不同的是,这是我刘重武的问题,也是我刘真的答案。 有过大起大落的人生,有过传奇的过往,经历过,也体验过死,刘重武,也就是刘真,抛去了一切纷繁辅助,回归了简单真实。 这个时候的刘真,他知道,又或者不知道,自己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思想境界,解开了,又或者没解开自人类懂得思考哲学以来的问题,看破了,又或者没看破这个世界和生命的本质,成为了,或者没有成为……圣人? 是的,圣人! 然而“圣人”其实只是普通人用普通的思维赋予的一个完美概念。如果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此时此刻此境界的刘真,就是圣人。 从力量上来说,他已经比所有人类都要强大。 从思想上来说,他已经解决(自以为解决了)作为人的最大问题。 然而“圣人”知道自己成为了“圣人”吗?或者“圣人”觉得是“圣人”吗? 至少,刘真此刻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圣人,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圣人,就如他自己找到的答案那样:“我是一个人”。 可是,刘真此刻真是一个“人”吗? 他已经没有了人类的情感,爱、很、情、仇、后悔、嫉妒、欲望等等,唯一剩下的一个念头就是“我要去我没有去过的地方,看看我未曾看过的风光。” 没有人类的感情情绪和思维认知,真的还能再称之为人吗? 即便他拥有人的血rou身躯,恐怕已经不算是“人”了。 不过刘真对于“我是不是人”没有什么疑惑,反正他认定“我”是一个“人”,那他就是一个“人”,不是石头,不是泥土,更不是树木。刘真现在已经得出了自己想到并且认定的答案,他就不会再去想了。 他现在的存在,如果重新回到人类社会,传经布道传播思想,大概就是属于被研究的对象——就比如人们研究“孔子”“老子”的思想,但是他们自己是绝对不会去研究自己的。 “我……该走了。” 刘重武喃喃的说,然后他就跨出一步。 他没有消失,而是真的一步一步走,每一步的距离也都不一样,每一步都在地上留下真真切切的脚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走到了巨坑的边缘,然后一点点的爬陡坡,爬出了巨坑。 然而,那被刘真踩出来的脚印中,却生长出了新嫩的花草,在黄土巨坑中宛若宝石点缀。 步步莲华! 刘真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印,呢喃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至于究竟“原来如此”指的是什么,显然只有刘真自己知道。 这时,刘真突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只濒死的动物,有些像马,头上长着蛇一样的触须,它下半身被踩烂了,只留下上半身苟延残喘,顽强活着。这个是它的眼睛正好倒影出刘真的身影。 刘真静静了站了一会儿,走了过去,双手轻轻一拂,那生物糜烂的下半身竟然以rou眼可见的速度复原——简直就如同时光倒流一般。 不过两秒钟,那生物的伤势就彻底复原了,刷的一下就跳了起来,欢快的蹦跶。 “漫漫长途,我需要一个伴。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 那类马生物竟然好像完全听懂了刘真的话,点了点头,然后低下头,亲昵的蹭了蹭刘能的腿。 “那我们这就走吧。” 刘真说道,然后爬上它的背,类马生物就欢乐的嘶鸣一声,突然又晃了晃脑袋。 “没关系,去哪里都可以。” 类马生物就点了点头,撒开六蹄就奔入丛林当中,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的树海当中,仿佛从来就不曾出现过。 蓝天依旧,白云依旧,巨坑依旧,不过多了一排长着小花小草的脚印罢了。 习择曾在霍未乙面前说“人类无圣”,然而,“圣人”又何须怜世人? 有圣,不如无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