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忍俊不禁
程行趴在走廊的栏杆上吹了会儿风,没多久,张环就走了过来。 这走廊上已经来了不少学生。 这就是一中啊,要不是这段时间每天早上都早到,程行很难想象这群学生为了能在明年高考时考个好成绩,到底吃了多少苦。 能考上安城一中的,又岂止是天赋两个字能概括的。 天赋之下,还有日复一日的坚持与努力。 偶尔早到一次不算什么,能这么多年每天天还未明就来到教室,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起码前世的程行,是无论如何都做不到这么早就到学校的。 张环将教室门的给打开,众人走进了教室。 程行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然后将英语书给掏了出来。 这节早自习是语文课,但程行利用前两周的时间,将该背的一些文章和古诗词全背会了,这些古诗词和文言文他前世都背会过,即便是重生后有许多都忘记了,但毕竟在记忆里存在过,再重新背会还是非常简单的,而还有一些经典的文章,是一直都没有忘记的。 姜鹿溪给他规划的复习课程是每个周日的时候复习数学。 而程行自己也不能闲着,他在学校里的这些时间,准备把英语单词全都给背了。 这样,等以后数学都复习完了,再去复习英语,就会简单很多。 不过根据程行的了解,高考需要考到的英语单词还是很多的。 如果想要考一个不低分的话,那么起码得掌握三四千个英语单词才行。 如果想要分数在130加以上的话,需要熟练掌握的英语单词,可能就得需要四五千個。 所以如果不趁着在教室的这段时间抓紧复习的话,那程行想要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还是非常难的,因为英语之后,还有化学跟物理,这些也同样有许多公式需要去背。 程行有时候都在想,如果他重生的时间节点是高二就好了,他倒不是多想要那一年的时间,而是如果重生的时间节点是高二,他就可以不去理科班,而是去文科班了。 因为程行的文科是要比理科好很多的,他的历史跟地理都是很不错的。 当然,虽然到了高三也能转,但程行已经懒得再去换回来了。 而且能把前世那些看上去很深奥的数理化全都能学会,那也是一件很有成就的事情。 并且,随着这两天姜鹿溪给他的复习,他在认真听讲后也不觉得理科有前世想的那么难了,其实之前程行有想过,如果姜鹿溪在给他复习后,他还依旧是听不懂理科这些东西的话,那他就得转科,转到文科重新复习历史政治地理这些东西。 因为重生后程行第一个心愿,就是能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 不过现在,已经没那个必要了。 因为即便是现在转去文科班,数学和英语都依旧是要去学的,而历史地理政治,也同样要去重新复习,要去重新认识新的同学,新的老师。 这些都很麻烦,而程行是一个不喜欢麻烦的人。 这个教室里的人和物都很清晰。 高三理科三班,也埋葬着他高中时代三分之二的青春。 在早自习的上课铃打响之后,郑华从门口走了进来。 他站在讲台上往下看了看。 程行来了,请了一周病假的卫生班长赵龙也来了。 郑华的脸上少见的露出了一抹笑容。 这两年,因为有程行跟赵龙的原因,他们班的早自习就没有满员过。 不是赵龙请假,就是程行拖到早自习下课才来。 只是,郑华的目光猛的一凝,因为他发现程行旁边的座位上还少了一个人。 “周远呢?”郑华走过来皱着眉头问道。 “应该还没来。”程行道。 其实他也有些意外,虽然周远从高二开始成绩开始急速下滑,但他上课很少迟到,因为周远有个极凶猛的老爹,他上课要是敢迟到,那是能拿着皮带追赶你半条街也要抽你的猛人,之前程行就记得有一次,周远被他爹追赶的跳下了安河,他以为跳进了河水,他爹就不敢下来抽他了,因为他爹是不会游泳的,结果他爹也跳了下来,把周远给吓了个半死。 直到一个小时的早自习,上了一半的时候,周远才姗姗来迟的出现在教室门口。 “报告。”望着讲台上坐在那批改作业的郑华,周远有些战战兢兢地说道。 “你还知道来,现在都几点了?”郑华脸色阴沉的问道。 周远低着头没说话。 “既然那么晚才来,那就别进来了,给我滚到外面蹲马步去,蹲到下课再进来。”郑华怒道。 本来学生早自习迟到,他是没有那么生气的,顶多也就只是让学生拿着书到外面背诵罢了,这个扎马步是很少会做的事情,因为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最好背书的时间就那么一会儿,要是让学生去扎马步,这点最好的背书时间就浪费了。 但这次周远是真的撞枪口上了,先是本来能看到自己教室里没有一个人迟到的情况没有了,第二个郑华是眼睁睁的看着周远的成绩一路从班级里的前二十掉到倒数前三的。 要是程行跟赵龙这些原先在高一成绩就不好的学生到了他手里成绩依然也不好也就算了,那说明大家都没本事教会他们,但周远原先这种在高一时成绩还很好的尖子生到了他的班级成绩突然变差,这不是变相的在说是他教出问题了嘛,因此此时自然是极为生气。 周远去教室外蹲起了马步。 “怎么今天老班这么生气?这样子搞得我以后都不敢迟到了。”坐在程行不远处的赵龙探过头来对着程行说道。 “你以为周远是我们啊?人家第一次迟到,你想想你第一次迟到的时候,老板有没有严厉的惩罚过你。”程行道。 “嘶,还真有。”赵龙闻言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当时我第一次迟到的时候,直接被老班叫到办公室挨了好几棍子,回来的时候手都肿了。” 程行也是一样,他高二第一次迟到的时候,也挨了好几棍子。 第二次迟到虽然也挨了棍子,但没有那么多了,直到后来渐渐的从棍子到了去外面罚站,再从去外面罚站到屋里罚站,以及到最后老班连问都不问了。 “对了,接下来一周的饭你给我全包了,你上周没来你这个卫生班长全是我当的。”程行对着赵龙说道。 “这可是一份美差,程哥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去下面打扫卫生的吗?”赵龙问道。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就问你包不包吧。”程行道。 第一天因为可以帮助姜鹿溪,那就算了,后面四天因为监督别人打扫卫生,可是让程行少背了许多英语单词,这些自然都得算在赵龙头上。 “包,肯定包,别人想包还没有这个机会呢。”赵龙笑道。 赵龙的父母是开饭店的,在安城开了有六七家店,所以在学校里也算是有钱的富裕家庭了,当然,他父母开的饭店跟陈青的母亲开的酒店自然是没法比的。 但在一中,像赵龙这样的家庭,都已经算是少数了。 大多数人,都是父母在外打工,家里只有爷爷奶奶的农村孩子,或者是父母在安城上班,一个月只有两三千工资的普通家庭。 一个城市穷,那这些生活在座城市里的人,自然也就跟着穷。 下了课后,周远弯着腰,一瘸一拐的走了回来。 他在椅子上坐下后,真是一下都不想动弹了。 “程哥啊,等下帮我带点吃的上来,我这腿算是废了。”周远道。 他是真的连续蹲了半个小时马步,本来还想着偷偷懒呢,结果老班时不时的出来看两眼,到了后面开始在走廊上跟隔壁班的女语文老师说上话来了,他是一点懒都没法偷了。 程行看着有些好笑,问道:“昨天干什么去了?今天这么晚才来。” “没干什么,就,就失眠了,睡得晚了,所以今早没起来。”周远眼神躲闪,有些支支吾吾的说道。 好家伙,姜鹿溪就很不擅长说谎,说谎时喜欢把眼光抛向别处,结果这家伙更不擅长,不仅眼神躲闪,说话还支支吾吾的。 不过程行也没有再追问他,他起这么晚,估计也没有什么其它的原因,要么是去网吧玩了很久的游戏,要么是看小说看了很晚。 这个时代的网络小说,对于人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他不像是后世,看了许多书后把眼光养刁了,光是找到一本喜欢看的就要找很久的。 这个时代的小说,只要抓到一本,就没有不好看的。 这个时代,也是网络文学发展最快的时期。 在以往,人们看小说只能看纸质的盗版书,以及用电脑去网站上看。 但这些都很不方便,纸质书不方便携带,而且买一本即便是盗版的,也需要花费七八块钱,正版甚至要几十一本,至于用电脑,别说这个时代中国有电脑的家庭很少,即便是有电脑,谁不是在上边看电影或者是玩游戏啊,去网吧也是一样,花钱几块钱一个小时去网吧,没有什么人会选择去看小说,基本上都是玩游戏,或者是在后半夜看一些少儿不宜的视频。 但在10年,很多手机都有了自带电子书的功能,只需要用电脑上在电脑上下一下,或者去一些手机专卖店,五毛钱就能下好几部自己想看的小说。 手机携带也方便,所以从10年开始到后世4G出来直播短视频爆火之前,这几年,算是网络小说最火的一个时代,后世看正版的人或许是多了,但看小说的人已经没法跟现在比了。 因此在这个年代火起来的作者,在后世都能靠着IP改编赚的盆满钵满。 网络文学那些头部作者赚的钱,在后世让程行他们这些传统文学作者都羡慕。 不过程行并不喜欢日更的这种模式,他更喜欢将一本书给完完整整的写出来,然后再从头打磨一番等确定没有任何漏洞跟缺陷之后再发出去。
虽然没有那些网文头部作者赚的多,但这样精心打磨出来的作品,不会因为时间就被人们给忘掉,它能经久不衰,流传很久很久。 但在前世,程行并没有写出来这样的作品。 最有希望达成这个成就的就是《安城》。 但因为是第一部书,虽然强在故事以及对于安城这片土地的描写,但最终还是因为经历阅历的浅薄以及稚嫩的文笔,虽然电影火了,但最终还是没有让这本书成为经典。 《安城》发布后,程行阅读了大量国内外的经典小说,也走遍了世界上很多风景名胜,文笔跟阅历是上去了,但有着他前半生二十多年精气神的《安城》已经写不出来了。 因为《安城》是真实的,其它作品都是虚构的。 人们活在这个世上,哪怕是不久后随着火焰纷飞。 但也总得在这个世上,留下些什么。 这就是程行为数不多的追求。 既然重生了,他想《安城》,能成为这样的作品。 恐怕没有一个导演不想像姜文那样,拍出《让子弹飞》这种叫好又卖座的作品吧。 站着把钱赚了,是每一个文艺工作者,最高的追求。 周远掏了五块钱出来,递给了程行,道:“程哥,帮我买一块钱的煎包再买一杯豆浆就行了,剩下的三块钱伱买瓶饮料喝。” “自己收着吧。”程行没好气地说道。 周远的家境不算好也不算差,算是属于普通的那种。 以他的家庭,在10年,这五块钱已经不算少了,所以程行怎么可能会要他这五块钱。 就凭前世程行问谁借钱谁都躲着自己,他把打了好几年工攒的那两万块钱借给他时,只要程行有一口吃的,就不会让他饿着。 其实人这辈子不需要有多少朋友,有一两个足矣。 程行下了楼,走到了卖煎包的地方。 要说性价比,那再也没有什么比煎包更有性价比的了。 在10年,这东西一块钱八个,而且个头并不小,普通人买一块钱的就能吃饱,如果是饭量小一点的,只需要花五毛钱就够吃的了。 因此这也是学校里许多学生最喜欢吃的食物。 往往一块钱的煎包再加一碗胡辣汤或者一碗糁汤,就是安城许多人早上最幸福的一顿早餐了。 跟那个卖水洛馍的摊位相比,这里才是人数最多的地方。 程行到时,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很巧,排在程行前面的就是他们班一位成绩非常好的同学,名字叫孙莹。 而更巧的是,排在孙莹前面的,是姜鹿溪。 如果说以前,只看背影,还分辨不出她是谁的话,那么经过这两天的相处,哪怕只是背影,程行也能立马就能分辨出来她是谁了。 那个高高的马尾,那个修长粉嫩的脖颈。 那个曾经遗忘丢弃在青春记忆里的女孩儿。 那个以后注定会惊艳整个安城一中的女生。 程行的心里,早就已经有了她的影子。 “程行,你怎么也来这买东西吃了。”孙莹惊讶地问道。 在她的认知里,像程行这种家里比较有钱的,应该不会吃这种东西吧。 “怎么,只许你们买,就不许我买是吗?”程行笑着问道。 其实煎包他也很喜欢吃的,而且以前也买过不少次,程行对于食物是不怎么挑剔的,只是以前不论是早上也好还是晚上也罢,他都是让其他人帮他买了带上来,很少会自己买。 孙莹矮矮的,看上去还有些胖,但并不属于丑的那个范畴,而是属于很可爱的那种类型,有点像是后世吃胖了的贾玲,也属于很喜欢跟人开玩笑的那种女生。 因此在教室里,算是跟很多人玩的都不错。 毕竟,谁都不讨厌这种满脸带笑的女孩儿。 当然,她跟程行接触的并不多。 或许是因为程行恶名在外,班级里的女生除了陈青她们之外,很少有人会主动跟程行搭话,而程行以前怕陈青误会的原因,也很少会主动跟班里的其她女生说话。 “不是啊,不是啊,你别误会,只是以前没有见过。”孙莹忙摆手道。 “那么害怕干嘛,我又不会吃人。”程行看着她一脸紧张的样子笑道。 “不是啊,只是怕说错话你打我。”孙莹有些害怕的说道。 程行:“……” 而就站在孙莹跟程行他们前面的姜鹿溪在听到他们的对话,特别是孙莹刚刚的那句话说出程行不再回答之后,有些忍俊不禁。 看来,这样认为的并不只是她一个人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