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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红绸剑仙御剑而至

    江湖谪仙行第三百三十一章红绸剑仙御剑而至幽寒玉龙身法若血影,竟快过了魏颉的幻魔身法,却在一剑即将贯透苏羽白要害喉咙的时候,堪堪停止了下来。

    并未刺出夺命剑招,没有取走苏羽白的那条宝贵性命。

    大难不死,魏颉和苏羽白皆松了一口气,自觉幸运万分。

    白衣女剑修仍坐在原地发愣,红绸剑仙则已迈步走向了那袭血衣,他上半身一弯,微微鞠了一躬,“多谢前辈不杀之恩。”

    形容枯瘦如柴的血衣杀手点点头,意味深长的“嗯”了一声,眉眼含笑,道:“小子,你不合格,不合格啊!”

    魏颉当然知道于血于大杀手口中的“不合格”是何意,就是在指责自己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未能保护住苏羽白的人身安全,所以不够“合格”。

    适才自己确乎是有在竭尽全力去拦截那一“剑”,可事实就是,当真没能及时拦住,回天乏力。

    若非于前辈手中留情,此时的白衣苏羽白,必然已是一个死人了!

    魏颉低垂首脑,默不作声,就似一个寺庙里被老和尚训责的小沙弥一样。

    苏羽白先开口道:“前辈弄错了,小颉他不是我……我的男人。”

    于血顿时仰头放声笑了起来,笑得几乎都快流出眼泪,“小颉,哈哈,哈哈!这称呼好生亲昵。姑娘啊,你用不着跟我解释,我王皿都懂,都是过来人了,怎能不懂你们这些晚辈的心思?”

    魏颉感到十分奇怪,抬起头,发问道:“前辈不是姓于么?”

    于血“嗯”了一下,解释道:“你就当我姓于好了,王皿是我本来的名字,现在已然不用,过去那个‘中原第三大刺客’王皿早就已经死了,现在就剩下一个‘幽寒玉龙’于血,还苟延残喘的活在这世上。”

    魏颉略微吃惊,瞪着眼睛,“前辈原是中原十大刺客排行第三的高人?”

    于血不做回应,把手中的血灵满堂花送回金色剑鞘内,仰头望天,面色寂寥,慢慢说道:“我适才之所以要抖搂这么一手,并非单单想要一逞威风,只是因为我见到你们,就想起了我当年……和自己心爱之人一同行走江湖的时候。”

    一身浓稠血衣的枯槁刺客长长叹了口气,“可惜我的那个‘她’,已经死了,我我能保护得了她。”

    魏颉和苏羽白都没有吭声,静静聆听着前辈诉说。

    “那时候我们遭到敌人围杀,我要保护我和她的孩子,所以出剑有所忌惮……”

    天烛国第一刺客于血双眸含泪,“我亲眼看着我的那个‘她’被人一剑刺死,我无能为力……我就算有能力又能怎样?即使我后来把那群仇人都杀光了又如何?月儿已经死了,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已经死掉了,再也没法活过来了!”

    魏颉见其情绪愈发激动,有些动容,轻声安慰道:“前辈,人死不能复生,你且安息。”

    于血眼中淌下了两行泪水,自顾自继续说道:“我们的女儿,王敏,聪敏的‘敏’。月儿死的那天是深夜,后来敏敏思念母亲,只有一到了晚上,天上出来月亮,她整个人就会一下子变得异常冷漠,眼神呆滞,面无表情,就好似中邪了一般。我心疼宝贝女儿,就让她每日都早早的安寝,有一次傍晚,我让敏敏在房中睡觉,自己则来了庭院之中练剑,练了半个时辰,我折回屋子的时候,发现四岁的女儿已经不见了……”

    “我把自己的亲生女儿给弄丢了,我对不起她娘,也对不起敏敏,那会儿我想过轻生自尽,却最终没有付诸实际。我开始天南地北的寻找女儿,整整两年,一无所获……”

    于血闭紧双眼阐释着,“我放弃了。独自一人来到了天烛,舍掉了王皿的旧名,化名‘于血’,开始靠帮北方蛮子杀人,当然,也只杀蛮子,中原百姓,我一个都不会滥杀。一晃就是十年,十年过去,我在天烛国挣得了名声,‘幽寒玉龙’于血的名号响彻北国,一举成为了十大刺客排行第一的大名人。但即使名气再大,声誉再旺,我的月儿和敏敏都不再了,我没了我的爱人、我的宝贝女儿,再多的富贵荣华于我又有何用?!”

    于大刺客扭头看向魏颉,凝视着后者的年轻眼眸,一个字一个字认真说道:“是叫小颉吧,你要记住,有些东西是绝对不能弄丢的,就是死,也必须要护好!”

    魏颉眼神坚毅,用力点了点头。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我的剑法名为‘霜寒神州’,而我的轻功嘛,则唤作‘血影神通’,是把自身与剑刃之上的血气与本命内力相结合,以绝大程度提高身法速度的秘术。”于血淡淡道,“小子,把你的剑伸过来。”

    魏颉稍加犹豫,最终还是把自己的出鞘血灵剑递了过去。

    于血将右手放在了血灵剑刃之上,倏然间,一股极度浓密的猩红气浪自其掌心摧出,不多时,已彻彻底底被朝天阙吸收完毕。

    “这点儿血气,就当是我适才唐突佳人的赔礼了。”于血笑道,“我本想着杀掉杨二郎再走的,现在既然当阳城城已死,那么也我什么事儿了,十年了,我算是迈过心里的坎儿,也是时候回中原了。”

    魏颉疑问道:“前辈这是要回大禹王朝找女儿?”

    血衣杀手于血点了点头,“是啊,除了接着寻我女儿王敏以外,我还要去会一会那个号称‘轻功杀人双无敌’的天下第一刺客柯卿,来一场红衣杀白衣,看看究竟何人才是杀手界的老大!十年前我不敢去挑战‘白昼幽灵’,现在我敢了,反正大不了就是一死,我在北国天烛形销骨立了十年,还怕区区一死吗?”

    魏颉看着眼前这位绰号“幽寒玉龙”,站在天烛刺客顶点的男人,笑着鼓励道:“那晚辈就在这里祝前辈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于血同样瞧着红绸年轻人的眼睛,点明了魏颉的薄弱之处,“小子啊,你的轻功和内力都属实不错,能杀得掉杨歼,说明断非等闲之辈。只可惜欠缺点反应能力,刚才那一剑我若是不留手,这位貌若天仙的姑娘,恐怕已经是一具白衣尸体了。”

    魏颉低声肃然道:“前辈教训得是,晚辈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好的欠缺之处。”

    “咱们做男人的,一定要保护好女人,我就是你的前车之鉴,千万不要学我!”

    于血语气严肃,“既然经验不足,那就多多实战,我当年就是缺乏以一敌多的战斗经验,才会让月儿遭了歹人毒手的。有个大好的实战机会就摆在眼前,你要不要跟我一块儿?”

    魏颉好奇的问道:“前辈是说,当下有个能增加实战经验的机会?”

    “你就说敢不敢与我一同作战?”

    “上天入地,只不违背道义,晚辈无有不敢?”魏颉豪迈直言。

    于血咧开嘴巴,大笑几声,道:“这眉山脚下,有约莫一千两百人的军队,悉数是镔铁战骑和披甲重兵,乃杨二郎自己养着的私兵。这等杀蛮子的活计,不知对你小颉而言,算不上有违道义?”

    魏颉哈哈一笑,挺起胸膛,大声应道:“愿意与前辈同战!”

    这日晌午,眉山脚下一千两百余骑兵重甲全员战死。

    人马暴亡,尸堆如山。

    战事结束后,于血孤身南下归国。

    魏颉重返山间和苏羽白碰头,然后两人再度北上而行。

    ————

    灌口郡当阳城作为天烛北庭名声煊赫的雄城,城内百姓不止二十万,而其中能单凭拳脚功夫出众,凌驾于寻常百姓之上的。

    就只有城主杨歼麾下的武夫杨天险一人了。

    但今日黄昏时分,当阳城里,来了一位大言不惭,号称“镔铁府头号武夫”的巨汉男子。

    他摆出了一座比武擂台,说凡是能战胜得了他的,就以家传宝物“梵音宝玉”相赠。

    据男子口中所说,那块从天而降的仙家玉石不仅能很好的呵护体魄,还能增强本命元神的稳固程度,实乃上品佳物,珍贵无伦,想要就尽管上来挑战,赢了就能取走。

    由于此男子声名并不显赫,台下观众议论纷纷,竟无一名百姓认得这人。

    台上那名体格魁梧雄壮的汉子以太岁战神之姿站立,他自报家门,冲着擂台下方大声喊道:“老子名叫华元罡,出身镔铁府,至今习武三十年,拳脚功夫横行天下。此生唯有一败,那就是败给了英雄折腰山的林老九!”

    众人虽未听过华元罡的名字,但对于林清林老九之鼎鼎大号,那可完全能称得上是耳熟能详,家喻户晓。

    一听此人居然与那“人间真武”林老九打过一架,且能战而不死,那无疑是位武艺修为顶尖的绝世大能,武道界里的巅峰传奇。

    自称仅败于林清的华元罡嗓门愈加雄大,他放声豪言:“别说战胜我,太欺负人了。这样,谁能上来跟我打足一百个回合,就算他赢,便可拿走我这块‘梵音宝玉’!”

    说着把那块泛着玲珑光泽的上品玉石拿出来晃了几晃。

    台下众高手皆跃跃欲试,天烛境内最不缺的就是悍勇强能之辈,既然有重赏在前,岂有不去试试的道理?

    输了不亏,赢了血赚!

    接二连三的有人上去与那华元罡比武,可结果却是,不管多么强壮勇猛的蛮族汉子上了擂台,不出五十个回合,都被那姓华的三下五除二就给击败,然后像扔死狗似的给抛下了擂台。

    很快战绩就已足足堆至了四十人之多,可这么多的败北之人,其中莫说百个回合了,连熬过五十回合后才打输的人都不存在。

    这足可充分证明那胖大汉子的实力有多么高强,先前自封的“镔铁府第一武夫”的名号,貌似根本不是在吹牛,并非夜郎自大,而是有真才实学,拥有足够的资本和底气来摆的这一方擂台!

    又在陆陆续续打败了好几个武者之后,有个在当阳城里可谓臭名昭著的小混混走上了擂台。

    那混混名叫刘周,父母早亡,靠着吃百家饭长到了十四岁,奈何这小子秉性实在恶劣,手脚颇不干净,还没到十五岁,便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被人逮住后还死不承认,一口咬死自己就是没偷。

    由于这混混少年销赃的本事不小,动作又麻利,所以好几次被抓后,总能蒙混过关,再加上他年纪尚小,成年人不屑与之过分计较,也就饶恕了他的扒手行径。

    刘周每次被释放后,总说下不为例,但实际上却总也下次有例,偷东西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就这么一个叫人头疼的小混混,为了那块宝玉,今朝壮着胆子,上了擂台,问拳华元罡。

    最终结局显而易见,那魁梧如山的大汉华元罡见挑战者居然是这么一个矮小瘦弱的毛头小子,浑没在意,单手应对,只守不攻。

    这姓刘的小子手段果然够阴,一拳一腿都照着对手的眼睛、咽喉、裆部等地方袭去,别让打架都讲究一个“光明正大”,这小扒手倒好,怎么黑怎么来!

    后来华元罡虽未被其击中哪怕一下,但心情也变得较为烦躁起来,便出了双手,一把擒住了那个小子,抱着少年刘周的肩膀头子,猛地顶出一记膝撞,所用之力并不大,但足以让那小流氓腹内顿时翻江倒海,疼得失声叫了出来。

    若不是他已经一天没有吃饭,只怕是肚子里有多少就得吐多少了。

    小混混刘周紧紧捂着肚子,表情痛苦万分,像条丧家野狗似的,挣扎着一点点爬下了擂台。

    教训完这个不知天高地后的小子之后,华元罡志得意满,他仰天狂笑,嗓音远远放了出去:“还有谁敢与我一战?!”

    岂料此言一出,旋即便有一个年轻声音自远处飘来:“我冯醉酒来与你一战!”

    红绸剑仙御剑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