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罗静之我本纯情在线阅读 - 4、一个鬼魅之地

4、一个鬼魅之地

    这就是曾曾坚决要把网络中的“高兴”与自己分开的原因,网络这个东西好是好,可有时也太虚化了,现实生活中一个粗糙造作的人到了网络里乔装打扮了一下,就成了截然不同的另外一个人。有时曾曾就感慨自己平时走在大街上,除了会吸引几个无所事事的烂仔冲她吹口哨之外,不会有人对她感兴趣,更不可能像追逐偶像一样围观她。可是现在,就因为她是网络里的“高兴”,所以有人喜欢她迷恋她美化她,哪怕她现在是个丑女都有人愿意来给她捧场。这就是网络的魅力,也难怪童磊对她恨得咬牙切齿,其实她只不过用“高兴”的名字写了点他的艳史,除此之外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瓜葛,他根本就不必弄得那么夸张,仿佛她挖了他家祖坟似的。

    酒足饭饱后,王编辑一再盛情邀请她去酒吧坐坐。

    其实她没想过要改变什么,尽管她始终都无法融入童磊他们那种生活,也许这个时候的童磊正抱着白洁躺在床上卿卿我我,雷鸣正在与外地的网友大搞***,可是她做不到,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不知道为什么,好像这就是一种命中的宿定,有的人可以一辈子都在改变,而有的人即使最后走进坟墓里了仍旧纯真如往昔。

    酒吧也是个好地方。

    自打进了酒吧的大门,曾曾就把王编辑甩到一边,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仿佛对这里很熟似的。王编辑起初跟着她走了几步,一个劲地问着:“你到底在找什么啊?这边有位子啊!哎!你别往那边走啊……那边是卫生间……”

    曾曾没有理会他,仍旧是自顾自地走着。

    曾曾曾经在她的一篇小说中这样形容过酒吧:“酒吧就是一个鬼魅之地,永远不能明亮的灯光,昏暗的色调暧昧地摇曳着这个夜,红舞鞋在裙摆下跳跃着,你能猜出那是谁的脚吗?那痛苦的眼神,即使将这个夜凝视透,也不能找出他爱的那个人,永远都不能……”曾曾此刻就在感同身受着她小说中的情节,白天在金大商都她就像是一只在童磊张牙舞爪的指挥下,被呼来唤去的老狗,只有夜晚,在网络中变成“高兴”,她才能有找回尊严的感觉。

    在曾曾的眼里,童磊是可怕的,是那种跟她绝对是两个世界中的人。除去以前的那些风流韵事,童磊现在也不干净,以单身贵族做幌子,频频诱惑那些一心做着总经理夫人白日梦的女下属们。雷鸣一直暗恋的秘书室的白洁就是童磊的掌中之物,为此雷鸣没少在背后诅咒过童磊。尤其是每次一看见曾曾气鼓鼓地从总经理室回来,雷鸣就恨不得那一会儿,当着曾曾的面,把童磊的祖宗八代都从祖坟里掘出来,挨个骂遍。

    曾曾明白雷鸣借刀杀人的阴险用心,好在她也是脾气温和之人,所以无论雷鸣如何地煽风点火,她都表现得泰然自若,脸上可以继续以愤怒示人,嘴巴里却什么都不说,仿若没听见雷鸣刚才那番话。每次挑拨离间过后,雷鸣总会百思不得其解地打量着曾曾,一脸不可思议道:“老姐,我怎么就想不通你咋就这么单纯呢?你看我都叫你老姐,当然我不是说你年龄大,我是说你都在社会上闯荡这么多年了,在那么多大公司都干过,怎么我看你跟我们一点都不一样啊?”曾曾就问他:“我哪点跟你们不一样?”雷鸣于是开始举例子:“一、你没有男朋友;二、你不搞***;三、你也不招惹有妇之夫;四、问题是你还真漂亮、身材也好,所以我就想不明白了,你干吗要搞得那么与众不同啊?你难道真的不觉得你那样的生活太无聊吗?”

    曾曾一阵长叹,连声说道:“不明白!不明白!我都琢磨这么多年了,始终都不明白!”

    曾曾这说的倒是大实话,别人从十几岁学生时代就开始谈恋爱,可她却老实到临近三十了还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跟男人最亲密的接触也仅限于拉拉手,说出来都让人笑掉大牙,这么老土苍白的情感世界竟然出自于一位高贵美丽的白领身上。当然若是大家知道她竟然还是那个在网络里兴风作浪的爱情小说作家“高兴”的话,那么曾曾相信金大商都那天一定会爆发大地震,威力不亚于核爆炸。其实她没想过要改变什么,尽管她始终都无法融入童磊他们那种生活,也许这个时候的童磊正抱着白洁躺在床上卿卿我我,雷鸣正在与外地的网友大搞***,可是她做不到,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不知道为什么,好像这就是一种命中的宿定,有的人可以一辈子都在改变,而有的人即使最后走进坟墓里了仍旧纯真如往昔。

    王编辑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好不容易找到了高兴,说你这半天都在瞎挤什么,丢钱包了吗。曾曾笑着说好吧,好吧,我就陪您坐一会儿,不过只能一会儿,我晚上还要写些东西,我的fans们还在网上等着我呢。王编辑感叹,高兴啊,你还真令人琢磨不透啊。曾曾心想,这个世界上谁能把谁给琢磨透呢。

    凌晨两点,童磊仍旧执著地守在笔记本电脑前,等待着他的命中劫数——“高兴”的出场。如何来描绘“高兴”在他心中的那番欲语还休的情感呢?此时MP3中播放的是姜育恒当年那首炙手可热的,让童磊在阵阵香烟的缭绕中想起了他生命中的那个也许要刻骨铭心一辈子的女人。很奇怪,每当他在金大商都里看见曾曾那张冷漠而又美丽的脸庞时,他的脑子里就会同时闪现出两个女人来:一个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人,另一个则是“高兴”。

    当然,童磊到现在都不能把这两个女人等同在一起:曾曾是他的下属,一个美丽而孤傲的老处女,过着与他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若不是她身上穿着金大商都的管理层制服,童磊相信她一定是修道院里最称职的修女,永远没有欲望,或者是永远为了她那份所谓的贵族精神而背叛她的生理需求,很不可思议的一个女人;“高兴”则是一个与他有着过节,却时刻都牵挂着他心思的虚拟人,他不知道她是不是一个漂亮女人,而他这辈子只对漂亮女人感兴趣,所以“高兴”对于他而言,太过遥远模糊,也许有可能在日后的某一天不期然地相遇,但概率只有一半,他们还有可能这辈子都不能相见,不知道对方是谁;最后一个女人,一个令他至今想起都羞愧的女人,一个在大学校园里始终高高在上俯视他的女人,虽然他们曾经是那么的亲密无间,可仅仅是一夜,她就彻底地抛弃了他,那个时候社会上还没有什么“小资”名词的出现,***也不流行,而且他们当时也只是二十出头的大学生,可是那个长发妩媚的女生还是在第二天的凌晨弃他而去,再见面时仿若路人,任凭他苦口婆心地相求,她始终都没有给他一个答案,成为他青春记忆中一抹难以平复的痛。

    曾曾给他的感觉总有那么一些地方与她相似,凭良心说,她没有曾曾漂亮,更不会有曾曾的这份清高,可是每次只要看到曾曾的眼神,他总会想起她,无法自禁地回忆过去。所以,童磊总是很怀疑曾曾的出现是老天刻意的安排,帮助他了却一段难言的情缘。当然,曾曾是无从知道他这番心思的,反而对童磊平日里对她的格外关注而厌恶万分,若不是为了保住饭碗,以曾曾那份看得比命都重要的矜贵,不把童磊给掐死才怪呢。

    童磊已经在吸最后一支烟了,一个小时前刚下楼买的一盒中华又空了。童磊点燃最后一支烟,放下打火机,盯着显示屏上毫无动静的博客日志,又忍不住恨得一阵咬牙切齿。思念一个人不痛苦,痛苦的是那个人根本就不知道你在思念他。十年前那个成为他生命中第一个女人的女孩子不知道他在思念她,现在“高兴”不知道他在思念她,即使到了明天、后天或者以后更多的日子,曾曾也许都不会知道他在思念她,不知道从他第一眼看见她开始起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也许他把她当成了十年前那个女孩子的影子,但是无论怎样,他能够确定的是他爱她,很爱她,但是却一句都说不出口,很痛苦地煎熬。

    曾曾从卫生间洗完澡出来,冲了一杯咖啡,站在窗前,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昆明的夜景,然后爬到床上,将笔记本电脑摊在膝盖上,继续她的博客日志写作:

    我回来了。

    从酒吧回来,当然之前是在酒店的餐厅里,吃了过桥米线,好吃,价格也不菲,三十元一碗,足够买二十多碗大排档上的米线了。

    我发现天下的酒吧都是一个样子,一样的音乐、一样的灯光、一样的暧昧的眼神、一样的孤独寂寞的红男绿女……唯一的区别就是脚下的土地不一样,每个人最终要被埋葬进的坟墓不一样。

    我对这个世界总有些失望,但是不影响我继续活下去。

    明天我就要在传媒前曝光了,明天我的玉照就会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我不想让你们失望,可是我没有办法,我连自己的命运都不能主宰我还能主宰谁,能安排谁的意志?不可能的事,所以我就不妄想了,我现在能够告诉你们的就是我已经做好各种思想准备:或是大红大紫继续风光,或是昙花一现从此长眠于这片陌生的土地上……老实说,我喜欢这种生命结束的方式:在一种不知不觉中永远地睡去……

    晚安。希望你们明天不要到会场上来看我。我不想。

    曾曾敲完最后一个字,便将电脑丢到一边,一歪头就睡着了。

    童磊吐完最后一口烟圈,将烟蒂掐灭在烟灰缸里,然后走到沙发旁,盖着西装,躺了下来,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