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蜜毒化骨
蜜毒化骨 好梦易醒,王李却还在昏昏沉沉的睡着,这已经是第三天了。 红老头和百草等人虽然也很关心他的伤势,却并没有过度的担心,因为他的身体好的很,只是不曾醒过来。 王李紧闭的双眼先是湿软而后两道泪水划过脸颊,使得头下的沾染露水的草叶更加的湿软。是炊烟的味道唤醒了沉睡中的他。 总是千里万里不同,但是柴草燃烧的青白色的烟雾和呛鼻的味道总是没有多大的不同。 这让他想起了云龙山,想起了影门的欢快时光,想起了自己的师哥和师娘……原来,只有闭门造车才是最简单的快乐。 他没有将生疼疲惫的身体唤醒的时候,呢喃的说着一句,“果然是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 “你醒了!”黄衣听到声音赶忙低首看着挂着泪痕的王李,目光中既有关切还有感激,因为昨晚是王李救了他。 守候他三天三夜,也不能表达不了他的谢意。 敏锐的黄衣本应该在王李流泪的时候,就发现他的一样,可是他的心中还装着别的事情,那就是鱼尾。 他喜欢鱼尾是每一个人都知道,要不然已经是狩猎小分队队长的他,也不会像个新手一样陪着鱼尾训练、一路问长问短,有事儿没事找个烂梗和鱼尾聊天。 其他人看在眼里,只是偷着乐,没有戳穿黄衣的谎言,毕竟是都有青春萌动的时候。 可惜鱼尾现在却……虽然厚天笃定鱼尾没有死,但是放在这种毒虫遍地、花草歹毒的兵州城外,死,昼夜事也。 王李黑且亮的大眼珠子睁开先前包裹住泪水的眼睑,突然像是绝了堤一样,泪水像是千层浪一样汹涌而出。 寄宿于他心中的哭,怎么能这样轻易的发泄出来——思乡、生死的顿悟、身体的怪异、人生命运被师父的改造和设定。 其中那一件事情说出来,黄衣都理解不了。 有些苦,只有自己知道。都说黄连苦,可是没有尝过它的让人,不会知道它到底有多苦。 现在唯一能让王李欣慰些,恐怕就是如今他的身子是完整的,被九头蛇的剑气和炎气粉碎的身子,如今被填补好了。 “哼哼~~”王李又自我嘲笑了一番,因为若真是rou体血胎,身体又怎么会这样容易被修复呢。 对于自己的身体怎么恢复的,自己又是怎样在九头蛇的蛇口之下逃生的,王李不记得,却知道一定是自己的师父所为。 也许现在叫他师父,也有些不合适了,叫他父亲?母亲?还是主人呢? “咱们心在在哪里?”王李虚弱的说,他问道一股河水的腥气,从他的西面刮了过来,虽然兵州城中也有河流,但是却不是这种阴冷带着草气的味道。 “咱们心在还在兵州城的外面,不过你放心。我们已经退回到和狩猎队伍分手的位置。等他们也返回来的时候,我们一起会兵州。你的身子也没有大碍。”黄衣已经没有当话痨的心情了,简明扼要的将现在的情况说明一下。 王李艰难的撑起自己的身子,望了望四周,“他们呢?”以为草丛茂盛的荒野,地上有几个燃烧的半死不活的炉灶,除外只有他们两个人。 “他们去狩猎去了,这次我们出来主要为了勘察前往积雷山的路,可惜没有成功,我们三十人再空手回去,面子上总有些挂不住了。”黄衣的心情很低沉,语气也是尽力的保持一种沉稳而不是一种失去挚爱亲人的伤感。 但是对于王李这样观察入微的人来水,掩饰是最愚蠢的,越是会欲盖弥彰。 “过会儿,咱们也去。”王李觉得毕竟是三十人的其中一员。况且黄衣也应该从他的悲伤情绪中走脱出来。 “你现在身体,恐怕~~” “没事儿,只是有些饿了。”王李的身子确实没有什么大碍,虽然酸痛,但是想必是躺下去太久的缘故。 “我给你盛一些菜汤。”锅碗瓢盆都是从城中带出来的。菜汤果然是菜汤,因为就是最为简单的白水煮野菜,加了些粗盐。但是王李并不介意,因为碧绿的汤色确实让人很有食欲。 “我睡了几天了?”王李问。 “三夜两天。” “哦~~”王李若有所思的说道。 王李心中已经明白了七八分,附近的动物应该很少,若不然也不至于三天了都是只吃青菜,见不到一丝的荤腥。没有狩猎的人不吃猎物的道理,他们所过的日子又不是卖炭翁的遭受压迫的苦日子。 “他们去哪里了?” “东边。”黄衣指了指。 王李吃完菜汤,想要猛然起身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右手边一股冰凉入体像是人的身体掉进了冰窟窿里一样,王李侧头一看,一个长约五尺的骨锥子——狰狞之骨。 全身骨白,像是麻花一样笔直的扭曲,但是到了带着角度,末端的时候,但是小小的尖锐。每一根骨头的上面都雕刻着百个飞禽百个走兽而且其中没有一个重复的。 王李看着看着有些入了迷,因为它有一种谁不出的蛊惑的美丽,简直像是一个艺术品。 “这是……” “这是你的呀,你不记得啦!昨晚你就是用这个东西保护了红仙人……” 王李确实不记得了,因为那天晚上出没的并不是他,而是自己的师父占用了自己的身体。其他的人不明白。 王李还是将它拿在手中,因为它是一件法器。法器的妙处不是它的坚固或者锋利,而是一种可以用自身的法力催动他。 每一个成仙的人都会有一一个独自的法器,只听命与自己的法器,像是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哪咤的混天翎乾坤圈…… 而且这些法器都有着自己的器灵,像是人的灵魂一样,不受他人的支配。 狰狞之骨握在王李的手中,淡淡的蓝色的光,像是幽灵一样,没有若有若无,一闪一闪。王李当然能够发现它的闪耀,因为它和自己的心跳是同步的。 此时的狰狞之骨已经认可王李成为了它的主人。这是它被创造之初就签订的契约,狰狞之骨和王孟签订的契约。 “咱们走吧~~”王李说道。 “你现在真的可以吗?”黄衣明显的看到王李在站起来的时候身子还打着摆子。要不是借助自己手中五尺长的骨锥稳住了身形,想必现在已经跌倒在了地上。
“没事儿,你就当陪我散散步。” “好吧。”黄衣还想搀扶王李。 “不用。” 晨曦的阳光总是带着别样的色调,或是鲜红或是橙红,原本单一色调的草木也被渲染出一种特别的神韵。兵州无论什么时候都是美的。 嗡嗡~~嗡嗡~~蜜蜂,蜜蜂嗡嗡振翅的声音,这种声音不好听而且使人感到一丝的发燥。可是王李却笑了。因为他想到了蒲草,一个嘴角长着胡须的特别的姑娘。还有亚麻色蜷曲长发的不语。 而且还想到了他们都喜欢吃蜂蜜,甜甜的蜂蜜。 现在的他终于自由了,因为先前约束他的红老头、百草都不在它的身边。 王李已经悄悄的跟在比起普通黄底黑纹的马蜂大上一倍的黄底红纹的蜜蜂,这种警示的颜色一看就知道它不是个善茬。 它正在从一朵很不起眼的野花上面飞起,它也看到王李正在专注的看着它,最为回礼,这只蜜蜂则是将自己肥大屁股上的尾刺朝着王李的眼睛晃了晃,算是回礼也是警告。休想打自己蜂蜜的注意。 王李却并不理睬,他小时候也是淘气的孩子,又不是没有被马蜂蛰过,似乎觉得已经有了免疫力,被歹毒的尾刺刺痛的感觉他也能接受,于是还是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 “你不想活啦!那可是血寡妇!”黄衣想要立即抓住王李的手,可是已经晚了。 血寡妇是兵州人,准确的来说是兵州狩猎队对这种蜜蜂的称呼,因为这种蜜蜂只有在这中地方才有,城里面根本见不到。 城中人对它的狠毒、凶残的印象也是从祖祖辈辈狩猎人空中听说的,要是说见到过没有,还真没有见到过。 叫它血寡妇是有原因的,若是只是因为它的体纹带着红色就称呼它为血寡妇实在有失偏颇。真正的原因是以为它的尾部的毒液,它的毒让人听到就是一种毛骨悚然。别的蜜蜂马蜂蜇人最坏就是让人的身体起一个大包,让人昏迷个一两天。 但是血寡妇则是像王水硫酸泼在人的脸上一样,瞬间就让人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皮肤就像是冰雪遇到火一样,瞬间的化了,皮肤下面的血液都包不住,流淌在满身,糊住皮肤。像是一个血人,鲜血淋漓的人。 都要后悔自己的爹妈从娘胎中把自己生出来。 就像是多年守寡的人一样,心灵已经扭曲病态,见不得别人恩爱一样。 王李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百花的深处,一脚踏下去,惊起像是蝗虫一样密集的蜜蜂,黄衣想要拉住王李的手瞬间的收了回来。 王李惊讶了一下,从来也没有发现过蜜蜂这样勤劳的昆虫会像苍蝇一样扎堆在一起。其实先前王李手中的狰狞之骨已经发出异样的红光和低沉的哀鸣,只是专注的王李没有发现,嗡嗡的振翅的声音,将哀鸣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