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完虐系统拥有者(第四更求打赏)
嚣张无比的话响彻天地之间,顿时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卧槽!这TM竟然是超神系统拥有者,哈哈哈!老子运气这么好,这次赚大了!” “爆了这个小子,一定要爆了他,超级大BOSS啊!” 那个子芜,突然看见星宇身上爆发的灵力,顿时就狂笑起来,眼神里充满了贪婪和疯狂,就是其他人亦是如此。 超神系统拥有者,那是潜力最恐怖的系统拥有者,杀了超神系统拥有者,奖励是普通系统拥有者的一百倍。 一百倍!这是何等恐怖,所以星宇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红得发紫的超级大BOSS! 也难怪子芜和这群黑暗系统拥有者会贪婪的疯狂,毕竟就算潜力最恐怖又如何,没成长起来还是没用。 “玛德!老子最讨厌别人用这种眼神看着老子了,给老子去死吧!” 眉头一皱,星宇顿时就怒吼一声,全身实力气息爆发,澎湃苍穹,然后狠狠地一脚踩踏下去。 霸道,恐怖! 轰隆隆! 周围的一切,在星宇这一脚之下,瞬间成为了灰烬,窒息的踩踏之力,笼罩子芜还有纯药。 这股恐怖的气息,让他们感觉好像天塌了一样,身体忍不住的下沉,陷入大地里面。 不过子芜和纯药也只是震惊了一下,顿时恢复了冷静,轻蔑的一笑: “超神系统拥有者又如何,我们可是两个系统拥有者联手,本少爷还是会碾压你!” 两人猛的彻彻底底的爆发了实力,一刀撕破大地,一爪抓爆苍穹,同时攻伐向了星宇。 “杀!”而剩下的那些系统拥有者,则是顿时潮涌着杀向了吴张斌,激烈大战起来。 “玛德!热血狂暴,给老子开启,老子要碾压你们两个垃圾!” 顿时,星宇爆喝一声,力量暴涨起来,一脚横扫,摧枯拉朽的将子芜两人踩飞了。 “好强!不愧是超神系统拥有者,不过本少爆定你了!”抹去嘴角的一抹鲜血,子芜神色暴怒。 刺啦一声,一道雷霆闪烁的长剑被一斩,划破虚空,子芜,还有纯药同时也爆发了热血狂暴技能,威力暴涨。 轰隆隆! 不过这个时候,星宇却是轻蔑的一笑,瞬间变身超级赛亚人状态,力量达到了恐怖的程度,完虐两人。 “卧槽!怎么可能,超级赛亚人,太变‘态’了!” 子芜和纯药,顿时就震惊得无以复加,然后他们就看见,星宇恐怖的一脚,踩爆了万里虚无,朝着他们头颅碾压过来。 瞬间踩塌下来的一脚,犹如天塌了一样的恐怖神力犹如万马奔腾一般倾吐而出,一脚踢爆了子芜两人手中的武器。 然后再一个碾压踩,瞬间将两人踩得狂吐鲜血,狠狠地砸在了远处大地上,砸出人形大坑。 “好强悍,竟然能够瞬间碾压队长,太TM强悍了!” “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妖孽,为何从来没有见过,这实力简直逆天!” 在旁边,看着星宇碾压子芜两人,子芜两人的小弟,顿时就震惊得不要不要的。 他们甚至觉得,自己面对星宇,肯定会被瞬间一脚就踩爆,秒杀,根本没有丝毫存活的可能。 “你们要爆老子,就凭这么一点垃圾实力,真是可笑,废物!” 冷哼一声,星宇神色里充满了不屑,连他一脚都承受不了,这不是垃圾是什么。 “玛德!小子你别欺人太甚!”那个子芜被星宇鄙视得脸色暴怒,猛的拿出一瓶超级爽歪歪喝下。 然后实力顿时暴涨,纯药也是顿时喝下一瓶超级哇哈哈,亦是实力暴涨,然后狰狞轻蔑的看着星宇。 “小子,你TM有本事再狂一个试试,本少不碾压死你!” 这两个人,此刻得意嚣张的样子,看得星宇就一阵不爽,不就是暴涨实力吗,吊什么吊。 “老子就是狂,你TM想怎么样!”不屑的嘲讽一声,然后星宇嘴角微微一掀,神色一肃,仰起了头。 怒吼一声,恐怖的音波滚滚,直上九重天,苍穹一阵雷鸣,雷霆闪烁。
“老子要日天!” “老子TM要日天,有本事就让老子日!” 大鸟飞,苍穹又被曰了,传来了浪荡的暴爽的声音:“老娘好舒服,老娘还要!” 然后在子芜和纯药震惊,抽搐的目光中,一道百万丈雷龙劈中星宇,然后星宇的实力暴涨起来。 “卧槽!这也行!还能日天!”子芜和纯药,脸色难看无比,忍不住的怒骂道。 虽然都是系统拥有者,但他从来没有见过谁还能日天的,太牛逼了! “碾压!”与此同时,星宇的神色里充满了冷漠还有嚣张,他衣裳无风自动,超级赛亚人的金色气焰熊熊燃烧。 只见他手握轩辕剑,剑吟震九天,又给众人狠狠地震惊了一下,TM又是上古神器! 恐怖的金色剑气,如虹一般,狠狠地碾压下,天幕瞬间爆碎,一剑斩在了子芜两人的身上。 恐怖的金光爆发,刺眼无比,然后两人犹如断线风筝一般爆退,撞碎了一片片山脉。 胸口上,一道巨大的剑气伤口趟血,狰狞无比,要不是他们有强大的宝物护体,刚才恐怕直接就被秒杀了。 “小子,本少跟你没完,我要踩爆你,爆发吧,系统VIP!” 突然,子芜神色狰狞的一笑,然后身上金光万丈,一股浪潮涟漪波荡,他得意的俯视着星宇,神色充满了不屑。 PS:今天七更,求诸位兄弟们给力打赏,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