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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大山带董洁去医院检查身体,走前给长辈们打过招呼,晚上在城里的四合院住一晚。

    离开医院后回家睡了一会儿,临近傍晚,两个人才爬起来。

    厨房的冰箱里塞满了各种食材,大山荤的素的拣出几样食材,挽起袖子,“今晚我来下厨,真是好久没做饭了,也不知道手生了没有。”

    董洁巴着门框笑:“哥你放心做吧,咸了我多喝水,淡了再加点调料,好吃我便多吃点,不好吃我也一定捧场。”

    “是哦,真是谢谢你对我的信心,好像我一定做不好。”大山挥挥手,示意她出去:“呆会做好了我喊你吃饭,先回屋听音乐,仔细油烟顶了胃口,回头又嚷着吃不下饭。”

    董洁笑着答应一声,往卧室去。唱片架子上有一些唱片,她翻了翻,翻出一张孟庭苇的专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买的。董洁很喜欢她的声音,一尘不染如水样般透明,淡淡的透着幽远,淡淡的带着一点明媚的忧伤。

    放进机子里,按下开始健,孟庭苇带着质感的清冷的中音,水一样流泻而出。

    董洁坐到门前的躺椅上,聆听着悦耳的乐曲,眼睛向上看,看着夏日余晖掠过最高处的树梢。

    歌声中淡淡的仿佛是清冷的忧伤,触动她心底某种思绪,恍惚中,眼前闪过藏在记忆深处的往事:

    那也是一个夏日的黄昏,天边横着美丽的彩霞,照的屋子仿佛也带上了某种神秘的色彩。

    姜红叶在小厨房做饭,束着围裙的背影苗条又美丽,手脚俐落的洗洗切切,抽空对她喊:“今天我下厨,稍等一会儿就可以开饭了。”

    她脸上的笑容比平常更加开心,因为陈群从青岛回京叙职,所以她专门腾出一下午的时间,从买菜到煮饭,完全一手包办。外人眼里漂亮到高不可攀只能仰视仿佛不识人间烟火的佳人,在这一刻,也只是一位欢欢喜喜为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的小女人,像一位最普通最贤慧的小妻子。

    骨头汤的香气在小小的院落弥漫开来,咆哮虽然围着董洁打转,嗅觉灵敏的它更易受到香气的引诱,一双眼睛老是往厨房的方向瞅。

    沐浴在夕阳中,咆哮身上的毛发仿佛也被镀了一层金黄的光,它和狼牙都老了,但充足的营养和足够的锻炼,看上去依旧俊美且精神气十足。

    姜红叶俐落的把葱姜和调料在鱼身上抹了个遍,把盘子放进锅里清蒸,一边忽然想到一件事,回头叫道:“新房那边,大体的布置和要添置的东西我都列了清单,一会儿吃完饭,你帮我看一下……办喜事要做的准备还真多呢,幸好我这辈子只打算结一次婚……”

    ……

    董洁眨眨眼,又眨眨眼,虽是连做了几个深呼吸,还是忍不住突如其来的伤感,鼻中发酸,湿了眼眶。

    那个陪着她走过很多年的大jiejie,那个既漂亮也温柔的女孩子,那个在夏夜里对她轻声哼唱着“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的女孩子,那个陪她醉酒陪她度过很多快乐时光的女孩子,那个带着对幸福的憧憬一针一线缝制嫁衣的女孩子……已经永远离开了。

    以那样一种绝决的方式,把生命永远定格在最美的青春年华……

    红叶姐,你在天堂还好吗?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天堂里有没有疼你的爸爸mama,天堂里有没有你执意追过去的陈群大哥?

    在最困难的时候,咬牙也要坚持着活下去,受尽欺凌仍然选择坚强,红叶姐,你却在一切都好转以后,功成名就,生活一片坦途时选择离去,爱情,到底让你变的软弱了,还是给了你更加坚强的勇气?

    如果是哥哥和我,赶上了那一夜,我坚信哥哥一定会像陈大哥一样,为了喜欢的女孩可以生存,用最大的毅力和努力,忍下所有痛苦,笑着鼓励我,但是我也确信,我最终会像你一样,选择追随,因为爱的太深,爱的太真,爱到没有办法一个人孤独的活在没有他的人世间……

    “小洁?”

    一只手轻轻搭到她肩膀,随即她被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温热的手指抹去她眼角的湿润,“怎么了,不开心吗?还是哪里不舒服?”

    董洁揪着大山的衣襟,伏在熟悉的怀抱,悲伤的几不能自抑。

    孟庭葳的歌声在耳边响起:“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慢慢地绽放她留给我的情怀……爱情的手呀抚过她的等待,我在暗暗惆怅竟不曾将她轻轻地摘……”

    “没有不舒服,就是一时有点情绪化,书上不是说,孕妇的情绪就是这样,晴时多云偶阵雨吗?没事。哥,我想出去走走。”

    大山按按她微红的眼睑,又凑过去用唇吻了吻,“好吧,回来再吃饭也是一样。”

    北京的黄昏很美,日落时候,太阳变的很圆,收敛了眩目到刺眼的万丈光芒,像一个坏脾气的孩子,终于被母亲安抚,变的安静。余光落在一栋栋玻璃幕墙的高楼上,折射出最后的灿烂。

    大山和董洁出了家门,手挽着手,顺着胡同拐到临街的大马路,沿着人行路缓步而行。

    路边的饭店正是用餐高峰,从敞开的门脸看得到,屋里坐的七七八八,经过蒸炸烹煮后,各种食物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勾引得路人情不自禁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下班的时间,路上的车辆很多,熙熙攘攘吵吵闹闹的,每个公车站点,都有大量的人追着车子跑,每辆车来,就是一次人群的集体sao动。

    大山把董洁揽近,仔细留意着,以免她不小心与擦肩的过路人发生磕碰。“哥——”董洁偏头笑了笑,把脸靠到他肩上。

    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人群,像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一样走进人群,感受普通人的气息,他们都觉得很放松。

    太阳的余光渐渐离开,天空被浓重绚丽的红霞覆盖,天地间满目桔红,远远近近的古朴的、现代感的交错的建筑物、高大的乔木和路边盛开或含苞的花草、或急或慢经过身边的人流……万物都像是被撒了层金粉,柔和优美的像拉斐尔笔下的油画,即使其中充斥着各种忽高忽低的噪声,但——大山和董洁相视而笑,他们却都感觉到一种宁静和谐的氛围,“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饿不饿?”大山低头问董洁,眼光仔细观察她的脸色,观察她有无露出疲累的意思,指着左手边的胡同道:“从这里拐回家好不好?这一来一回,走的路也不少了,要不叫司机开车来接?”

    董洁轻轻打了下他的手,“哥,我又不是病人,孕妇需要适量的运动,爷爷他们限制我这个限制我那个,你要是也像他们一样,我还活不活了?健康这东西,越是小心越是容易惹事,人家多少人直到生孩子那天都还在劳动,我连走个路都要计算走了多少步,那也太夸张了吧?”

    这个道理大山也知道的真真的,只是他很难忽略那种恨不得抱着她走路的心情,或许也受到长辈们紧张的态度影响,一个个三不五时叮嘱他注意这点当心那点,一遍遍不厌其烦,格外助长了他准爸爸的紧张心态。“医生交代,前三个月要特别当心。能小心还是小心些好,你也知道,爷爷和外公有多盼望这个孩子,陈爷爷和丁爷爷一接到消息立刻就赶过来,这个孩子不单单是咱俩的,也是长辈们现在最大的安慰……”

    两个人在黄昏的紫禁城里,互相倚靠着走在胡同中。

    太阳落下去,月亮升了上来。月色很好,月影在胡同中洒下明明暗暗的光影。

    “每次走在北京城这种古老的胡同里,我都会有种很奇妙的感觉,也许很多年前,也有相爱的人像我们现在这样,手牵着手走过去……但最后所有的故事,都没留下来,都消失在历史里,没有人知道……”

    董洁举起手,白皙纤嫩的手掌在月色下张开,轻轻晃动,她微微眯起眼,仿佛感受到月光在掌心里流动,“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一千五百年间事,只有涛声似旧时……哥,很多人,活了一辈子,也许很快乐,也许很坎坷,然后他们死了,他俩的故事就消失了。只有这俩个人,知道他们的故事是幸福还是不幸……”就像红叶和陈群,静悄悄,一屡风似来到世间,又一屡风一样离开,像早春的叶子,未及到秋,过早的离开枝头,结束了这一世的轮回。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便是昔日的亲朋友旧友,也只专注于各人的生活,又有几个会偶尔想到他们呢?

    大山盖住她的手,把一缕月光留在她掌心,“是这样,没错。不过,生活是自己的,幸不幸福是自己的事,别人知不知道都不重要……再说,我们不是要做爸爸mama了?五十年以后,我们的孙子会知道爷爷奶奶的故事,一百年以后,说不定孙子的孙子,也会在这样的夜晚,走在这条路上,和他的爱人说起我们俩的故事……”

    PS:写这一章的时候,脑海里一直在响着一首歌,就是孟庭葳的那首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很久以前很喜欢她的歌,然后是前天晚上吧,好像是一个晚会,大约是中央三套的歌声飘过六十年?记不大清了,她出来唱了这首歌,主持人介绍说她在最红的时候选择退出歌坛,去做慈善事业。多年后重新听她的歌,感觉她变的更为优雅美丽,岁月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却另添了一份从容,感觉她对歌曲的诠释比从前更为出色,声音更为干净,很喜欢。。。其实我是想说,红叶是董洁心上永远的一朵最美丽的玫瑰花,纯真,善良,质朴,有气质,也有内在美,她静悄悄的开,幽雅而美丽。。。还记得写到她离开的那一章,有一个书友留言,大意是:竟然把红叶写死,拍你两板砖。。当然,因为那一章,拍砖的可不是他一个哪。。。

    关于章节名,昨天为了起名字,为难了半天,为了第二天省事些,最后在后边加了个一,今天应该是二,可是忽然很喜欢现在这个名字。。

    结束了这本书,一直再没有找时间从头看一遍,偶尔看了几章,唔,有些错别字,还有语句不太通顺的地方,原本是打算改的,后来。。。

    现在写的番外,不知道读起来与前文感觉能不能衔接得上。。今晚这章写的很用心,本来一直在犹豫,新书是写仙侠还是都市,现在决定,还是写都市吧,仍然是这种青梅竹马系的,互相扶持的故事,有一些好朋友,有欢喜有悲哀一起哭过笑过,然后慢慢长大。。。我想现代都市需要童话一般美好的爱情,大手牵小手,走路不怕摔,哪怕只是故事,看着也想微笑,我想大多数人渴望真情与亲情的回归,我想中国人的婚姻观念,缘于古老的诗经里的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管是现代,古代,不管受过打击历经坎坷,还是情窦初开情有独衷,这是中国人对于感情的美好追求。。。所以,虽然想写快乐幸福的修仙类,还是决定在那之前,先写一个都市类的故事,希望大家到时候能多多支持。。。顺便多说一句,编辑毫不客气的把我想的书名打了回来,呜呜。。。

    唔,还会写几篇番外,会写大山和董洁或许也包括他们的孩子,还打算写一篇萧烨和吴单的,再来一篇陈群和姜红叶的。。不过,如果我明后天要是没更的话,大家请再多点耐心,因为我要准备新书,三万字正文如果写出来,我就会有一些时间,把这几篇番外一并解决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