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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为朋友,干杯

    “啊~~~~~~~~~轻点!”帐篷里,弗莱德、拉玛几个正在帮我清清洗伤口。虽说埃奇威尔的伤药很管用,伤口很快就结痂了,但因为伤口太长,总是迸裂,所以很难愈合,加上他们几个都是毛手毛脚的,每次清洗都弄得像上刑一样。

    因为埃奇威尔的作用,酒馆的纠纷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麻烦,我甚至获得了长期的病假,一天到晚趴在铺上,惹得几个每天忙着溜腿的兄弟们好不羡慕,恨不得给自己身上也划上一个口子享受病号待遇。那个惹事的军官里达第斯被开除出了军级,并且被罚款以赔偿我的法特尔的医疗费。

    最可气的是法特尔这个酒鬼,因为喝得烂醉如泥,挨打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没感觉到,第二天酒醒后就发现自己躺在美女如云的高级军官医院里,并获得了高额赔款,还有三个月带薪病假,乐得跟什么似的,当天晚上就拄着拐杖摸出医院去酒馆痛饮了一场,回来还跟我们说,这样的日子过得太爽了,等病假结束后,有机会应该再去找个地方挨顿揍。当然,他的愿望提前在我们这里得到了满足。

    弗莱德现在已经是新兵营里的民族英雄了,现在军营里盛传他手持光辉神剑英勇地与三名ling辱少女的邪恶骑兵军官英勇战斗,并最终赢得美人以身向许的故事,而我作为他的首席助手也出现在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中。因为弗莱德以高傲冷面著称,在他那里碰了软钉子的人经常来我这里求证。我自然是实话实说:

    “没错,那三个骑兵军官足足比他高出两……啊不,高出三个头,手里拿着比你的腰还宽的巨剑,骑着高头大马,马头上还长着角……我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弄来的独角兽……说是迟,那是快,他空手就捏住了袭来的剑刃,然后……他手一挥,天上就落下一道闪电……”

    在我的宣传造势下,开始有人向弗莱德索要签名,有的人要和弗莱德一起画纪念像,有的干脆看见他就抱着他的腿喊:“英雄啊,求你收我作徒弟吧。”我趁机爬在铺位上模仿弗莱德的签名笔迹,发动一个帐篷的兄弟收集他的相关物品,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最让我得意的是,我们把雷利穿了三个月没洗的臭袜子冠名“勇士弗莱德的迅猛之足”开了一个小型的现场拍卖会,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一个弗莱德的狂热崇拜者以出乎我们想象的高价在激烈的争夺中获得了这件“宝物”,让我们六个人整整改善了六天的伙食。后来听说这个幸运儿在一次巡逻的时候被大群闻到了袜子上咸鱼味道的野猫追赶了一宿,第二天人们在丛林深处救出他的时候,他喷着白沫由衷地感慨:原来这就是勇士迅猛无比的奥秘所在啊!

    在我们面前,尤其是在我的面前,弗莱德也渐渐蜕去了冷漠高傲难以接近的面具,开始变得开朗和健谈起来。虽然我们善意的恶作剧给他添了不少的麻烦,但他从一开始就默认了我们的胡闹。当然,作为姓名权的授权者,我们每比关于“勇士弗莱德”的生意就要给他百分之三十的红利,而这些无一例外地边成了他案头越垒越高的大部头书籍。

    “弗莱德,讲讲你以前的事情吧。”我伤口痊愈的那天晚上,大家溜出营地去饱餐了一顿以示庆祝。席间,我忽然提出。

    “是啊是啊,我们都讲过,只有你,什么都不说。”

    “你的身手这么好,以前的生活肯定很精彩,讲给我们这些土包子听听吧。”

    ……

    这个突如其来的话题让弗莱德陷入了沉默,他看着坐在面前的我们。他的情绪变化也让我们渐渐安静下来,气氛有些尴尬。正当我开始后悔提出这样的要求的时候,他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一口气喝完了一杯酒,看着手里的空杯子,出神地说:

    “好,我告诉你们……”

    我们提起了精神听着,生怕错过了一个字。

    “你们可能不知道,贵族的子女在成年以前如果犯了罪责,是不允许被进行rou体惩罚的。他们相信,自己高贵的血统不能被平民侵犯,而所有执行惩罚的仆役都是平民。所以他们总要给自己的孩子从小就寻找一个平民‘替身’,每当贵族的孩子犯了错,都要由‘替身’来接受惩罚,轻的就打手心,重的就要被鞭打。这样的‘替身’最好是孤儿或是弃婴,从小养大,随打随叫。”

    “我因为家里人口众多,生活艰难,很小就被卖到图兰城主巴克夏伯爵老爷家给跟我同岁的小少爷做‘替身’。我不记得那个时候我有多大,只是知道我姓古德里安,有过一个家,有过父母,仅此而已。”虽然他的语气尽可能地平缓,但当说到“有过父母”这四个字的时候,仍然掩不住满腔的憧憬和落寞,声音微微发颤。

    “从我记事起,每天就在不停挨打。走路的时候会挨打,吃饭的时候会挨打,睡觉的时候会挨打,甚至刚刚挨完了打接着又要挨打。每次打我的时候,小巴克夏都要在旁边看着,以示警戒。可每次他看我挨打都笑嘻嘻地,那表情就像是在看一场杂耍。”

    “开始的几年,我总是忍不住要哭,大约十岁的时候就渐渐麻木了。那个小混蛋看我没了哭声,就变着法的犯错,一开始是在别人面前故意弄错贵族礼仪,后来干脆闲着没事就摔花瓶砸窗户,然后大喊我又犯错了,快来打啊。他看着我挨打,还在旁边喊着,给我狠狠地打,打死了也不要紧,再花三十个铜板去买一个回来。三十个铜板,那是我的价格。”他又喝干了一杯酒,那杯酒的价格大约是十个铜板左右。

    “不过做‘替身’也有做‘替身’的好处。我可以和那个小蠢货一起接受贵族教育,天文、地理、文学、体cao、剑术、弓弩、马术、礼仪,后来还慢慢接触了哲学、历史、宗教、军事、政治、经济这些平常人很难接触得到的知识在那里都有伯爵聘请的专人教授。另外,他们还会专门为我定做合适的衣裳,以便我在和他一起读书的时候衣着得体。贵族的教育很广泛,也很有用。我觉得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就胡乱学了不少。”他虽然这么说,但我知道,无论是其中哪一样,他都经过了刻苦的学习和练习。我毫不怀疑,凭眼前这个少年的聪明和坚忍,经过第一流的贵族式教育之后,必然是世间难得一见的杰出人才,起码在马术和武器格斗方面远远超常人。

    “进了伯爵府邸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我的父母,准确地说,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没有一个人告诉过我。我被标价出售的时候是个甚至连记忆都没有的小孩子。可是,我不怪他们。有时候我也被允许休息半天出去闲逛,我可以看得见那些终日辛勤劳作的苦命人们全家都在死亡线上挣扎着。三十个铜板能让一家四口人吃黑面包过一个月啊。”我很惭愧,虽然我也是个平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这世界上有这样恶劣的生活。我的整个童年都是在酒馆喧嚣的欢乐气氛中度过的。虽然我们全家都友善地对待要求施舍的乞丐,但我从来都没想过,有多少人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些穷苦人每次看见我都远远地向我行礼,向我,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行礼。为什么?仅仅是因为我穿着干净的新衣服。在他们看来,能穿着没有补丁的衣服的人都是生活在天堂里的了不起的大人物,即使那是个拖着鼻涕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大约十二岁那一年,有一次,我在贫民窟里看见了大我两岁的汤米,他带着奄奄一息饿得快死了的弟弟迈克。我忍不住把口袋里剩下的最后一小块饼干放进他弟弟嘴里,他冲过来给我跪下,嘴里喊着:谢谢您,少爷,达瑞摩斯保佑您全家!”

    “我不是什么少爷啊,我是和他们一样流淌着下贱的血液,应该在这贫苦城区饥寒交迫的孩子啊,这瘦弱得皮包骨头的孩子们应该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我的骨rou至亲啊。”

    “小迈克终究还是死了,一小块饼干救不活一个九天什么都没吃的孩子。”

    “从那时候起,我从每一顿饭里省下能够储存的粮食,等到允许我出门的时候就送给汤米。他是个孤儿,每天靠乞讨和干些杂活生活,有时候也去扒窃。可他从来都不偷那些穷苦的贫民,宁愿冒着更大的风险从有钱人身上摸几个零钱。他告诉我许多街头趣事和贫民区里的消息,我也教他识字。他和他弟弟依为命五年多,很爱他。虽然我经常送吃的给他,但他最感激的是我送他弟弟的那一小块饼干。他把我当恩人和朋友,维护我,鼓励我,不允许任何人侮辱我,说我的坏话。就因为有人说我是贵族家的走狗,他曾经一个人和一群年龄大他许多的孩子拼命,差点送了命。”

    “其实,我应该感谢他。在他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冷漠的世界里,没有人愿意和我说一句有感情的话。我的生活就是学习和挨打。‘弗莱德,趴下挨打。’‘打完了,滚吧!’这两句是我听到最多的话,他们打我骂我,我甚至连生气都不会。是他带给了我生活的阳光,让我看见自己还有感情,还是一个人。”

    “我们这样过了四年,这四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小巴克夏渐渐厌倦了靠鞭打我取乐的生活,开始像别的年轻贵族一样四处游荡取乐,我的自由时间也慢慢多了起来。除了每天必须的学习和工作,我总有时间和汤米待在一起。他快到了参军的年龄,他说他想当一名军人,在战场上立功,做个军官,做个贵族,然后帮助和他一样的穷苦孩子,让他们每天都有黑面包吃,不会有人像他弟弟一样饿死。”

    “在他去报名参军的前一天,我从厨房偷了些食物跑出去找他,准备为他送行。可是,我被正在街上闲逛的小巴克夏和他的狐朋狗友们看见了。他们跟着我看见了汤米,更糟糕的是他们看见了我偷出来食物。”

    “巴克夏一伙足足有二十多人,追着我们跑了四五个街区。后来,我和汤米走散了,被他们包围起来。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反抗,我几乎打碎了巴克夏的鼻子。但他们的人实在太多了,没多久就把我掀翻在地,拳打脚踢。当时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只希望汤米能够脱离危险,顺利地完成他的愿望。”

    “在我快要昏迷的时候,我听见汤米的吼叫声,后来就觉得有人扑在我的身上,把我紧抱在怀里。巴克夏在旁边喊:‘打死这两个贼!’他们的殴打似乎更猛烈了,可再也没有拳头落在我的身上。后来,我就渐渐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之后,发现汤米趴在我身上,用身体护着我。他全身是血,头被棍子打破了,身上的骨头几乎没有一块是完整的,已经不成人样了。他看我醒过来,居然还笑着问我:你没事吧?”

    “他当时说:‘看来……我是当不成兵了,不过,我很快就能见到我的弟弟了,这样……也挺好。我的理想只能靠你来完成了,弗莱德。记得,你要当……当个贵族,我会告诉弟弟,当初给他饼干的可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是个国王,是弗莱德古德里安陛下呢。他以前见过国王的车队出游,总想着去坐一坐国王漂亮的马车。你会有马车的,对么?漂亮的,四匹白马拉着的马车。’”

    “我来的第一天夜里梦见汤米,我告诉他,我会当一个国王的,我会去完成他的心愿。你们听见了我的梦话吧,喊我国王。我不愿否认,那是我对朋友的承诺。”

    “他说的最后的话是:再见了,我的朋友。我的朋友,我是他的……朋友。”弗莱德终于忍不住,泣不成声。

    达克拉和雷利哭得抱成一团,拉玛用他那双油腻的胖手偷偷抹着眼泪,罗尔早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了。

    我狠狠地吸了吸鼻涕,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咸咸的泪水流到我的嘴里。我现在知道,“朋友”这个词给弗莱德留下了难以挽回的创伤,以至于他在跟人接触时总是害怕投入感情。而且我明白他喊我“朋友”的时候,表达了一种怎么样的感情,并且为什么在我替他挡下一剑之后,变得如此愤怒了。我赢得了一份称得上“伟大”的友情,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荣耀。

    “让我们干一杯,为了汤米。”我举杯提议。

    “为了朋友。”弗莱德终于忍住了悲声。

    这一晚,我们每个人都对每个人说了很多,大家频频举杯祝福,一种异样的情感在我们心中流动。我们醉了,包括我在内,不是因为酒。

    我们并不知道,正当我们心情激荡,醉倒在真挚友情中的同时,战争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