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仙侠小说 - 洪荒土地神在线阅读 - 第二十五节:救白熊树旻得宝

第二十五节:救白熊树旻得宝

    当洪荒的局势变得紧张起来,巫妖两族可能会有一场战争的时候,杨树旻,我们的男主角(目前还不确定有没有女主)在做什么呢?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时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满山之上传来了朗朗诵读声。

    “好诗啊,好诗!。”杨树旻独立寒风之中,远眺满山诸峰,不由自主地背诵起了毛爷爷的《沁园春》,自我欣赏着:“真可谓是气势磅礴,胸怀广大,非是一代豪杰又怎能写出如此文字,好诗啊!”

    正说的兴奋了,就听见远远的地方一声嚎叫传来,把他的声音都给打断了。这声嚎叫当中带着痛苦,悲伤。

    “这是什么声音,又是谁发出的?”

    西谚说:“好奇心可以杀死猫。”这句话对于杨树旻也不错,抱着以上问题虽然他的心里感到害怕,但仍然忍不住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步子很轻。

    近了,近了......

    杨树旻看着这一地狼藉,许多树木倒下,不少岩石被打得粉碎,显然刚刚这里发生了很激烈的打斗,这是谁呢?

    “是它!”杨树旻分明看见一直硕大的巨熊躺在雪地当中,好像受了重伤,胸口的白毛都被血染红了,地上它坐的地方也有血的痕迹。分明就是那天在山洞当中看见的白色巨熊嘛!

    “幸亏那日没有惊醒它,要不然自己可就会受到它的攻击,看几日这等打斗场面,自己也不是他的对手。”杨树旻拍着胸口幸运地道:“不过,这大熊的对手是谁呢?”

    杨树旻好奇地四下寻找着,“不会吧!”

    对手给杨树旻的震撼远甚于那只大熊,因为它居然是一只身高不过杨树旻膝盖处的小小刺猬。然而它却能将这只大熊伤成这样,真是不可貌相。

    “呜,呜......”大熊在地上呜咽着,全身抽动,很是可怜。

    “嗨!”杨树旻低下了身体,他决定救助这只大熊,后世里他就是个很喜欢动物的人,平常看见些流浪猫,流浪狗都会带回家照顾,现在这么大一只动物受了伤躺在他的面前,他更加不忍坐视他死亡不管。

    杨树旻仔细在这只大熊身上寻找着那只刺猬射入到它体内的刺,一根一根仔细拔了出来,在这一过程中,那只大熊不住抖动着,显然失血已经颇多。

    杨树旻聚拢手中法力注入到大熊体内,慢慢疗养着大熊的伤势,土性法术最是仁厚,很是利于治疗,不一会儿那些伤口就慢慢停止了流血,开始恢复。

    “好了!”杨树旻拍了拍手:“有法术就是好,疗伤就是这么简单!”

    底下那只大熊已经回复了正常,伸直四肢,慢慢地将自己撑了起来,它先是抬头,后来是俯视着杨树旻,仔仔细细观察着面前这位“救命恩人”。

    “吼,吼!”大熊不知道为什么对杨树旻吼了两声。

    杨树旻虽然喜欢动物,但他可不懂熊语,站在那里也不知道这大熊想表达什么意思。

    那个熊见杨树旻站在那里不动,急了,张开嘴咬住杨树旻的衣领将他叼了起来放在自己的背上,载着她向莲花峰方向走去。

    “这是想干什么啊?感谢我救了它,所以让我坐坐?”杨树旻在大熊背上想着:“可惜这里是洪荒世界不是玄幻,要不然我就跟它签个什么契约将它变为自己的魔兽好了。”洪荒上面当然也有获得坐骑的方法,但可惜杨树旻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凭他现在的水平也是不能使用。

    过了一会儿,大熊走进了自己的那个洞xue,也就是杨树旻第一次碰到它的地方。它又转过头来示意杨树旻下来。

    “这还是动物吗?怎么这么聪明,洪荒之上真的是一切皆有可能。”从大熊的背上下来,杨树旻吃惊地看着那只熊人立而起,两只前掌吃力地推着那个洞xue的后壁。

    “咯吱,咯吱......”后壁居然被它推动了,慢慢地向左转开,露出里面狭窄的空间。

    难道它为了感谢我的救命之恩要送给我法宝?电视小说里面不都是这样的吗?

    大熊转过头来,对着杨树旻伸出右手,翘起了中指,比划了两下,意思让他掏掏。

    杨树旻欢快地跑了,伸出手进去摸了起来,会是什么呢?法宝?鲜果?修炼法决?美女?(这不太可能)......

    掏出来了!这,这是?怎么像是一把扇子啊?

    杨树旻转过头看着大熊的眼睛问道:“这是你送给我的吗?”

    “吼,吼!”大熊点点头。

    “是送给我的!做好事果然有好报!”杨树旻的心里美滋滋的,虽然还不知道法宝有什么用,是什么等级,但是现在他有法宝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法宝,这难道不值得高兴吗?

    ............................................................................

    PS:孙卿真是一个好人,在左手食指受伤的情况下,在自行车被偷的巨大打击下,在两章稿子无故失踪的情况下,居然会奋起重写,而不是选择了赖账,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赞扬吗?

    所以,请您投票鼓励我吧!

    当然写的匆忙可能错误多一点,希望大家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