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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三河镇

    李尘手握‘鬼菱刺’,向下一挥,寒光一闪,却在黑色羽毛上打出一片火花,发出一道铿锵之音。

    “果然坚不可摧,这么大的个头,至少能打造出四具‘黑羽铠甲’。”

    烈鹰的精神已经迷失在他梦境中,只留下一具浑浑噩噩的的躯壳,智商等于零,自然任由他宰割。

    烈鹰一身是宝,羽毛可以制成铠甲,爪子制成利刃、妖核是纯净的能量、磅礴的血气更是大补,还可以提炼出珍贵的精血!

    这么一只rou体完好的烈鹰放入市场中,至少也有200红晶的价值,要知道一件上档次的下品宝器也就这个价格。

    将这只烈鹰直接收入脑海召唤空间,反正失去精神的烈鹰双目呆滞,一动不动,在里面也翻不起什么大浪。

    处理了这只烈鹰,李尘朝乌首山深处前进。

    这片山林拥有许多财富,灵花异草,千年灵芝、各种大补的药材,诸多人级三品灵丹的药引……

    乌首山连绵数百里,山林之中,蛇虫鼠蚁密布,更有瘴气弥漫,各种藤蔓,荆棘交错纵横。

    山林间高大的树木,枝叶互相盘结,遮挡阳光,使得树林间黑压压的一片,眼睛能见度极低。常有各种凶猛嗜血的妖兽藏匿其中,磨牙擦掌。

    这等情况,就算一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都不敢深入其中,只得在外围打转。

    不过李尘却没有这些顾忌,精神从脑海衍射出去,化作一道精神大网笼罩方圆数百丈,将大致情况掌握在心,之后精神化作流水填满周身十数丈空间,一切隐藏其中的毒虫猛兽无所遁形。

    连同一些珍贵的药材、深埋地底的灵果、层层枝叶包裹下的灵花,全部赤裸裸暴露在他面前。

    “这片乌首山是一座巨大的宝山,看来我的决定没错,占山为王,还可以坐山吃山!”李尘看到一株硕大的灵芝,显然不是一般世俗灵芝,那强大的药气,常人吸上一口都觉得养神补脑,精神大震。

    这株灵芝旁边握着一头硕大的妖兽,漆黑的鳞甲,强壮的四肢,强劲的气息,磅礴的气血,一看就知道不好惹,但同样这种妖兽精神力也不怎样。

    李尘刚一靠近那家伙便苏醒了,看着突然闯进来的人类,这头妖兽怒火中烧,不分缘由顶着尖锐的独角呼啸而来。不过跑到一半,身形突然一滞,傻乎乎跌倒在地,状若痴呆,丢了魂似的趴在地面。

    它的精神已经被李尘纳入梦境,施展‘锁天门’之后,元力与精神力断开联系,后继无力,成了强弩之末,被李尘轻易控制,那株灵芝也被他轻易得到,收入囊中。

    短短两天时间,他便收获了大量的财富,全部换成红晶至少有500枚,如果在算上那枚‘碧水兽’内丹,数字还要再翻一翻。

    “是时候回去了,参加林家老爷子的寿宴,不过在此之前还要将手中的一些东西变卖,换算成红晶。”

    李尘身上的财富很多,欲望森林之中猎杀的妖兽,剥皮抽筋之后得到的各种珍贵材料都储存在他身上,还有在黑龙寨地下室收获到的大量财富,再加上这次乌首山的搜刮,加起来是一笔不菲的数字。

    ……

    天空柔和的阳光从天际洒落,三河镇外笔直的大道上有数十道赤红色的犹如熊熊燃烧的烈火迎着太阳向东燃烧。

    这些骏马,双目有神,四蹄如盘,纵横驰骋,风驰电掣之间,那迎风流动的鬃毛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焰。

    这是一座富有文化的港口大镇,迎面扑来的是繁华的喧闹声,人声鼎沸,人群络绎不绝,一股喜庆的气氛。

    三河镇之所以称之为三河镇,便是因为有三道河流流经这座古老的城镇。

    河流之中大大小小船只停泊港口,有的进进出出,承载着沉重的货物,船帆扬起落下,水面上似乎还能听到一阵敲锣打鼓声,徘徊在水面。

    数十匹烈火马浩浩荡荡,践踏在坚实的地面上引起巨大的震颤之声,整齐有序的马蹄声产生共鸣发出沉重的声响,引得前方人群纷纷退避。

    三河镇大道十分宽敞,足可以令十匹马并驾齐驱。

    这支队伍中,为首的一人身着儒袍,头戴纶巾,手握缰绳,那超凡脱俗的气势震慑了不少百姓,引得众人纷纷侧目。

    “天啊,这些都是什么人,你看那位为首的公子哥,贵气逼人呐!”

    “没见识,那位公子绝对是从开阳城过来的世家大族少爷,不过这么尊贵的少爷怎么会架临我们三河镇了?”

    “肯定是为了参加林老爷子的寿辰,不愧是老爷子,竟然连开阳城那些高高在上的世家大族少爷都前来庆贺!”

    “这是林老爷子百岁大寿,我们也过去沾沾福气吧,说不定也能长命百岁呢!”

    众人议论纷纷,而后一股脑全部朝一个方向挤。

    林家作为三河镇三大家族之一,雄据三河镇东南方一角,威峨的府邸占地近千亩,一尊府门就高达三丈,将近七米的高度。

    府门前站立着两列身材魁梧的护卫,一身气血极为强大,个个都是超过了淬体四重炼血境的高手,他们前方还有一位高大的青年人。

    李尘坐在高大的马背上,一看到这青年人,翻身下马。而那位高大的青年人更是迎了前来,极为热情。

    “原来是李少架临,欢迎之至!”高大青年人正是那日气势汹汹,要对李尘大打出手的林家少爷,也就是那位林家小姐的哥哥,林皓阳。

    此时,林浩阳对李尘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极为热情。

    “恩,李少?”李尘听得一愣。

    在丰州城李氏东府,一般人都会称他一声‘尘少’,而不是‘李少’。

    ‘李少’这个称谓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叫的,这是一个比四府府主还要神圣尊贵的称呼,直接以家族姓氏当作称呼,几乎就代表着李氏家族最高的荣耀地位。

    李氏家族自诞生以来,接近三千年的传承,拥有‘李少’这个称呼的只有一人,那就是李氏先祖的儿子,因为当时李家就一个男丁,所以他获得了这个至高的称号。

    现在就算是天榜第一的李尘埃,别人也只会尊敬的称呼为‘尘埃大少’,而不会称之为‘李少’。

    “李少,可是老哥我招待不周啊?”林浩阳看到李尘陷入沉思,有些不解,也有些不好意思。要知道此人可是他宝贝meimei的救命恩人,而且先前他还对他如此无礼,差点大打出手。

    “哈!这就是那个什么黑龙寨新任大当家吗?果然土里土气,怎么?不会是被林家这磅礴大气的门户吓到了吧?”

    就在这时,后方传来一道嚣张至极的狂笑声,一位身着锦衣华服的青年人携带一众仆从浩浩荡荡来到林家府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