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朔风飞扬在线阅读 - 第十八章盛宴(上)

第十八章盛宴(上)

    背景知识:1、田承嗣(705~779),平州卢龙(今属河北)人,出生于一个军人世家。祖父田璟,为郑州司马。父田守义,官至安东副都护,以豪侠闻名。开元末年,田承嗣任安禄山卢龙军前锋兵马使,在和奚、契丹人的战斗中屡立战功,升至武卫将军。他治军严整,在任兵马使时,安禄山曾在一个大雪天巡视各军营,刚走进田承嗣军营,营内寂静无声,若无一人。但进入营内检阅士籍,又无一人不在营内。因此深受安禄山器重。安史之乱后,田承嗣归顺朝廷,从763年闰正月受封莫州刺史起,到773年九月为止,十年间,历任魏、博、德、沧、瀛五州都防御使、魏博节度使、检校太尉、雁门郡王。一代枭雄田承嗣,经过多年与其它藩镇的割据征战,先后据有魏、博、相、卫、洺、贝、澶七州之地,拥有军队十多万人,成为河北三镇中的最强者。他骁勇善战,狡诘多谋,反复无常。降唐后,他又是藩镇众枭雄中的佼佼者,悍然劫夺他州郡,与朝廷分庭抗礼,首开河北三镇割据称雄之肇端。他生平桀骜不驯,唯服郭子仪。一次郭子仪派使者到魏博,他对着西边跪拜,然后指着膝盖对使者说:“此膝已经很久没有为别人屈过了,现在特为郭公而拜。”779年二月,田承嗣病死,时年75岁。田承嗣虽有11个儿子,但他更喜爱的是勇冠三军的侄子田悦,临终时命田悦知军事,让诸子辅佐。田悦接过大旗,继续和朝廷对抗。自田承嗣专擅魏博镇以后,四世传袭,49年不奉朝廷号令。本文将其杜撰为李天郎之师兄,也是对跟随安禄山的叛逆人士包括高尚等人的一个探讨。

    2、“曳洛河”是突厥语“壮士”的意思。据史书记载,安禄山不仅兵马众多,还有一支由少数民族降众中骁勇死士组成的精锐之师,共计八千人之多,称为“曳洛河”。

    3、安禄山不仅受到天宝皇帝恩宠,杨贵妃及杨国忠等初时也以之为外援,交往密切。尽管年纪比杨贵妃大二十多岁,仍旧要拜杨贵妃为干娘,玄宗也让杨贵妃族兄杨钊(即杨国忠,国忠是杨钊因为图谶上有“金刀”二字,请求改名,以示忠诚,玄宗赐名“国忠”。)杨铦、杨錡等与安禄山兄弟相称。

    4、杨国忠真正受宠得势应该从杨贵妃入宫两三年后,即天宝四载左右,改名“国忠”是在天宝九载,本书略有提前渲染。

    5、天宝皇帝的玄武门是指唐中宗景龙四年(公元710年),李隆基的政变。其年六月,韦后和安乐公主等密谋毒死了中宗李显,立温王李重茂为帝。韦后想效仿武则天称帝,于是在京畿要害部门安插韦氏子弟,广聚党众,准备废黜重茂自立,但又害怕相王、太尉李旦反对,故欲寻机杀之。相王之子、临淄王李隆基接到密告,即联合太平公主等先发制人,冲入羽林卫军,杀了韦后派来统领卫军的韦璿、韦播,占领了玄武门,随之纵兵闯入皇宫,斩杀了韦后和安乐公主。相王李旦和隆基父子二人掌握了军政大权,威慑少帝重茂让位,相王登基,是为睿宗,同时也为李隆基最后成为皇帝铺平了道路。

    5、秦王破阵乐是唐时著名歌舞大曲,原是唐初军歌,主要是歌颂唐太宗的英勇战绩。唐太宗亲自为此曲设计秦王破阵乐舞,此曲亦流传国外。秦王指的是唐朝李世民(秦王是他的封号)公元620年,秦王李世民打败了叛军刘武周,巩固了刚建立的唐政权。于是,他的将士们遂以旧曲填入新词,为李世民歌。玄宗李隆基又把《破阵乐》改编扩大为比原来李世民时的120人还多几倍的庞大乐舞。不过这数百人演出的《秦王破阵乐》全都是宫女着装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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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清宫宽阔的院落里,回荡着此起彼伏的喧笑声。

    金色的屋顶,斑驳着棉花般蓬松的积雪。

    越过高翘堂皇的大殿穹顶,温泉的烟雾袅袅飘散,平坦的青石地面,早就被大雪涂抹成一张巨大的画纸,在那白玉无暇的画卷上,飞舞着一团团绚丽缤纷的花丛……。

    红的艳若牡丹;

    绿的翠如松柏;

    蓝的清湛如天;

    黄的娇嫩如蕊。

    高力士手拈拂尘,站在大殿的回廊下,嘴角含笑,看着那涌动的花团锦绣。皇上看来兴致很高啊,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烦心琐事,贵妃娘娘总能很快让皇上开心起来。呵呵,亏她想得出这样的雪仗,确实是旷古绝今啊!

    “咚!”一个雪团突然横空飞出,在旁边一个飞龙禁军士卒的脸上炸开,纷落的雪碴中,高大魁梧的卫士眨巴着疼痛的眼睛,身体依旧泥塑木雕般一动不动。

    大唐天子,唐明皇李隆基的笑声从花丛里朗朗传出,随之而起的是一片女性兴奋的尖叫和银铃的脆响。“岿然不动,有大将风度!好!好!力士啊!这个士卒叫什么!赏!”李隆基哈哈大笑着拍着手上的雪,冲谢恩的士卒摆摆手,“罢了!罢了!也算你和朕并肩作战一回!”

    “这仗还没分出胜负,陛下就厚此薄彼,不过误中一个禁军,就要封赏,我等姐妹想来不服!”杨贵妃娇声呼喝,“是不是啊!姐妹们?”韩、秦、虢三位夫人和一干小宫女一起应声附和,皆喊不依。

    “好!好!都赏!都赏!”玄宗抖动着花白胡子上的雪茬子,满心欢喜地说,“你们是怕朕赏不起么!”

    杨贵妃投出一个雪团,“啵”地正中玄宗额头,“胜负未分,要什么赏!姑娘们上啊!”

    “打啊!”

    “冲啊!”雪球漫天,娇呼一片。

    李隆基从身边小太监手里拿过一面丝绸锦旗,大笑着四下挥舞,指挥一百多名小太监以雪球还击,玩得好不高兴。各种色彩斑斓的彩衣和耀眼的珠翠在雪花中跳跃,nongnong的体香,美艳的脸庞,摄人心魄的欢笑……

    杨氏姐妹一马当先,率领娘子军们奋勇冲杀,那些乖巧的小太监那里敢拦她们四人,转瞬间,太监队伍便被冲散,冰雹般的雪球打得他们抱头鼠窜。玄宗又气又笑,拿着绿旗乱舞,杨氏姐妹四下围住,大小雪球尽往他身上招呼。

    “罢了!罢了!陛下输了!”高力士见此情景,扬手大叫,“红队获胜!红队获胜!”

    狼狈不堪的小太监们如遇大赦,纷纷住手扶正衣帽。倒是几个调皮宫女,抓紧时机往小太监脖子里塞雪块,弄得小太监哇哇叫。杨贵妃也不客气地给玄宗脖子里塞了一块,高力士急急取拂尘弹之,李隆基笑着推开他,伸手拧了拧杨贵妃的耳朵,笑道:“爱妃调皮!败便败了!士可杀不可辱,还来作弄朕!”

    玩得脸颊绯红的杨玉环趁机倒入玄宗怀中,发嗔道:“败军之将,何谓言勇!陛下认输认罚!”

    在心爱的贵妃和韩国、秦国、虢国三位夫人簇拥下,神采奕奕的李隆基在火盆边坐了下来,高力士给皇帝披上外衣,招手叫宫女太监们各自归位。“败者饮酒!不许撒赖!”杨贵妃捧上一杯温好的酒,一定要让玄宗喝。打赢雪仗的宫女们挥动夺来的旗帜彩带,齐声欢呼,迫皇帝和小太监们喝罚酒。“老夫聊发少年狂!好!喝!干了!”玄宗仰头一饮而尽,乐不可支。

    “我等姐妹也陪陛下喝一杯!”杨氏姐妹拍掌笑道,众人一起又饮了一杯。

    “可惜啊,此时阿蛮不在,要是能在这雪景中穿红挂绿,飘逸舞上一曲,岂不美哉!”李隆基手指轻弹,酒杯叮叮脆响。

    “陛下还想讨赏钱不成?”秦国夫人笑道,“今日奴家可没带钱!”

    “好个抠门的小姨子!罚酒!罚酒!”李隆基呵呵大笑,“上次也才打发天子三百万钱!今日又是如此吝啬!不罚你罚谁!”

    秦国夫人撒娇不依。旁边的高力士笑道:“前日在清元殿,皇上亲击羯鼓,娘娘也展示琵琶绝技,宁王爷吹奏玉笛,梨园马仙期奏方响,张野狐弹箜篌,贺怀智用响板,谢阿蛮则随乐起舞。如此盛会,不仅齐聚我大唐声乐绝顶高手,且娘娘所用琵琶,乃蜀中进贡之逻裟檀琵琶,宁王之玉笛亦是安禄山专门进献,其余诸般,皆非凡品!人器天成,和谐浩荡,方有那和风吹拂,动达云天之仙乐,堪称当世绝响也!如此旷古绝今之美事,偏生惟有秦国夫人一人独享,三百万钱,比起这机缘来,能堪几何?夫人还是认罚罢!”

    杨玉环等一齐称是,秦国夫人只得饮了。兴致正浓时,有小太监战战兢兢过来,向高力士禀报。高力士听罢一扬拂尘,让小太监退下,自己不动声色地侍立一旁。李林甫总是找这种时候来觐见,无非是想趁皇帝高兴时答应一些要事,皇帝为了早点完事回到贵妃身边也往往敷衍应允,不知有多少军机大事就这样按照李林甫的意思办了下来。哼,哥奴的手也太长了点,居然伸到了大内!嘿嘿,今天偏叫口蜜腹剑的rou腰刀等上一等!

    天宝六载的冬天真的称不上寒冷,但在李林甫带入朝堂的大摞诏书中,不少人一定会觉得冰寒彻骨。王忠嗣、杨慎矜两位朝廷大员被贬斥已成定局,只需玄宗略略过目,加盖玉玺而已。对受宠极深的王鉷和那个假迷糊真精明的安禄山,倒是有好事临门,他们一个会兼任户部侍郎,而使自己的使职超过了二十个;一个会得到御史中丞的官衔,由此可自由进出宫廷。李林甫是不会白白让他们两人得便宜的,他这么对待王鉷,是因为杨国忠咄咄逼人的上升趋势。杨国忠这个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小小监察御史,在铲除太子李亨亲信之臣韦坚与皇甫惟明案以及王忠嗣谋反案中十分卖力,涉及的数百家官吏戚属,都是由杨国忠亲自面向玄宗禀报,对皇帝产生了不可小觑的影响。这种影响实在惊人,加上他不时露出独立大旗的狰狞野心,令李林甫严重地感到不安,为此有必要对其加以遏制。所以,抬出权宠方盛的王鉷,是再为合适不过的了。同时李林甫自己也暂时避避风,让如日中天的王鉷和炙手可热的杨国忠互相别别苗头,至于王鉷儿子王准经常轻侮同在朝中做官的儿子李岫,这笔帐先且放在一边,所谓两害权益取其轻,日后自然一定要讨回来……而身为杨贵妃干儿子的安禄山,给他这个御史大夫,不仅一直梦想此衔的安禄山会感恩戴德,皇帝也会欢喜,认为做宰相的甚知己意,更不用说贵妃娘娘那里了。如今朝堂之上,构成威胁的人物已然不多,但宦海沉浮多年积留下的,都是人中龙凤,官场枭雄,如何合纵连横,游离其间委实熬人心神,骑虎难下之势丝毫没有改变,惟有更甚……

    一阵微风吹过,院子里桂花树上的积雪娑娑而下。呆望雪景的李林甫油然生出几丝悲凉,人之生命,何其短暂,自己虽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却也已年事老迈,再怎么励精图治,呕心沥血也颇感力不从心,就犹如这夜后残雪,时日无多也!而自己大限之后的事,不知道还能有几分在自己的意想之中。李林甫回头看看茶几上已经不再冒气的茶杯,不禁皱了皱眉头,等了这么久,皇上还没来。是不是高力士这个太监又在搞鬼?最近对太子党的沉重打击显然触怒了这个老宦官,他总会想什么法子找回来的……

    纷沓至来的脚步声打断了李林甫的思绪,他整整衣冠,恢复了平常的犀利严峻的气质。“皇上驾到!”是高力士公鸭般的声音。

    李隆基略带疲惫地走进了大殿,到底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如此嬉戏,实在有些累了。“哥奴真是性急,什么急事,偏要今日商议?”

    李林甫施礼毕,连称“恕罪”,但仍旧固执地将拟好的诏书呈了上来。“明日就将设宴庆典,届时将宣读诸般诏令,以振朝纲,故臣……”

    “罢了!罢了!你说罢!”李隆基打个呵欠,往龙椅里一坐,“又奖了谁,罚了谁?”

    李林甫不敢怠慢,将数十份诏书的内容一一扼要说明,玄宗随手翻翻,居然丝毫不差。“呵呵,高仙芝的封赏是不是太丰厚了些?制授鸿胪卿、摄御史中丞,代夫蒙灵察为四镇节度使,还征灵察入朝……,替高丽奴才扫得好清路啊!”

    “陛下,目前大唐之在西域,情势危机,高仙芝大破吐蕃,力保唐之西门不失,使我大唐声威响震西陲,三十六国尽皆附表称臣,缓我边塞危局,确可称大功一件。且安西与大食,已剑拔弩张,决战在即,四镇急需一位智勇双全的悍将,依臣愚见,此人非高仙芝莫属!至于夫蒙灵察……”

    “朕知道!他已经奏了高仙芝一本啦!越奏捷书?哼,刘单可是朕派去的……,就这么办吧!这个又怎么啦?叫安思顺任朔方节度使?这个差事可是丞相你兼任的啊?”

    “臣老迈,且在长安陷于琐事,无力顾及朔方军务,林甫误事事小,万一动撼社稷,岂不罪莫大焉?而安思顺为安禄山族兄,为人忠勇,孔武过人,当是适宜将才……”

    “丞相真是大度,人人眼馋的节度使,说让就让了!呵呵!这么说,杨国忠想当剑南节度使的念头,也只有放一放了!丞相好心计啊!”

    李林甫心中一寒:皇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看来是一清二楚啊,眼前的唐明皇,虽已不是开元初那个宵衣旰食,叱咤风云的皇帝,但倦于政事的他,显然并不糊涂。这一点,务必谨记!切切!

    “陛下明鉴,非林甫心计,而是边塞胡将之表现,令人击节赞叹也!”李林甫不慌不忙地说,脑子里已经转了无数个念头,“陛下还记得以官力保王忠嗣的哥舒翰否?”

    李隆基目光一闪,颔首示意李林辅继续。

    “王忠嗣虽罪该万死,但哥舒翰仍跪拜于阙下,力陈忠嗣之功以至涕泪雨下。朝堂芸芸众卿,愿以身家性命乃至功名保忠嗣命者,惟此一人而已!先勿论哥舒翰军功卓著,就凭这忠义肝胆之举,堪称今世武将之典范。再有平卢范阳之安禄山,安西之高仙芝,虽皆为胡人,但对朝廷之功绩,对陛下之忠心,哪个不胜似中原汉臣?”

    玄宗点点头,李林甫见之立刻提高了声调。

    “自贞观以来,内附我大唐之杂胡数以百万。仅贞观之际,便有三十万突厥人为我大唐子民,朝堂五百胡官几于汉臣同数。因有阿史那家族为我大唐前驱,攻城掠地;契苾何力、黑齿常之等镇抚四方。现在我大唐为官之胡人,远甚陛下先祖,且文臣武将诸子百工不一而足,天朝之威仪,旷古绝今矣!对诸方杂胡,我朝应不视为外人,拣才华横溢者为之用。节度使为一方之军政大吏,不仅需有勇有谋之才,也需得是忠义之臣。文臣为将,怯当矢石,不若用寒郡胡人;胡人则勇决习战,寒族则孤立无党,陈下诚以恩洽其心,彼必能为朝廷尽死,断再无忠嗣罪臣之虞!”

    玄宗听完,神情十分伤感,沉吟半晌,喃喃道:“王忠嗣忠良之后,又乃朕扶手养大,没想到…….,罢罢罢!丞相说的有理!便由你相机处置吧,朕累了!这玉玺就由力士掌盖吧!”

    李林甫暗地里松了口气,眼角瞟了瞟高力士。高力士似乎没有兴趣搭理他,自顾安排玄宗退去,把李林甫晾在了一边。

    “陛下,还有一事……,”李隆基放缓脚步,李林甫急忙抓紧时间说道,“陛下还记得佩带九色宝玉的李姓后嗣么?”

    天宝皇帝身形一滞,停了下来,没有转身,只简短地说了一句“讲”

    “李天郎自六年前充军安西,骁勇善战,屡立战功……。”

    回到高府的李天郎和阿米丽雅由衷地高兴,因为高仙芝告诉他们,朝廷已经采纳了他的意见,不仅赦苏失利之不诛,还授右威卫将军,赐紫袍、黄金带,使宿卫。虽然不能再回到小勃律,但在如此劫难之后,尚能虎口余生,留得性命,已经是大幸了。因此,在当晚家宴上,气氛是回到长安以来最为轻松的,高氏爷孙三人甚至一起唱起了高勾丽小调,阿米丽雅则轻拂长袖,激情飞扬地舞上了一曲,席间欢声笑语,宾主都十分尽兴。

    “好啦,明日一早还要入宫觐见,酒就喝到这里吧!”高仙芝说罢站了起来,众人也都停杯投著站了起来,“天郎你且和我到书房一述。”李天郎一愣,和阿米丽雅对视一眼,低头称是。

    “明日上朝听宣,皇上可能会单独与你晤面……。”一合上书房的门,高仙芝便单刀直入地对李天郎说道,“高力士亲自派人从大内送来的口谕!”

    昏暗的烛光突然急促地摇曳,在地上晃出跃动的黑影。

    李天郎默不作声,倒不是因为吃惊或是惧怕,而是他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又能说什么!

    看着李天郎沉若静水的脸,高仙芝坐了下来,一时也没再开口。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嘿嘿,能泰然处之,倒不失为大丈夫本色!”高仙芝歪头注视着一半身体隐没在黑暗中的李天郎,语气也是淡然,但从他变化莫测的眼神中,可以推知他心中定是波澜起伏。在如此微妙关键的时刻,皇帝、高力士、李林甫、还有新近风头甚健的杨国忠又会为这样奇怪的会面生出什么事来?原本李林甫叫他带李天郎去赴宴已然是一种恩典,既平稳又隐秘,可谓正中下怀,但如今皇帝要见李天郎,其用意何在?对他高仙芝的宏图大志会有可怕的影响吗?高仙芝心里苦笑了一下,不管怎么样,李天郎进宫的命运,已然和自己密不可分。如果当初谨慎一下,不带他回长安……?

    “福祸已不是天郎所关心,只是希望不要误及大人的前程,安西还等着你回去主持大局……,”李天郎终于开口回答,“天郎忤逆之后,一介匹夫,死则死矣,何足道哉!”

    这下轮着高仙芝说不出话来了。皇帝要是想杀李天郎,容易得很,自然不会又特地叫他进宫见上一见。杀是不会杀的,但是有可能将他软禁在宫中,免得日后生出什么事端,但是李天郎特殊的身世使皇上不可能让他居于宫中,十王宅,百孙院可是皇族之地,突然冒出一个不明不白的皇姓成员可是可笑之极的事情。再不让李天郎当太监?这可是一举数得……。高仙芝哑然失笑,让他“志愿”当太监,别说,还真有那可能!

    “你好自为之吧,朝廷的诡异善变不是我等边塞之人可以想象的,”高仙芝说,“且你贵为皇室甲胄,却又不可为世间知,皇帝如此令尔会面,不仅凶险,怪异更甚!你-----。”

    “大人放心!原来的李天郎在开元二十八年就已经死了,对吾而言,此后八年,已是多余……自知之明,天郎还是有的!”说到此,李天郎的脸上荡出几分悲怆与落寞,“天意使然,惟随波逐流耳,天郎进退,皆顺天理!”

    高仙芝笑了,但笑得十分僵硬。

    李天郎也笑了,笑容同样惨然。

    隆冬的长安清晨,宁静而肃冷。

    昨夜又下了雪,无人清扫的街道如同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绸缎,显得干净平整。

    偶尔有一两条野狗在马前惶惶然跑过,很快消失在街角巷尾,只在雪地上留下一串梅花状的脚印。远处隐隐然传来公鸡的早鸣,不知哪个院落里早起的人很响亮地打个呵欠,和着哗哗的洗漱声,在坊间久久回荡。

    骑在阿里背上的李天郎抽了抽冰凉的鼻子,没有回头。高舍鸡和高云舟正和赶来汇合的张达恭说着话,跃上马背的高仙芝整了整自己的衣冠,招呼众人准备出发。清脆的马蹄声加入到了长安恬逸的晨曲中,一起迎接黎明的到来。

    李天郎知道自己的后背上凝结着一双噙泪的眼睛,他咬紧牙关不回头。阿米丽雅一袭紫袍,如暗香幽浮的雪莲,静静地站在高府门口,为自己的男人送行。众人只看见她鲜红嘴唇边温柔的笑意,却没人注意到她笼在衣袖里的手中,紧紧握着一把短刀。

    刀冰冷,手冰冷,心也冰冷。

    “郎君进宫若不测,奴家便以死殉之!”握着“花妖”解腕短刀的阿米丽雅森然冷艳。

    “花妖”刀鞘上的樱花文饰在公主雪白的手指间闪着嗜血的妖异……

    李天郎看着阿米丽雅的湿润的双眸,目不转睛。公主坚定的眼神告诉他,她说到做到。

    没想到女人发起狠来,不逊须眉。

    李天郎叹了口气,他还能说什么呢?阿米丽雅居然把自己送给她防身的“花妖”当作了殉死的利器,神花公主死于“花妖”之下,难道这就是天意?

    九色宝玉在公主脖颈下焕发出柔和温润的光晕,它现在是李天郎和阿米丽雅之间的定情之物,它的来龙去脉,李天郎都一一细告公主了。

    阿米丽雅用尽全身力气搂紧自己心爱的人,让自己的身体和他深深地融合在一起,似乎一松手,李天郎就会消散而去。自己心爱的男人将那道不能结痂的伤口深藏在心底,多年来独自承受了如此艰难痛苦的煎熬,令阿米丽雅感动钦佩之余,也心疼不已----现在好了,有我和你一起承担!我一定不再让你感到孤独,我今生今世,不管生生死死,都将和你并肩而立!我的男人不仅是个响当当的英雄,更是有着高贵血统与品德的唐室后人,阿米丽雅感到由衷的自豪和骄傲,她在心里默默向佛祖祈祷,感谢大慈大悲的佛祖将如此的荣耀和幸福赐与自己,如此美妙甜蜜的时光,哪怕是昙花一现,也是值得为之付出生命的。

    冰凉嘴唇上深情的热吻。

    激情躯体下刻骨铭心的*……

    李天郎忘情地淹没在公主汹涌的欲海里,也许,这已经是最后的疯狂,但也是最澎湃最炙热的……。

    直到高仙芝一行转过街角再也看不见,李天郎也没有回头,阿米丽雅也同样一动不动。只有微微颤动的嘴唇,昭示了她的心,已随情人而去了。

    天还未亮,成队的禁军便在执金吾的指挥下在大明宫内陈列仪仗,展布旗帜。此次盛会,遍宴内外朝臣,四夷藩属,朝廷上下极为重视。因而南衙十二卫和羽林军精锐尽出,分掌天子内外仪仗。南衙左右卫以黄质鍪甲铠,为左右厢之仪仗,其黄旗仗立于两阶之次,朝堂置左右引驾三卫六十人,皆灼然壮阔之士;左右骁卫阵列正殿之前,以黄旗队及胡禄队坐于东西廊下,其队仗立于左右卫之下;左右武卫被白质鍪甲铠,跸称长唱,警持跻队应跸为左右厢仪仗,正殿前诸队立于左右骁卫之下;左右威卫被黑质鍪甲铠,弓箭刀盾旗等,亦为黑质,为左右厢仪仗,列于正殿前诸队次立于左右武卫之下;左右领军卫,被青甲铠,持青色弓箭刀盾,为威卫外最外层之两厢仪仗,正殿诸队,亦在威卫之次;离天子最近的是左右金吾卫,金吾大将军引六十六名引驾骑士为天子升朝之前驱后殿,骏马猛士,好不威风八面。担任内仗的羽林军,人数虽教南衙十二卫少,但其声势丝毫不让南衙。绿纷之左飞骑,绯纷之右飞骑,红纷之左万骑,碧纷之右万骑,按披风,枪缨和帽羽颜色的不同,以设宴的麟德殿为中心,东面挚青龙旗、南面挚朱雀旗、西面挚白虎旗、北面挚玄武(龟蛇)旗,四个方向又照不同景象各自分列,尤其是正北玄武,由七队士兵组成斗宿、牛宿、女宿、虚宿、危宿、室宿、壁宿等北方七宿,呈龟蛇相缠之象,形成一朵巨大而鲜艳的钢铁之花。雪亮的刀枪,鲜明的衣甲和旗帜,魁梧耸立的士卒,不仅衬托出大唐皇室的威严,也让人不禁悚然于大唐军容之甚!无数宫女、太监在宫中匆匆穿行,他们要扫清积雪,搭设舞台,安置座位,摆好果品菜肴,皇帝所在的地方还要放上火盆等取暖之物,当真忙得不亦乐乎。但尽管人来人往,偌大的大明宫,却没有人发出一丝声响。

    高仙芝李天郎一行来到玄武门接受北衙禁军盘检时,已经有很多大小官吏和各国使臣在此侯等多时了。碰到几个朝中熟人,高仙芝不免寒暄,倒让李天郎落个清静,一路上高仙芝都在喋喋不休地向李天郎讲述他所经历过的盛宴场面,还不时地细察李天郎脸上的神情,着实让人心烦,而旁边的张达恭,则象初进城镇的乡下田舍翁,左盼右顾,兴奋地吱吱呱呱,看得眼睛都不够使唤了。把门的禁军将校突然停止了查验入门金牌,在人群中隔开了一条道路,不多时,一大队披红挂绿的队伍浩浩荡荡地走了过来。

    “是太常寺的人!”有人咕哝。

    “是啊,走前面的不是李龟年么!”

    “喔哟!这么多人啊,太常卿也亲自出马了,看来今天准有好戏看。”

    “太乐署、鼓吹署看来差不多齐了,这么多文武舞郎、乐工、还有太常乐人和音声人……,乖乖不得了,一千多号人啊!真的是倾巢而出啊!”这帮饶舌之人看服饰是附近翰林院的翰林学士们,他们特地从右银台门跑到这里来看热闹,当真附庸风雅得紧。

    围观众人议论纷纷,对队中各式鼓乐器械,男女伶人的服饰装束品头论足,不少人似乎对此造诣颇深,不仅熟练地道出乐器的名称,还顺带详述贺怀智、马仙期等名家各自的擅长的器乐和梨园逸事,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哼,过去这些太常乐工,无非低微之官奴而已,如今却威风八面,倒似在百官之上!”高仙芝回到李天郎和张达恭身边,不满地说道,“真是今非昔比啊!连入宫都是让此等人行先!嘿!”

    长长的队伍过了好久才走完,宫门外重新开始检验放行官吏。在官衔高的大员们鱼贯而入后,高仙芝等人将兵器和马匹交由专门的小吏看管,在领路禁军的带领下,终于步入了浩瀚辉煌的大明宫。

    一入宫门,巍峨高耸的含元殿便赫然傲立在众人眼前,高达四十余丈的翔鸾阁和栖凤阁分居大殿东南和西南两侧,遥相呼应,形成高昂的“龙首”。两阁各有飞廊自北面与含元殿相连,加上三条平行的“龙尾道”,构成了大明宫里最为雄壮瑰丽的建筑。很多官员缩着脖子在殿下等候,也许皇帝心血来潮,突然要召见哪位----那可是好兆头,这个时候被召见,不是升官就是发财……。

    “闪开!闪开!”一个粗豪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有人被不客气地推开。李天郎抬头一看,一个黄门小太监领着一队人走了过来,最前面的是一位身材极其魁梧壮实的武将,站在众人中就象寺庙里的金刚力士,可谓鹤立鸡群,看他高鼻深目,必是位胡人。但是一干官吏的眼光并没有注意他,而是落在后面那个大胖子身上。

    一个裹在裘皮大氅里的肥壮胡人。

    太胖了,以至于宽度大大抵消了他的高度,高大的身材反而显得矮礅礅的,乍一看去,还以为一堵可以移动的毛墙。少说三百斤的重量使他本人也是气喘吁吁,不得不有两个大汉搀扶着他。

    在秀丽的大明宫里,出现这样令人瞩目的大胖子,简直就是一个玩笑。如果不是出场的架势,还以为他是太常寺里玩杂耍的小丑,很好笑的场景却没有人敢窃笑。因为,这个象野猪一样的大胖子不是别人,而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重兵在握的一代枭雄-----

    平卢、范阳两道节度使安禄山!

    也只有他,即使进了大明宫还能如此嚣张,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他是杨贵妃的干儿子,天宝皇帝最喜欢的杂胡宠臣。他见了太子都可以不跪,皇帝也不怪罪,你说,他还忌讳谁?

    高仙芝嘴角不易察觉地抽动了一下,还是微微退后让开了路。张达恭啐了一口,看高仙芝先行礼让,也跟着后退了半步,嘴里喃喃道:“娘的,狗仗人势!”

    紧靠在李天郎身边的是几位身着翰林服饰的老者,不知道是因为谈兴甚浓没听见呼喝,还是故意藐视不可一世的安禄山,居然站在龙尾道下没有闪避。

    一双蒲扇般的长毛大手突然揪住一个老翰林的后领,狠命一推,“哎哟”一声,老者扑地飞出,和前面的几个同僚撞成一团,顿时帽鞋乱飞,鼻青脸肿,一干雅士滚落雪地,变成了狼狈不堪的破落户。

    “你个杂胡奴才!好大的~~~~”哈哈大笑中,大手横向一抄,将瞪目怒斥的一个青衣老叟小鸡般提了起来,“胆”字生生地被卡在了喉咙口。老叟再轻,也有一百多斤,那胡将居然单手抓住其领口便将他提离了地面,臂力之雄健,可见一斑!那老翰林又怒又怕,却半句话也说不出,只有一双眼睛恐怖地突兀出来,修剪整齐的脸面尽皆发紫,双手绝望地在空中挣扎。

    “闭上你的鸟嘴!老东西…….呓!”发呆的众人只看见李天郎一伸手,壮汉右臂便如雷击般一震,五指立刻松开,几乎昏厥的老叟腾地落地,自被一干同僚扶住,揉胸的揉胸,捶背的捶背,忙得不亦乐乎。

    三根手指,只用了三根手指,三根铁钳般手指扣住壮汉肘部的xue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