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灵异小说 - 我的收鬼男友在线阅读 - 第201章 小欢你来了

第201章 小欢你来了

    小八的腿在半空中晃荡:“哎呀哎呀,你是不是女人这么粗略你要爷说重点,什么重点啊”

    “那个影子,你不是看见了吗”

    小八哼哼:“谁说爷看见了爷又不是千里眼,爷说爷能感觉到,是感觉,你懂不懂哎呀,哎呀你干什么”

    我牙齿有些痒:“你跟黄佳待太久了,这么话唠。那影子你感觉出什么了吗气味,对,影子的气味跟血尸是不是一样的”

    “爷怎么知道爷是属王八的,不是属狗的,你是不是傻”

    “滚”

    一巴掌拍远他,我气闷得走到浴室里用冷水泼了泼脸。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由失笑。一定是被接二连三的僵尸出现给弄怕了。

    一个人精神紧张的时候,判断力难免失衡。

    就算在水面上看到了什么,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也没法深入探讨。不如暂且放在一边,当下更应该引起我注意的应该是程文剑的事。

    明天就要见面了。

    我垂下眼眸,过了一会儿,随手关了水龙头。

    一夜平安,清晨一大早小八就爬上我的床,在柔软的被子上面不断蹦跶,被忍无可忍的我一脚踹下。“王小八,你给我老实一点”

    “哼,凶八婆。爷的名字也是你能叫的吗爷不同意哎呦”

    坐上车时,宋理看着眼圈青黑的小八,不由挑眉:“打架了”

    小八眼睛亮了亮,想要控诉我,被我用眼一瞪。顿时老实地缩成一团,在后座找个一个角落的位置乖乖待着。

    “没,他挨打了。”

    “为什么。”

    “我手痒。”

    “”

    宋理露出一丝无奈,摇摇头,车子发动前给我说:“对了,你看一下前面车柜里的。”

    “什么东西”我扣住一角,拉出车内一个暗格。只见一柄崭新的尘拂安安静静躺在一堆物体中间。那温润地白毛在阳光下似乎会发光。

    我的眼睛和顿时保持成同一个弧度,圆圆的,弯弯的。

    拿出来在手上把玩几下。尘柄的握手很合适,挑起几根白毛细细观察,越发惊喜起来:“冰蓝丝这么好的材料,你这是下血本了啊”

    冰蓝丝。道门里面也排的上号的材料,一般用来做弓弦等武器。我之前也弄过它的念头。但一来,这冰蓝丝极其稀有,要价昂贵,尘拂的主要构成就是白毛。要是用冰蓝丝为主要材料,那整个道门的库存加起来估计也就只能做一柄半的。

    二来,名义上我是跟着宋理修行的。道门里有道门的规矩,我一个小小的新手收鬼师用一般中级收鬼师都要考虑一番的上好武器。难免会惹人眼红。做人嘛,要低调。收鬼的时候,做一个低调的人就更加重要。

    没想到我肖想这么久的东西,今天居然不劳而获。

    “也没什么,这东西我早就跟同门的师兄打好招呼,让他出去采购时帮我多留着一点。你仔细看,那些白毛不是上等的冰蓝丝。所以收集起来没那么困难。”

    我翻了几下,拿起来在阳光下仔细打量。果然发现略有一些瑕疵,上好的冰蓝丝据说像水能溶于任何容器一般,它能在任何的光线下呈现完全透明的状态。

    要是上等的冰蓝丝,我这样举着估计只能看见一把尘柄,而看不见白毛。

    可我拿起来时,虽然白毛透亮几近透明,但仔细看还是能看见大致轮廓的。

    “那也很好了。”我笑得合不拢嘴,“太棒了,宋理哥,我很喜欢。”

    宋理见我高兴,嘴角也扬起来:“傻丫头跟我客气什么。”

    我嘿嘿傻笑,能不高兴吗。昨天跟血尸打了两场架,灰头土脸不说还把吃饭的武器给弄坏了,这次去程文剑那边也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有个武器好傍身啊。

    这个尘拂我是怎么看怎么喜欢,简直爱不释手。

    我这种喜悦的心情一直保持到下了高速,来到了程文剑所在的城市。一抬头,就看见一个身姿沉稳的男人站在路口处,身后停着他低调又不是内涵的银色奥迪。

    快一年没见了,他看起来似乎跟以前没什么变化。

    手上的尘拂放下来,我脸上真切的笑容淡去,车子停下来,程文剑绅士地过来替我开了车,对着车里的我微微颔首:“小欢,你来了。”

    是啊,我来了。还人情债来了。

    既然是还债,那也不用显得太拘束紧张,我浅笑了一下,自认为态度十分自然:“嗯,正发愁怎么去你那里呢。你来了也好。”

    程文剑是个知名的律师,收入和声望随着胜诉率的提升而不断增长,据说这一年的时间里他换了更大的房,总资产也翻了许多倍。

    他一向很有远视,经济头脑也好。或许他抛弃我选择了各方面更加优秀的薛可也算是一种投资吧。

    比较,富家千金和自我打拼的孤女,并不是那么不好抉择。

    程文剑在前面领路,我和宋理跟在后面。随着路程行驶,坐在后座的我不由挑眉。这一路上车辆渐少,马路渐宽。

    这不是往市中心去的方向。

    我凑过去看导航,宋理余光注意到我的动作,出声道:“别看了,是去郊外。”

    郊外

    我略一迟疑,随即明白过来。市区虽然各种方便,但说起来环境还是郊区好,空气也新鲜。不过我记得薛可一向是个爱热闹的人,她能安分地待在郊区好好养胎

    路况不错的情况下,依旧行驶了四十多分钟才达到目的地。

    小八早在半小时前就受不住路途奔波,叫嚷着要回到坠子里好好呆着,说什么也不肯再逗留多一分钟。

    随着城市的越发繁荣,人们的生活压力也逐渐增大。而对许多成功人士来说,在郊区置办一处房产变得越发普遍。

    程文剑的别墅坐落在本市郊区的最北处,后面是茂密的树林,抬头看去还能看见微微隆起的群山。土地宽广,但说实话地段算不上很好。

    我跟着叶明朗做助理的时候见过叶家几处别墅,虽然地点偏僻安静,但周围全部都是叶家自己开发的各种产地,别墅位置离得稍微远一点,相互不影响之下也不会显得过于冷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