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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会师(4)

    不是我自夸,奥巴马确实是一个超强力的战士。

    他的实力能在尚武的蛮族当中号称第一,可不是单靠吹牛吹出来的。

    虽然我个人很推崇萨克,觉得贾培恩的剑术也很厉害,但是奥巴马估计一个人能够一次性打赢十个萨克,三个贾培恩。不过这个当然要设个前提,那就是萨克不能够分散开在超远距离用弓箭,而贾培恩也不能够发动剑技,单纯比较武术的话,人类和蛮人相比,简直被完爆。

    而对于这样的奥巴马,我还赋予了他作为神之勇士相应的力量。

    什么,你说我的那套把戏是骗人的?

    嘛,一开始的灼烧药丸确实是骗人的,不过后来我发现蛮人的身体具有类似我对于毒药耐性的特异处之后,就积极地在他们身上展开了名为“试炼”的实验。

    当然,他们的情况跟我不太一样,他们并不是抗毒,而是身体的本身有着惊人的恢复能力。举例来说,前一天cao练留下的刀疤,隔天就会消失,快的几乎赶上我治疗膏的效果,而且给他们喂毒,只要克制剂量,尽管前一个钟头痛的死去活来,过两三个钟头就跟没事了一样,我有一次还狠狠心喂了肠穿肚烂草,结果你懂的,那个勇士不幸——卒。

    而奥巴马的身体素质无疑是这些人当中最杰出,于是我做了和莉莉娅达鲁勇者计划类似的东西,只不过我达鲁调配出来的东西,比莉莉娅的杀人毒药要靠谱多了。

    经过这么多天的药性试验,奥巴马可谓是脱胎换骨。

    眼前,帕金斯和奥巴马已经战成一团,矮人国王的优势在于,他那把比他身高还长的重剑,配合他坚如磐石的重心,就像是一台稳扎稳打的推土机。我从来不敢小瞧矮人的力量以及他们制作出来的武器,可以这么说,奥巴马只要正面地捱到帕金斯这么一击,就算他的力量不逊于对方,粗陋的猎刀也会瞬间被矮人大剑斩断,对奥巴马造成直接的伤害,所以窍门在于如何躲开矮人国王的攻击,利用大剑收势的破绽突进给对方猛烈的一击。

    但问题出来了,举个不好听的比方,这个帕金斯就像是个身负尖刺不停旋转的陀螺。

    你要考虑到,矮人的身高不及野蛮人的一半,也就是说,帕金斯这个目标很小,但是他的大剑攻击和守备的范围都相当宽广,贸然的进攻只会被对方弹开,并且留给对手机会。

    不过蛮族毕竟是常年在树林荒郊靠捕猎为生的种族,他们的生存方式铸就了他们的性格,坚韧,隐忍,极具耐心。

    在找到能够给予对方致命一击之前,他们通常是隐藏自己,观察对手,等待着机会。

    如果说矮人和蛮族在力量上还不分轩轾,但是在这份耐心上,帕金斯国王还是矮人当中最糟糕的。

    他过早的进攻给了奥巴马一个机会,奥巴马此刻单手扶地,一手藏着匕首类似于野兽的进攻姿势不是胡乱做出来的。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我也感觉到很奇怪,但是观察他们狩猎之后,我发现了一件事,相比于手脚分工鲜明的人类,矮人,精灵这些种族,蛮族人的四肢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他们可以用手支撑着走路,用脚爬树,甚至握住武器杀人。

    奥巴马发力的很有技巧,如果你观察的仔细,你会看见他一开始全身肌rou很放松,但当他意识到危险的瞬间,肌rou骤然发力,这对于我们人类是根本做不到的,或者说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但是奥巴马这副强韧的身躯,又在我无数药剂洗练之下,他的爆发力只能用恐怖形容。

    不只是挥剑而就的帕金斯,就连在场的其他矮人国王,都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奥巴马消失了?

    不,他已经在消失的一瞬间就出现在了帕金斯国王的身后。

    这让人会误以为瞬间移动的魔法,是因为我个人动态视力不足造成的。

    以前安洛斯以及海军上将雷欧纳德都快得让我看不清他们的动作,但是论及速度,前面身为人类的两位,依旧达不到奥巴马的水准。

    虽然看不到,但是练习的时候我有作为教练在旁看他放慢速度的动作拆解,实际上,在帕金斯国王挥剑过来的一瞬间,奥巴马右脚的小腿发力向左侧移,在重心开始倾斜的那0.01秒的瞬间,落下的左脚跟腱又有一个向前俯冲的动作,然后是迅速转向,绕到对手的身后,然后发起攻击。

    这样无视反作用力的动作即便是安洛斯以及雷欧纳德能够做到,但是这会严重地损伤他们的肌rou,这里我只想强调的就是,奥巴马身体的坚韧,还有,他的速度!

    但是当他挥舞着猎刀,眼睛中闪着寒芒盯着帕金斯国王的时候我就有了预感,他想要以神之勇者的身份干掉这个亵渎神灵的家伙。

    “不要杀他!”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喊声起了作用,奥巴马中途挥出猎刀的手顿住,这种强刹住惯性和力量的能力令人惊叹,他改手为脚,将帕金斯国王像一个球一样用力地踹飞了出去。

    我敢说,即便是皮糙rou厚的矮人挨着一下也绝不好受,不过帕金斯国王倒也没飞太远,被一面看不见的气墙托了回来。

    奥巴马脚跟一点,又想要发力,但我抢着在他冲出去之前下了命令。

    “够了,回来。”

    既然已经找回了面子,就没必要再争下去,若是真干掉对方的国王,或者见血了,总会烙下嫌隙的。

    只是这场失利让心高气傲的矮人国王很不服气,大声嚷嚷着还没比完,要继续。

    “够了!”阿穆丁的声音加大了力度,一百七十多岁高龄的老国王声如洪钟,震得耳朵嗡嗡发响,击败帕金斯是一回事,但是这家伙绝对不是奥巴马能够应付的了。好在,对方也没有继续把闹剧持续下去的意思,“胜负已分,如果死咬着不放就太难看了!”

    这样,帕金斯虽然憋着一股怒气,也不敢声张了。

    阿穆丁从帕金斯的身上收回视线,又将目光转向了我。

    “蛮族的气概确实值得敬服,我也有理由相信阿鲁比斯神所说的话是真的,不过现在说其他的都是次要的,我们还是来讨论讨论我们共同的敌人——那些绿皮的兽人,以及灾厄之子的事。”

    这正合我意,话题是该重回到正题上来了,这事关能否跟矮人以及人类结盟的事情,如果真的谈不拢,我就要考虑干脆带着他们离开这里,另作迁徙的打算,毕竟要以一己之力去对抗兽人,我达鲁又不是傻子。

    就待我要张口回话的时候,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在我的预期之外。

    “这个问题就由我来说明吧,尊敬的阿穆丁国王,以及伟大的阿鲁比斯神,能够瞻仰您尘世间的模样是我的荣幸。”

    我还在为哪里又冒出一个识时务的家伙而感到庆幸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个白袍法师的身影,看到他样子的时候我的头皮顿时一阵发麻。

    啊,尽管我不是法师,但我也认识这个人。

    肖像和名字无数次出现在各类魔导书和与魔法相关的文献当中的大法师约翰-法雷尔,如果排除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究竟存不存在都值得怀疑的**法师涅吉-史普林菲尔德,这应该就是魔法最强的家伙了。

    喂喂喂,欺诈宝珠对这家伙究竟有没有用啊?

    要知道,虽然我对魔法并不是很熟悉,更谈不上精通,但是闲来无事庞大的阅读量让我能够贯通其中很多的知识。

    当然你必须清楚,知道和会使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一般在真正的魔法师眼里,这个世界的存在是与普通人的理解截然不同的,据说他们能够直视因果律和大气中的元素,境界越高能力越高。听说高位法师的对决,他们并不是看你做出了什么魔法,而是直接通过观察对方的魔法构纹,周围元素的变化,在魔法还没有施展出来的情况下就已经展开了针对性的反击。

    而眼前的这个白袍法师,很多意义上都是最强的。

    所以我有理由担心,欺诈宝珠究竟能不能够骗过那双盯着我看的浅灰色眼睛。

    “阿鲁比斯大神,您率领着跟随您的子民,在北方群山带以数千兵力挫败数万兽人的那场战斗让我大开眼界,请原谅我不经允许就用远视魔法目睹了这样一场卓越的战争,并且谨以法师塔的名义向您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一般般吧。”老实说我有些猜不透这老家伙的真意,光看了那场战斗,无比的敬意?哪有这种巧合……他这其实是在暗示着我,我的一举一动全在他的监视当中吧?

    我的额头有些冒汗,但我还是装作镇定。

    倒是阿穆丁国王看向我的视线显然变得不太一样了,但他更关注的依旧是这位传奇的法师。

    “约翰,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好久不见,老伙计,这一次我是奉公主之命,来解决这次兽人入侵问题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阿穆丁国王也掩饰不住焦急地追问。

    “有人打开了‘门’。”

    白袍法师如是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