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女天子在线阅读 - 第九十一章 传承继承(1)

第九十一章 传承继承(1)

    弹指之间,大汉和妇人双双毙命,慕容峰面无表情,居高临下:“你开心吗?”

    瘦弱的少年瑟瑟发抖,眼中的慕容峰气质冷冽,目光如炬,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大壮哥和大壮嫂子是好人,他们常常接济我和我娘,你为什么要杀了他们?”

    “未曾正面回答,可见你心里是有些许开心的,人之劣根,显露无疑。”慕容峰冷笑一声,袖中飞剑瞬间射出。

    少年大惊,以为白衣中年人要下杀手,双脚插入地下,猛地发力,烟尘飞扬,他想要迷了对方的眼睛,趁机逃跑。

    慕容峰轻挥衣袖,不但压下了烟尘,少年也如同没了线的风筝,倒飞出去,重重摔落在地,遍体鳞伤的身体再添新伤,怀里的老母鸡扑闪着翅膀,趁机逃跑,少年死死扯住老母鸡,一口咬在脖子上,一道鲜血飞溅,老母鸡挣扎几下,死得不能再死了。

    慕容峰踏步前行:“本以为这是一处净洁无垢的世外桃源,也不过是另一处肮脏的污秽之地,没了也就没了,不可惜!”

    话音刚落,飞剑一闪而过,然后一闪而现,飞剑上悬挂着两颗头颅,眼睛睁得大大的,死不瞑目,两颗头颅不是别人,正是慕容峰吃早点小店的店主和老板娘。小镇之上,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刚刚还悠哉悠哉看热闹的人纷纷躲进家中,透过门缝和窗台缝隙偷瞧,热闹非凡的小镇长街突然变得冷清,只有慕容峰和少年两人。

    慕容峰低头看了一眼少年,嘴角微翘,似在笑:“看样子你也知道这是一间黑店。”

    刚入小店,一口馒头入口,世间用毒第一人的慕容峰已经察觉到馒头有毒,偏僻的小镇,粗俗的用毒伎俩,慕容峰没有心情揭穿,刚刚心意一动,飞剑取头颅,不过是一时兴起。

    “他们并不怜悯你,也不关怀你,你的生死与他们无关,他们之所以让你活着,只有一个原因,他们需要你比他们惨。在这偏远的小镇内,看到一个比他们更惨的人,会让他们心头有所安慰,所以你不能死,只能惨。”慕容峰说着,抬头望向小镇外黝黑的森林:“平日里偷馒头果子,他们可以睁一眼闭一只眼,但是若是触及了他们利益底线,比如偷了他们能下蛋的母鸡,他们便不能容你。”

    少年脸上阴晴不定。

    “你很聪明,这些道理你都明白,知道只要不触及他们的底线,你就能活,但是今天你为什么要偷鸡?因为嘴馋?控制不住欲望?”慕容峰问道,自己又摇摇头:“还是因为你的娘亲病入膏肓,想要喝鸡汤?”

    少年望了望小镇外,那一间最残破的茅草屋,眼泪涌了出来,混杂着血水,从脏兮兮的小脸上流下来。

    慕容峰心头了然,指了指趴在地上无声哭泣的女娃:“知道为什么没有杀她吗?一时心软?不杀幼童?不,因为她比你还弱,比你更惨,所以以后你不用再受欺侮了,所有的欺侮都会落在她的身上。这点你也应该想到了,想到的那一刻是不是心头有些暗喜?”

    少年不敢去看慕容峰的眼睛,低着头,死死攥住已经死透的老母鸡。

    “现在给你一个机会,我会走入这座森林,你可以选择留下,继续过以前的生活,也可以选择跟来,每隔一个时辰,我会丢下一样东西给你,想得到多少,全在你能跟多久。”

    慕容峰一身白衣走进黝黑的森林。

    少年忍住浑身的疼痛,望了望不远处破败的茅草屋,又从女娃、两具尸体和两颗头颅之上扫过,狠狠心,咬咬牙,少年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抹身上的鲜血,跟着那一袭白衣进了森林。

    这座森林有很多传说,娘亲身子还利索的时候,给他讲了很多关于这座森林的故事,森林里面有三只眼睛的乌鸦,有能够直立行走的老虎,还有专门吃小孩子眼珠的鬼怪......一幅幅图画在少年心头埋下了深深的烙印,未知神秘的森林成了少年抹不去的童年记忆。

    双脚踩在厚厚的落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如同有人在磨牙,不知道屹立了多少年的树木,张牙舞爪,像是一只只随时可以扑过来的洪水猛兽,少年心头恐惧,身前不远处若隐若现的身影在告诉他,还有人在。

    慕容峰的步伐并不快,但是也绝对不慢,始终保持着恒定速度,少年脚上的草鞋已经破烂不堪,露出脏兮兮的脚丫儿,隐藏在树叶下的锋利树枝可没有怜悯心,将少年双脚扎得血rou模糊。

    少年饥寒交迫,精疲力尽,正心灰意冷的时候,一件物事儿从慕容峰的身上掉落,少年心潮澎湃,跑上前去,那物件是一本书,平平常常的一本书。

    少年不识字,将书塞到怀中,又跟了上去,小镇上大多数人不识字,唯独那个驼背的私塾先生能背下三字经,回去可以问他。

    日头西降,夜幕降临,透过层层树叶,天空中繁星点点,已经走了整整一天的少年扶住身旁的大树,喘着粗气,怀中的物件有多了几个,一颗夜明珠,一锭金子,一个雕刻着古朴花纹的小盒子......

    昼夜不停,慕容峰从未停下休息,少年眼前影影重重,已经出现了幻觉,意识也开始模糊,他低头咬了一口母鸡的生rou,艰难咀嚼两下,一扬脖子吞咽下去,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继续前行。

    天空不作美,第三天,森林之上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倾盆而下,昏暗潮湿的森林更加恐怖,浑身雨水的少年觉得脚步足足有千斤重,双臂好像绑上了铅块儿。

    终于,少年坚持不住,倒在厚厚的树叶泥浆中,双手撑地,挣扎向前爬了一段距离,力气到了极限,趴在泥水中,任凭风雨吹打。

    一直平稳前行的慕容峰停下脚步,眨眼便来到少年身前:“你叫什么名字?”

    “狗杂种。”少年虚弱的吐出三个字。

    慕容峰难得露出笑容:“很接地气的一个名字,不过不好听,以后,你复姓慕容,名延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