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猪蹄值千金
画眉却不以为意,也不避讳,拿起泪红雨啃过的那半边猪蹄,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泪红雨心想,他也不嫌脏……,本来她心中打算,这人干净整洁,既使在狱中,伤一好,也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就每天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都一丝不乱,这样的人,大半不喜欢人家口里头咬过的东西,正准备他一不吃,就让玉七的媳妇重拿了过来呢,岂不是既做了人情,猪蹄又重归自己的腹中,却想不到如意算盘还是没有打成,他连她啃过的地方都舔了又舔的。 泪红雨不由得一阵后悔,早知他这么毫不顾忌,就怎么也拖点时间多咬几口……,她望着画眉吃得油光发亮的双唇,直咽了几下口水,向玉七媳妇提议,道:“下次多送点儿过来……” 玉七媳妇一怔,脸色阴沉,道:“你以为这是你家,想要就要?这可是牢房,你想多要,可以,拿银子来……” 泪红雨知道她说话刻薄,从小听到大的,也不以为意,具旁人讲,自己的口刻薄起来,可厉害过她千百倍的,只不过自己不常刻薄而已。 可那画眉不知怎么的,却听到了,接过话头,道:“没问题,只要我出去了,你要多少都行……” 口气还挺大的,玉七媳妇道:“那么,一千金一只,行不?” 泪红雨认为她是在开玩笑,可她脸上的表情却不像是在开玩笑,而这位画眉也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道:“行,就一千金。” 泪红雨心想,一千金?他虽为杀手,如果杀普通一点的人的话,起码要杀十个以上,一只猪蹄一千金,不是他有毛病,就是自己的耳朵有毛病,不由得又后悔起来,早知这样,就把自己这啃剩下的猪蹄向他要五百金,不对,六百金,还有自己的口水费没向他收呢…… 她看着丢在地上的猪骨头,仿佛看到六百金见财化水,心痛不已。 果然,以后连续几天,画眉那边的猪蹄比自己这边的还要厚重油腻,自己这里的猪蹄是瘦小的前腿,他那里的,就是粗大的后腿,很显然,这玉七与玉七的媳妇转移了巴结的对像…… 她愤愤不平的想着,果然,小农就是小农,见利忘义,难道自己不是他们的邻居吗?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为了几百金,他们就把自己丢在脑后了? 泪红雨很怀疑,他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具玉七讲,他是夫子请来照顾自己的,可如今她却认为,这玉七是来贩卖这红烧猪蹄赚钱的,顺便的,才是来照顾一下自己的,不由得心痛了一下夫子所花的银两,感觉颇不值得。 每天被玉七的好菜好饭养着,泪红雨感觉自己的身形体形渐渐的有些向横向发展起来,不免有些思念与西宁王斗智斗勇的日子,每斗一回,她就感觉热血沸腾,每天晚上睡不着觉,每天脑袋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自然而然不会心宽体胖,可惜,自从上次西宁王拿骷髅头来以后,已经好多天不见他的踪影了。 泪红雨没等来西宁王,倒等来了另外一人…… 一大早,泪红雨与画眉枯对而坐,泪红雨不敢去撩拨画眉,自己一个人偷偷的拿出昨天藏下的半根鸡腿,正想要给自己来份早餐,就听到外面牢门声响,有人正走了进来,忙把那鸡腿收好。 才收好,牢门外走进一人,身高体瘦,泪红雨可以想象他脸上的神色,必是骄横睥睨的,泪红雨忙正规而坐,眼观鼻,鼻观心,一幅不受外界打扰的模样。 可是,事与愿违,来人嘿嘿连笑,依旧漫不经心的走了进来,泪红雨知道,与西宁王这位成年人倒有几分道理可讲,但与他,这位西宁世子,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了。 来的人,就是那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世子齐临渊,由于西宁王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因此,未免骄惯了一点,他在西宁郡大街上走路,基本上是横着来的,继承了他老子的性格,抢男霸女,无恶不作,可是,在泪红雨的手里很吃了几回瘪,因此,两人可算得上是王府之中的死对头。 泪红雨还在想,以他的性格,在秦妃的事件上,被泪红雨躲过,而且反咬一口,如今泪红雨下了大狱,他不来趁机落井下石,倒颇让泪红雨挂念的。 正在此时,泪红雨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心中不由得一沉…… 原来,小世子齐临渊不但恶名远扬,而且有一样东西,也随之远扬,即恶犬之名,他养了四只恶犬,皆是西域名犬,毛有四色,黄,白,黑,金,皆以将军命名,名曰,黄袍将军,白袍将军,黑袍将军,金袍将军,四只恶犬颈中皆有一圈黄金制就的金铃,金光闪闪,以彰显他富贵无比的身份,他自己则名为大将军,平日里出去,四大恶犬相陪,犬中金铃叮吵做响,路人远远听见,奔走躲避,避走不及,咬了白咬,死了白死,狗身上的金铃铛若碰了下来,你还要赔偿一番…… 泪红雨早就听说了这小世子恶犬的恶名,却想不到,会在牢狱之中听到这金铃的声音,她再也坐不住,睁开眼睛,看见满身披满金毛的恶犬呜呜的低声而叫,它的眼睛呈金黄之色,恶狠狠的瞪着自己,小世子齐临渊站在铁栅外,俊美的脸上既得意又残忍,看见泪红雨脸露慌色,口中唿哨一声,那只金袍将军腾飞起来,撞向铁栅,把铁栅撞得直摇晃,把泪红雨吓了一大跳,急忙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那金袍将军还不死心,又跳将起来,后腿直立,前退趴在铁栅之上,口中咆哮,如林中猛狮,呜呜直叫,泪红雨看它冲不破铁栅,心中稍定,望着它的血盆大口,又未免心跳得极快,心想,这小世子齐临渊莫非今日想把自己当成狗腹之餐给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