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离开
门开了,来人并没有一头酒红色的柔顺秀发,而是头顶了一丛如同枯草一般亚麻色乱毛。 他穿着一身棕褐色、磨损严重的镶钉皮甲,皮甲只有左侧有一个厚重的三层护肩,护肩呈巨爪形状,三根闪着金属光泽的指爪紧扣住来者的左肩。 一柄打磨锋利的鱼叉被来者挂在了身后。猪湾内很少有人用这种奇怪的武器,而来人的绰号也因此而得名。人们都叫他‘鱼叉’或者‘鱼叉埃文’,他曾是一名渔夫,他的左脸颊处有一道斜至嘴角的伤疤,那是‘鱼叉埃文’曾在水中和鱼人搏斗时留下的伤口。 “我就知道在这儿能找到你,只不过要多试几次。”鱼叉埃文不客气的走到壁炉旁,脱掉了已经露出手指的皮手套,在壁炉旁烤了烤手,“你早上去哪了?公鸡还没报时我就来找你,可还是扑了个空。” 巴里特将手从剑柄上挪开,“猪湾没有会打鸣的公鸡,你知道的。” 埃文哈哈大笑,“你说的没错,要是哪只公鸡或者野狗敢在早上太阳刚升起时乱叫,它准得立刻被人给宰了。”他将皮手套随手扔在了餐桌上,又将身后的鱼叉连同绑带一同摘下,立在了身侧,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树墩一样的椅子上。 “猪湾的人可没有早起的习惯。”埃文调侃着,“要是哪天世界末日发生在了早上,这里的大部分人倒可以没有痛苦的直接死去。” “你找我什么事”巴里特并不想和来人寒暄,直接问道。 “你的那个妞呢?”‘鱼叉埃文’搓着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冰山’看到她坐马车离开了猪湾,就在你去森林的那天。那个小妞不会使抛弃你跑了吧。” 巴里特的脸上露出一丝烦躁,“是我让她离开的,这里不适合她。” 埃文点点头,“是的,这里可不是好人家该来的地方,除非她想进荆棘帐篷。”他胡乱扯着话题。“你知道么,前阵子猪湾来了几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人,听说是哪个地方过来的一群逃犯。无非是干了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倒感觉自己是个人物了。” ‘鱼叉’朝地上啐了一口,巴里特皱了皱眉毛。 “这几个人想要进荆棘帐篷去找女人,还得几个人凑钱才够,一群穷鬼,没钱还不抓紧进森林卖命,还想着玩女人!”‘鱼叉’满脸鄙夷,“那些可人儿没人愿意接待他们,最后‘妖精贝蒂’接了这个活,她需要钱,这谁都知道。可是这帮穷鬼却把贝蒂给打了,不仅打了,还下了重手,有人看到贝蒂的脸上和身上满是血,左脸还划了一个比我这儿小不了多少的伤口。”来人比划着自己的脸。 “弗兰克怎么不管?”巴里特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些。 猪湾不属于任何人,如果硬要安一个的话,它倒确实归迷雾堡管理。可迷雾堡并不会大事小事都亲自参与,除了日常会派两只巡逻队来回巡视一下外,迷雾堡并不干预猪湾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除非事情闹的过于严重。 所以猪湾的日常秩序是由这里的五、六只冒险者队伍来自行维护的,而弗兰克和他的‘巨熊’冒险团队,就是其中之一。可人儿会付钱给‘巨熊’以换取保护,而弗兰克他们则负责处理那些在荆棘帐篷中不守规矩的人。 “怎么没管,弗兰克气坏了!你知道那家伙最讨厌打女人的人。听说他老爹每次喝完酒就会揍他和他老妈,然后弗兰克就把他老爹给杀了,逃到了这里。”埃文挠了挠自己乱糟糟的头发,继续说道,“那几个新人被弗兰克的人抓了起来,嘴里塞满了辣椒,倒挂在荆棘丛里三天。” ‘鱼叉’说到这,突然又大笑了起来,“你根本想象不到那情景有多有趣,很多冒险者都会选择一边看着那些家伙们痛苦的呜咽,一边和可人儿快乐的办事,那段时间荆棘帐篷的生意好到不行。” 埃文发出了啧啧的赞叹声,似乎他自己也曾这样做过,“直到那些人中的一个家伙受不住死了,迷雾堡才来人把剩下的几个家伙带走。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脱离了苦难,你知道的,那些骑士可比咱们更恨那些人渣。” “贝蒂呢?”巴里特问。他和贝蒂也有过一次露水之情,那是个很懂得诱*惑人的女人,也比其他可人儿更爱钱,只不过她爱钱是有原因的...... “其他的伤倒还问题不大,只不过脸上那道疤痕可不好恢复,而法师们的恢复药剂又卖的死贵。”埃文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冒险者们的同情心是有限的,如果是性命不保,也许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慷慨相助,其中就包括巴里特。而如果只是容貌被损...... “你来找我就是为了说这些的?”巴里特也走到餐桌旁,坐在了埃文的对面。 埃文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朝巴里特问了一连串问题,“这次去迷雾森林的收获怎么样?损失了几个?听说你们那个队伍里有法师?什么级别的?” “一个流浪法师,等级并不清楚。你知道的,他们可不像协会里的法师一样,会将等级标记在左袖口处。”巴里特回答,“那些人属于同一个来自慕雅城邦的精锐冒险队伍,而且,这次冒险没有损失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