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渴望继续燃烧的残烛
岁月苍苍,时间这小女表子不等人,时间会让人成长,也会让人变老迟暮,老到一定程度就会死,这是自然的一条铁律。 活了这么长,出世界人类寿命的平均年龄也够挣的了,本以为对死亡会看淡许多。 但, 史密斯现自己完全错了,当死亡即将逼近他时,感到无比惶恐,眼看着自己的身体逐渐失去生机,他更是茶饭不思。 归根到底,他太依恋自己现在的生活了,金钱、权利、女人、尊严,要什么有什么,但钱这玩意,唯独买不了时间,挽留不住光阴,时光如梭。 体验过富有,才会对贫穷排斥甚至是害怕,新闻上常有说的,某某某破产跳楼自杀,就算这些富豪破了产,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般小康都不到的平民还未必能比得上这些破产人士,别人能活,他们为什么不能活呢? 个人认为大部分都是因为对失去自己奢有生活的恐惧,很多人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这个。 体会过美好,才会害怕失去这份美好。 史密斯很怕,若是死了之后就什么都没有,永远结束了还好,最怕的是死了之后会到另一个世界,如果真到了另一个世界,他还能过现在这种奢华的生活吗? 整天惶惶不安的史密斯开始寻找长生的办法,先他从科技方面入手,他和一些有相同想法的人共同投资了一所意识转换的地下研究所,只可惜,以现在的科技手段还无法成功。 他想过要不要把自己的身体大部分都改成机械,这个科学技术还是有的,但他对这长生方法很排斥,没有了大部分人体该有的东西,他还能安然享受生活吗?而且脑子总不可能改造吧,那样的话,这种方法根本拖延不了多长时间。 还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把自己冻起来,等待未来科技更加达,有办法能增长寿命的时刻再醒来。 这是个不错的方法,可惜他一把年纪,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可以说举目无亲,没有任何能百分百信任的人,自己被冻上了,真有醒过来的一天吗?他不想把自己的生命交由别人手中。 总而言之,他寻找过了很多方法,但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他的身体已经撑不了多久了,在别墅看着夕阳的落下,他就像看到自己不可违抗的命运。 突然,有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他年轻时的一段经历,跟随一队探险队进入一个古墓探险的故事,一个很刺激、刺激到成了他几年噩梦的故事,他已经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活着出来的了。 恍恍惚惚的,他想起了这个墓里好像就隐藏着“永生”的秘密,他不知道这个秘密是什么,但他现在是孤注一掷了,无论是灵丹妙药还是邪门法术之类的东西,他都要得到那个秘密! 于是才有了现在的一切事情。 没有杀任何俘虏的人,是因为他只是求“永生”的秘密,和一个强大的国家撕破脸皮,就是他也绝不好过,他买通了很多人,再加上此处地势隐秘,华夏那些特殊部队的人还没有现这里,不然他真要打道回京了。 这次的行动,他聘请了很多国际“名人”,酬劳和购买的仪器也花了大心血,不过只要他得到了“永生”的秘密,这些都不算什么。 磁场混乱,信号屏遮,他也没想到,当时他那个年代还没有能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不过他也不着急,他深知这个墓有多危险,虽然忘记了自己是怎么逃出来的,却记起自己是唯一一个活着出来的。 那三人是自己高价聘来的,得知一支有多个奇能异士的队伍要进去探墓,他立即安排人把那三人混进去,只要他们深入,并使用好设备把墓的结构搞清楚,那时就是大军压境的时候。 可惜,计划不及变化,谁能想到下方的墓中磁场会如此混乱。 墓很危险,过了这么多天,就算那三人是国际的“名人”也未必能存活下来,那三个蠢货还以为这次行动会很轻松,估计进去里面之后会感到后悔吧。 但不管怎么说,无论他们是否还活着,都要把混乱的磁场搞好,这样才能方便下一步的行动。 “史密斯先生。”杰斯等人走到史密斯旁边打了个招呼。 史密斯的牙齿已经掉了一半了,头也因为生机流逝而变成了一个秃头,但那双蓝色的眼睛仍旧炯炯有神,倒不如说是对生命的渴望,孤注一掷,燃烧自己的性命赌在这一次。坐在轮椅上他还吊着点滴,打着昂贵的药液勉强维持着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