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庭判决死刑?
一时间他不知所措?送法庭?有没有搞错?谁起诉我了? 警察把他铐了起来,这是他第一次感受到手铐的冰凉,之前从来没有被铐过,现在感觉很绝望。 以来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而来他已经被带走了,周围一堆人不是在拍手叫好,而是连声诺诺,都说没什么好看的。 “送上法庭?我才偷了一块钱!况且我还没成年呢!”他连忙停下脚步,立马问到。 “一块钱也是钱,只要有贼心的一律上法庭!这是这里的法规,你可真走运,碰巧就在我们老大颁布这条法律的时候来偷。看样子,没个十年是出不来的。还有,看你这样子,十六岁有了吧?只要有十六岁,就可以承担法律责任了。”他停下来给艾思解释,然后继续拖着他走。 他吓得一身冷汗。十年?就因为偷了一块钱?骗我的吧? “诶,你少滥用职权的,我告诉你我虽然没读书但也在社会上也闯荡多年,滥用职权也是犯法的!偷一块钱就坐牢十年?没听说过!”他用铐着的双手甩开警察的禁锢。 “不信是吧?跟我走,我分分钟秒杀你的傲气!”警察拉着他的手,往一个破烂不堪的地方走去。 他悻悻地跟上去,穿过一片垃圾场之后才到达所谓的警察局。 那警察局也是常年没人光顾的景象,破烂不堪,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村委会呢! 但是让他惊讶的是,进去之后他才发现这里并不是没人光顾,局里坐牢拘留的不少,但是都穿着自己的衣服,看得出来都是刚进去的。而且一定大部分都是小偷。 警察带他来到了一出公告栏面前,一张破烂的省里面下来的额通告摇摇欲坠,在公告栏的最顶上,赫然几个记号笔大字“最新布告”写在一张A4纸上面。 “看那个!”警察指指那个“最新布告”说道。 他把脑袋凑过去,仔细的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 本局长联合多地区局长联合商定为惩治小偷泛滥法律的创建: 第一:无论金额多少,只要有贼心,一律抓走予以拘留处理,等待联合公安局的诉讼。 第二:无论小偷有没有得手,一律赔款当事人2000元,先交付警察局。 第三:拘留的小偷只要有保释金3000元一律判决拘留3天,若没有,则等待法庭判决,少则五年,多则十年。 一共就着三条,虽然确实是如警察说的那样,但是这手稿的法律岂能执行? 于是他理直气壮地说:“你这局长够牛的,居然手写法律,还有错别字。” 警察在一边登记,回头瞥了他一眼,然后说:“小刘,按照局长颁布的新法律打一份电子稿出来。” “还有这样的?”他连连跺脚,气得脸颊发红,“法律都是要通过国务院审理通过的吧?你们这未经上交就直接履行的还真没听过!” “我们可以先斩后奏,我们有枪,我们想干什么你能阻止得了吗?”他掏出抢对着枪口吹了一下,然后把枪对着他继续说道,“我们做什么都是为了人民,我们杀了人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谁会怀疑警察呢?”他说着上了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