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几个你,才能忘记你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女孩比男孩更容易触景伤情。 因为她们容易感性,并且心思细腻,异常敏感。 但是我没想到,一直以来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蚊子跟我说起他感情经历的时候,丝毫不亚于女生。 一个人有多不正经,就有多深情。 难怪薛之谦能写出唱出那么多男人心声的情歌。 蚊子花了三年的时间,搬了三个不同的城市,换了三任不同的女朋友,还是没有渡过某人坎儿。 那个某人和他才谈了一年的恋爱,现在却要用更加长久的时间去遗忘。他自嘲自己做了一个亏大了的买卖。 我笑他,爱情如果可以这样计较,那很多人都已经输的倾家荡产了。 有人说,熬过失恋期仅需要三十三天,蚊子用了三年三十三天,但是,还是没办法从过去的爱情里走出来。 尽管他平时日子照过,饭照吃,开心常有,让所有的人觉得他早已痊愈,恢复如常。 可是那天他说,他想回来了,问我那个人最近过得如何? 我告诉他,那个人过的很好,甚至都快结婚了,你回来也不过是触景伤怀。 他说,没关系,这个场景梦里排练无数遍了。 有人说感情这种东西,当局者迷,其实不然,你心里比谁都清楚,你怎么也骗不了自己。 你可以说你已经不在乎了,不记得了 但是你的输入法记得 牙刷记得,双人床记得,书柜记得 甚至你每换一个城市的雨,都比你记得更加清晰。 >>>> 时常有人问我:你总说新欢和时间可以让我忘记一个人,可是我都试过了,没用啊。是新欢不够好,时间不够久么?还是代表我这辈子都只能活在对方的阴影里无法自拔了呢? 我真的没有办法为你给出百分百正确的答案,我买过那么多本书,看过那么多部电影,也听过那么多首歌,都没有找到一个灵丹妙药让你可以迅速的忘掉过去。 我只能说,你只是暂时没有放过自己。 电影《东邪西毒》里说:你越想忘记一个人时,其实你越会记得他。 你的执念太深,已然深入骨髓。 有位诗人说过: 爱的过程很像睡觉,开始的时候没有睡意, 然后慢慢地慢慢地困了,但是真正地睡着只是一瞬间。 遗忘的过程也同样如此,开始的时候觉得很难忘, 然后慢慢地慢慢地困了,但是真正的放下只是一个梦醒的瞬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