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奇幻小说 - 闭上眼睛去旅行在线阅读 - 第十七章 网红街道

第十七章 网红街道

    街道的后面是一个不大的戏台,四根石柱上的粉彩看的出历经风霜已经褪去大半。台顶的瓦砾依然鲜红如新。

    戏台离地大约有一米五左右,男人从裤兜里掏出一根烟放到嘴里,一手拿着打火机,一手挡住火苗,歪着头将烟点燃。

    两团浓烟飘散,他解开了腹前的纽扣,向后撤了几步,然后突然加速,一个健步跳上了戏台。

    叼着的香烟也不知碰到哪里熄灭了,胸前弄得满是烟灰。男人站住后双手三两下拍去烟灰后又掏出打火机点燃半根香烟。

    吸了两口后,把烟头夹在右手的中指与食指之间看着台下的我说:“我那唱的不是曲,是粤剧。哼的才算小曲,那也有它的名字,叫粤乐。”

    男人说着又抽了两口烟,走到戏台侧边把燃尽的烟头扔到台下。然后回到台中央继续说:“小兄弟想听我唱,我就唱。但这唱也有唱的规矩,我在街上咿咿呀呀那是唱给自己听,如果唱给别人听,那就要找个唱戏的地方好好唱。”

    此刻他像变了一个人,像极了清晨时的那个黑影。我抬头看着,兴奋的鼓掌。

    他重新电上一根烟,然后清了清嗓子说:“调门太高的我就不来了,我就来些我来的了的。”

    我再次鼓掌叫好。

    男人眼睛突然变得十分有神,他要开始起范了。

    他手夹香烟,上下来回的舞动,缭绕的烟雾却增添了几分意境。他一开口就惊艳到了我。我没有想到认真后的唱腔如此好听。

    男人没有停歇了唱了《帝女花》,《紫钗记》,《蝶影红梨记》,《寒宫取笑》,《三娘教子》五首经典剧。这也是他后来告诉的名字。

    一个观众和一个演员的表演却能相互沉浸其中。我边欣赏边把他的表演录成短视频发到网上。并转发给了那十几个网红UP主。

    后来他有些累了,我就陪着他坐在戏台边缘。他又抽上一根烟,递了一根给我。这次我没有拒绝,接过香烟叼到嘴里。他赶紧开心的帮我点上火,我学着他生疏的团云吐雾。

    我们许久没有说话,我本想听听他的故事,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也没有主动将他的故事,也没有问我的故事。我们到最后甚至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不过我还是觉得应该和他聊些什么,于是向他请教了许多关于粤剧的知识。他滔滔不绝的像个老师似的给我讲,一直讲到了下午才离开。

    我本想带着他去哪里吃些东西,被他拒绝了。他说他的肚子里就那么些东西,没有多余的可以支付给我了。

    他送我出了街道,出了草丛,再次到了破旧的厕所边。他说就送我到这了,他要回戏台好好睡一觉。

    我问他:“来这里就能找到你吗?”

    他说:“是吧,这里就算是我的家了。”

    我离开前把这里的定位又附在了那些短视频上,希望有更多的人能来这听他唱戏。

    没想到第二天视频就火了。许多网红经纪公司和个人相继去戏台寻找男人。可是去了一波又一波却没有找到他。

    后来,那条老街和那个戏台却在网络上火了。网红们以那里为背景拍摄短视频。还有许多游客也会去那里看看。

    那个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初春,我在游历在揭阳。我从网上得知那里要被政府重新规划改建成网红打卡地。

    我不知道这样是好还是不好,也不知道男人会觉得好还是不好。

    我来揭阳是收到张弋之的邀请。徐小樱把我和他见面的事情告诉了宝德,宝德又告诉了张弋之。

    张弋之初中毕业以后就去了揭阳做电脑配件生意,几年打拼下来,他在揭阳的电脑城开了好几家店铺。业务也从单纯的电脑配件做到买成品电脑和手机。

    那天是早上六点半的火车到的揭阳,张弋之提前一小时就在出站口等着我。据他说前天晚上陪客户喝酒后打牌一直到了凌晨,回去也睡不了一会就干脆到火车站等着了。

    我出站后四处寻找他,后来在出站口不远处的铁栏杆边找到了他。他正坐在地上靠着栏杆呼呼大睡,身前立着一个方便碗,碗里躺着几枚硬币。

    我是仔细的再三确认才叫醒了他,他揉着眼睛看着我一下了蹦起来笑着与我问好。我指着那个装着硬币的碗看着他。他迟疑了一会破口大骂,说哪个不长眼的把他当成乞丐,还要备上一个碗。

    我抚慰他说:“人家也是好心,谁让你见地方就睡。”

    他弯腰捡起那个碗说是拿回去做纪念,我有些不懂被人误会成乞丐有什么好纪念的。

    张弋之端着碗拉着我往停车场走。路上过往的好几个行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们。我生怕他们会掏出一两枚硬币扔进他手中的碗里。

    离他的车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他就掏出钥匙按了一下。我看到远处的一台豪华轿车闪了闪就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他却把我拉向另外一个方向同样在闪的越野车前停下。这也是一台豪华越野车,只不过年纪大了点。

    他将我安排坐在老式豪华越野车的副驾位置,然后自己上了驾驶室将车发动。车子内被收拾的一城不然,皮革和木纹像是新的一样泛光。发动机怠速也十分平稳,坐着很舒服。我向他竖起大拇指,称赞他有品位。他呵呵的笑着甩了一下头。

    我也笑了,我笑他虽然捡了长发也还没有改掉甩头发的毛病。初一时,宝德总是讥笑他的这个动作。他不仅不改,还要甩的更厉害。

    那时,他总是留着可以盖住耳朵的长发。头发很直,是我很羡慕的那种发质,但发型不好看,我总想着自己如果是他那样的直发会弄出更酷的发型。

    我和他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准确的说中间还夹着一个同学。我也忘记了为什么那时是三个人坐一排。

    我们中间那位是一个很老实孩子,每天学习起来比谁都认真,可惜考起试来比我们都差。